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非司酮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生物等效性试验
1
对米非司酮或任意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曾出现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等过敏史者;
2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3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4
女性受试者因肿瘤行双侧卵巢切除术(含或不含子宫切除术);
5
女性受试者经妇科超声检查[B超(子宫+双侧附件)+阴超]有异常(包括子宫肌瘤,不明原因阴道出血等)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6
胸部X射线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7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8
既往肾上腺皮质功能障碍者;
9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10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1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
13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2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CYP3A4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酮康唑、伊曲康唑、红霉素、灰黄霉素、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利福平)者;
16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维生素和非甾体类抗炎药(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双氯芬酸、布洛芬、尼美舒利、塞来昔布、萘普生等)者;
17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18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9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20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
21
在筛选前7天内过量食用过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
2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23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4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冰毒、氯胺酮、摇头丸、大麻);
25
自筛选至-2天入院期间食用过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26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27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如皮疹患者,关节炎患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