爱是永恒
无子女家庭(如丁克等)如何妥善地安排晚年?
这是个非常热闹的问题,和之前所有热闹的社会、情感、心理类问题一样,热闹也就意味着火药味。在这篇提问下面的回答中,出现了数量众多的对丁克人士进行恶意攻击的匪徒,且这群恶人还得到了大量的赞同支持。关于为何这些人的行为是恶的,已经有几位丁克人士用非常优雅克制的语言提出了解释(没错我当然是说@葛巾老师了),我就不废话了。我想说的是,很多一直以来都被盲目划归到道德和伦理层面因此变成绝对化的事情,其实本身不过是以前没有找到解决方案而已。拿社会和家族诉求鸡毛当令箭,是对相爱的人如何解决爱情的附加问题方式的亵渎,也就是对爱情的亵渎,用我经常说的那句话,这是反人性的。
这种反人性的思维,不过是工业时代之前的人类,作为一个物种整体的生存危机感远大于个体人的存在感诉求,因而把动物性和基础性的,延续物种和家族基因血脉的繁衍功能和社会诉求,看作了最大甚至唯一的存在意义,而忽略了人类作为一个精神和情感动物,相对于其它物种所具备的的更高级的情感诉求。原始社会初期,时值冰河期末期,相比路面上的其他大型哺乳动物,人类无论从身体条件、运动能力、攻击性天赋还是对抗自然环境的能力方面都很弱小,为了保全这个新生的物种,人类组成了社会。如同蚂蚁、狮子或者狼等群居生物一样,人类社会组成的主要目的是保全社会成员和繁衍物种。这也是人类作为一种动物的动物性本能。假如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永远停留在那一天,今天我们讨论的很多问题,比如LGBT、比如丁克,也就都不复存在了。
可惜,人类相比其他物种具有两个进化优势,一个大家很熟悉的是智力。智力带来了人类文明程度的不断进步。伴随着人类社会的文明化,人类社会越来越强大,并实现了人类物种对地球的主宰,这时人类的物种生存权问题早已解决,因此延续物种的繁衍诉求已经不再构成人类生存主动力。进入西方的封建时代和中国的专制时代,人类社会内部社会阶层逐渐分化,由此才产生了个人权利的概念,满足了生存权、财产权后,人们还会进一步产生权力的诉求。基于家族继承的合法性,为了维护这些权利和权力,家族基因血脉的延续就成了拥有权利和权力后的家族性的社会诉求。中古时代基于血统的贵族概念,其实不过就是这么回事。再后来,工业化时代,出身卑贱者终于有了打破阶层壁垒进入社会上层的机会,贵族血脉的价值瞬间崩塌,个体的人从此被从家族中解放了出来,实际上也彻底否定了家族基因延续是最大的生存意义的概念。摆脱了这一重任,对于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身体,个体人具备了自决的权利。从此以后,个体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在不主动作恶的限制框架下,追求个体价值和个体欲望成为了普世性的生存意义。这也是丁克和LGBT在社会层面成立的前提。
另一个人类的进化优势是情感。情感,简单说,就是个人对其它事物的好恶,其出发点本身就是个体化的,所谓集体情感只是具备同样的个人情感的一群人的聚合。基于情感即好恶,人类社会又产生了另一种聚合方式,即友情和爱情。情感从人类社会产生之初就存在(最原始的情感就是亲情,其实是动物性的),且一直都是人类社会组织结构的润滑剂,但由于物种、家族等集体诉求的压迫,人类的情感诉求在个体不具备自决权前只能让位于集体和社会诉求。随着现代个人权利的觉醒,除了个体价值和个体欲望的追求,情感的追求也被从中古时代的家族诉求中解脱出来。中国的中古时代,农耕者只与同村的其他农耕者交往,读书人考取功名后只和官场人交往,实际上都是利益驱动的社交,只有极少数的文人才会有友情存在,爱情就更不用说了(中国最可怕的一点,就是传统的力量过于强大,以至于时代明明已经变了,还有太多人依然还在用这样的方式生存)。而现代人在与其他人交往时,已经没有了这样沉重的负担(当然你也可以说中国目前只有大城市人是现代人),排除掉工作(利益)需要,个体自觉地倾向于和自己有好感的人交往。现代化从工业革命时代开始发生,经过200年的作用,个人好恶的力量已经把人类社会重组成了阶级社会和情感社会的混合体,即个人好恶(情感倾向)和个人利益(物质倾向)的两个变量的坐标系。个人的幸福,实际上就是这两个变量都为正值的一个区间了。
但幸福指数这个东西毕竟不是数学。当我们的物质欲望实现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既包括财产也包括贡献),物质变量就到达了瓶颈。当我们生活中自己喜欢的人事物越来越多,讨厌的人事物越来越少的时候,情感变量就会逐渐变高。但如果没有爱情,情感倾向上是永远到不了最高值的。爱情这个东西很奇怪,它是如此美妙,能够给人的神经系统带来最大的快感,同时也能破坏人的理性一面,使人做出很多不理智的事情来。我们可能永远不能解释清楚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是为什么,但我们已经知道的是,爱情就是一种个人好恶的极致;为了爱情,我们可以付出很多的代价;没有什么力量可以大到战胜爱情,除了我们自己的抗拒。丁克,或者LGBT,说到底,是两个(甚至多个)相爱的人处理自己的爱情所附带的一系列社会性诉求的方式。
拿丁克来说,当我们从延续家族DNA繁衍后代的义务中解脱出来之后,生不生孩子就成了爱情合法化后的一道简单的选择题,而这道选择题既可以从情感和精神角度也可以从物质角度去决定。情感上,我们可以单纯的不喜欢小孩,二人世界不想被第三者打扰,可以怕承担不起育人的责任,也可以爱小孩爱得要命,想要通过产生后代将爱情转化为亲情。物质上,我们可能负担不起抚养孩子的费用,可能希望自己的孩子生活在更好的环境里,也可以硬着头皮生穷有穷的养法,发愤图强为了孩子猛赚奶粉钱。这其中每一个因素都是组建家庭后,面对这一问题时双方应该共同考虑的问题,而且其中只要有一个因素指向丁克就是压倒性的,哪怕双方只有一方想要丁克,另一方也无权强迫其放弃丁克。在现代社会中,没有人,对,我是说没有人,包括夫妻的父母在内,有资格在两人的爱情之上,出于自己的私欲、延续血脉的家族诉求或者社会舆论的压力强迫一对已经决定丁克的夫妻放弃丁克,也就是没有任何一个因素大到足以绑架爱情,逼迫人做出决定。
那些言辞激烈痛骂丁克群体的反人性的家伙,你们的思想观念和现实世界实在脱节得可笑。当然,一个生活在现代城市接受现代教育从事现代工作的现代人,还抱持着生活在前工业时代农耕文明的前清遗老式的三观(不管你现实中到底从事什么高端职业,你的血统是否高贵),反对丁克认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以说这样的人不算少见,也无可厚非,毕竟三观这些东西来自于个人对世界的了解,而中国的社会转型20世纪这一百来年远没有完成。对于这样的人,我劝你多看看多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然后多想想为什么“人心不古”了。如果你拒绝了解拒绝对话,或是了解后依然带有偏见,继续抱持如此落后藐视人类情感的家庭观和婚恋观,孙大炮曾经说过,世界潮流,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丁克群体在今后只会越来越大,如果你爱上了一个想要丁克的人,或者你的后代想要丁克,你们是想要强迫他们接受传宗接代?放弃他们?还是被动地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