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媒介伦理专题】可直接背!专题梳理|媒介伦理(上)
上一期学姐为大家梳理了媒介融合专题有关内容。今天这一期,为大家梳理了媒介伦理专题,满满干货!宝子们可以直接理解背诵相关内容!
目录
一、媒介伦理的相关概念
(一)新闻伦理、传媒伦理、媒介伦理
(二)常见伦理学原则和新闻伦理原则
二、媒介伦理乱象的表现
(一)虚假新闻
(二)标题党
(三)隐性采访
(四)媒介审判
(五)媒介歧视
(六)新闻寻租
真题链接
1.新闻伦理
2.新闻客观性理念受到冲击的看法
3.隐性采访含义以及应该遵循的原则
4.新媒体时代,新闻真实性受到了了什么挑战?如何应对?
5.结合新闻传播学知识,论述你对网络暴力的看法。
6.简述“标题党”的传播特点。
学长学姐说
通过历年真题,我们可以看到标题党问题、网络暴力问题还是隐性采访问题,都是媒介伦理乱象的具体考察。而对于新闻客观性、真实性等原则的考察,则是对整体宏观新闻伦理问题的讨论。因此,媒介伦理问题始终是历年真题考察的重要板块。所以,针对这一专题板块,我们需要了解三个部分的内容。首先,媒介伦理专题需要大家从本体论中了解媒介伦理的基本定义和相关概念;其次,需要认识媒介伦理乱象的具体表现,某一现象的特征、形成的原因及影响;最后,需要重点掌握社交媒体时代、媒介融合时代以及智能媒体时代等背景下媒介乱象的主要表现、影响和应对措施。
一
基本概念(掌握)
1、新闻伦理:属于职业伦理中的一种,是指从事采访、报道、编辑、出版、播放、经营、管理等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它具有非官方和非法律的性质,是无强迫性的,伦理准则的履行依靠从业人员高度的道德感和责任心。
2、传媒伦理:是系统研究“道德善”的大众传媒“应当如何”履行其职责,大众传媒是否符合它的“应当”以及媒介从业人员在其媒介行为中对“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的认识与抉择等问题的学科。
3、媒介伦理:从新闻伦理发展而来,既包含媒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媒介组织的价值取向,也包含道德功能与伦理规范,普通大众在媒介使用中对信息进行生产和再加工传播的道德规范。
学长学姐说
我们正迈向一个融媒时代,公民新闻与专业新闻正通过多种平台日趋融合。这种新式融合要求一种融媒时代新式媒介伦理的出现,以既适用传统媒体又适用新媒体,无论相关行为主体撰写的是博客、微博、微信抑或传统纸媒文章,媒介伦理问题都需要重新思考、界定与规范。从媒介伦理的演进趋势看,从新闻伦理到传媒伦理到我们谈的媒介伦理以及全球伦理的概念,可以看出主体正在走向公共化。
二
伦理学分析基础理论(了解)
01
常见理论概述
① 休谟法则(事实在前,价值在后)
② 亚里士多德-中庸之道(整体真实的重要性)
③ 效益主义(强调媒体公共性,强调社会效益最大化)效益主义道德理论主要是由英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和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创立的。
④ 康德-绝对命令(伦理原则的普适性,符合每一个人)
⑤ 罗尔斯-无知之幕(强调公平与公正)
⑥ 罗斯-多元价值理论(强调选择性,一般情况下要坚持显见义务与实际义务,特殊情况下坚持实际义务)
02
人道主义伦理五原则(不太适合中国语境)
美国伦理学家雅克保罗蒂洛提出的人道主义伦理五原则,也适用于新闻伦理原则。包括:
① 生命价值(伦理)原则-平等关爱每一个生命;人道主义/人文关怀
② 善良(正当原则)-最小伤害原则
③ 公正(公平)原则
④ 诚实原则-真实性报道、捍卫事实与真相
⑤ 个人自由原则(不适用)
03
常用伦理学原则
① 生命至上原则
生命权对每个公民来说,都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该原则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人的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生命权应当位居所有权利的首位,是公民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至上原则要求传媒:①生命的价值远远高于传媒和记者所孜孜以求的职业精神、专业主义。②媒介伦理不仅讲求生命至上,更应讲求平等地关爱每一个生命,要求政府和民众在思维范式上实现从效率至上到以人为本伦理原则转换。③尊重生命的伦理原则,如尊重人、不伤害人、有益于人、公正对待人等,最终都是指向人的生命。
② 真实性原则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真实是新闻的立足之本,更是媒体的立命之本。要坚持“事实第一,新闻第二”,“事实是源,新闻是流”的观点。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求:①所报道的新闻真实必须完全准确无误。包括时间、地点、人物、时间起因和结果、新闻涉及的背景材料和数字等。②报道的事实要全面。即从事实的全局加以把握,不以偏概全,以点带面。③新闻的观点、认识的角度、事物发展的程度,都要切合实际情况,留有余地,把握分寸,防止片面化、绝对化。
③ 最小伤害原则
最小伤害原则是对生命至上原则的延伸,强调对人的身心健康基本权利的保护。所谓最小伤害原则,是指记者对待公众要公正、尊重,甚至给与同情。该原则要求报道谨慎处理儿童和未成年人的新闻;谨慎使用陷于悲痛和失去理智的人的照片;只有公众利益迫切需要时才侵入他人私人领域等。在进行灾难报道、儿童报道时尤其要注意运用最小伤害原则,站在对方立场思考问题,不给对方造成二次伤害。
④ 善意原则
善意原则表现在新闻活动中,即新闻报道的出发点是为了崇高的目的和善良的愿望对公共事务及人物进行监督,这种监督应该是建设性的、友好的态度,是为了有利于改善工作,有利于解决问题,推动社会健康、文明发展。善意原则的提出,是避免发生名誉权纠纷的重要保证;善意原则可以有效提高媒体公信力;可以促进有效且良性的舆论监督,表达一个新闻记者的内心良知和专业精神。
学长学姐说
这一部分的伦理原则主要涉及伦理学的相关原理和常见的新闻伦理原则。宝子们需要了解基本的伦理原则,如有感兴趣的伦理学原则可以查阅相关资料深入了解,但是考题中较少以名词解释的形式出现,更多是作为加分项在论述题中进行阐述,所以我们常用的原则比如,无知之幕原则、中庸之道是可以作为理论背景引入伦理问题分析的。具体而言,无知之幕强调新闻报道中不带任何偏见地报道新闻事实,所以将个体退回到一个消除了所有角色和社会差异的隔离物后面的“原始位置”。中庸之道则强调在合适的时间,对于恰当的人,为了正确的理由,并且采取适当的方式采取行为活动。这两个原则都是比较常用的伦理原则。最后,对于上述的四个新闻伦理原则更是我们分析伦理问题的基础,是最基础的、最常见的一些新闻工作的行为规范原则。
二
媒介伦理乱象的具体表现(掌握)
1、新闻报道侵权问题∶人格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知识产权(著作权)
2、新闻伦理失范问题∶虚假新闻、媒介审判、人文关怀、新闻寻租、媒介歧视、隐性采访
3、网络空间伦理失范问题∶人肉搜索、网络暴力、标题党等问题
4、数字伦理失范问题:数据伦理、算法偏见、算法黑箱等问题
这一期我们主要聚焦新闻传播领域的新闻伦理问题,重点了解新闻伦理失范的具体表现和原因、影响等基础问题~
01
虚假新闻
1.虚假新闻定义-违背新闻真实性这一最本质的原则
虚假新闻是指以虚构事实为依据的新闻。《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3条要求新闻工作者“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严谨,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2.虚假新闻分类:假新闻、失实新闻
①假新闻:指没用任何客观事实根源的新闻,即假新闻有的”新闻事实“是想象、臆造、捏造的产物,是通过想象思维虚构的事实。
②失实新闻:指具有事实根据,但却没有全面、正确、恰当报道新闻事实而形成的新闻。失实新闻往往会夸大其次、歪曲和掩盖某些事实。(如正面报道夸大英雄事以起到轰动的宣传效果)
3.虚假新闻的传播特点有以下四种:
①虚假信息模仿新闻样式,使人难以分辨真假
因为很多虚假新闻都是五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都很明晰,在形式上和写作风格上都模仿新闻报道加上及具故事性的描述。
②利用社会热点话题,引起轰动效应
很多虚假新闻都涉及社会上的热点话题,如医患关系、警民冲突,引发舆论热议。所以一些虚假新闻便针对某一话题展开,并在报道过程中夸大戏剧性情节,突出矛盾,以迎合公众的心理,这促使了虚假新闻的广泛传播。记者依据社会中大多数人所持有的观点对报道对象、事实做了提前“设定”,报道出现严重失实。如“上海女逃离江西乡村”(受众选择性心理)
③社交媒体成为滋生和传播虚假新闻的平台
不少虚假新闻最初发布在微博、微信、自媒体上的内容,经过专业媒体的“报道”以新闻的面目出现赚取点击率。人们在社交媒体上对报道内容进行分享、点赞等,从而加速其传播。专业媒体对网络社区上的网帖未经证实即转发导致虚假新闻,这种“网帖新闻化”导致的虚假新闻愈演愈烈。
④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传播范围越来越广
02
标题党
1、标题党的定义
是指利用引人注目的标题来吸引受众的注意力,进而诱导受众点击或阅读的目的的一类现象或是人群的总称。标题党并非新媒体时代的新产物,早在19世纪末的黄色新闻潮中,廉价报纸就曾通过耸人听闻或煽情低俗的标题以吸引受众购买、阅读。在互联网时代,标题党是指在网络媒体上,用夸张、歪曲等手段加工制作耸人听闻的、与实际内容并不相符甚至截然相反的标题,以吸引受众的关注的信息发布者或现象的总称。标题党出现的原因包括传播者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受众注意力的有限,以及网络时代"超链接"文本模式的助推。标题党是对受众有限注意力的浪费,导致重要议题失焦,也是对新闻真实性与客观性的挑战,该现象应当杜绝。
2.标题党的传播特点
(一)用词煽情暧昧,诱导受众阅读点击(题目)
(二)题文落差较大,夸张歪曲事实要素(题文)
(三)触及受众痛点,促成文章二次传播(文章)
(四)新媒体时代下的"图片标题党"(新发展)
03
重大事件报道中的技术融合
1、隐性采访定义
指新闻工作者通过公开采访方式无法获取采访对象或事情的真实情况喜爱,为了公共利益,在采访对象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况下获取信息的采访方式。如偷拍偷录。
2、隐性采访分类:介入式采访、非介入式采访
介入式采访即记者假扮各种身份与事件的当事人交往以获得新闻信息;
非介入式采访指记者不显露自己的身份以旁观者的眼光观察,没有介入或干预事件发生发展过程而获得新闻信息。
3、隐性采访带来的负面效益
首先,对新闻记者来说,隐性采访有可能使其在获得职业成就感的同时背负违背公共道德的心理负担,在赢得受众关注的同时失去受众的信任。其次,对于受众,在满足好奇心理的同时,会刺激其猎奇心理、鼓励偷拍等不道德行为。
4、隐性采访盛行的原因
①能最大限度逼近事实真相
河南都市频道记者崔松旺暗访以暴力强迫智障者无偿献劳动的黑窑,偷拍下智障打工者的工作画面、监工对智障者的虐待行为,对其公开,引起社会广泛保障。
②能更好地实现舆论监督
有时公开身份可能危及记者人身安全,此时就可隐瞒采访动机,隐匿采访设备,深入到被封锁的采访环境,以便获知事实真相,从而使媒体更好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2014年东莞扫黄事件,央视《新闻直播间》栏目通过隐性采访的方式发现,东莞市多个娱乐场所存在招嫖卖淫行为。
③能极大刺激受众好奇心,提升媒体关注度
隐性采访获取的往往是一些具有较强可读性的独家新闻,满足了受众知情权,从而提升受众对相关媒体的好感度,提高媒体的收视率和发行量。同时,媒体会因为受众的喜欢不断推出以隐性采访获取的新闻。比如央视3·15晚会。
④媒体对隐性采访方式的推崇
运用隐性采访获取的新闻容易受到广泛关注,这使得大批媒体对影响采访方式盲目崇拜。随着技术进步,摄录设备的微型化使偷拍偷录的隐蔽性增强,实施起来更加简便易行。
5、隐性采访应当遵循的原则
①合法性原则:遵守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合法的新闻采访,以避免在无意之中触犯法律,造成法律纠纷。我国法律对国家机器、未成年人、商业机密等都有专门的规定。
②减少道德伤害原则
③公共利益原则
④最后选择原则:别无他法,通过公开采访等正当采访手段无法获得真实信息的情况下,除了隐性采访也无法获得真实信息的情况下。
⑤暗访与明访相结合原则
暗访获得信息容易单面化和片段化。所以,如果条件允许,记者在隐性采访之外还需公开采访,从而保障信息报道的全面性与准确性。
采写明暗结合相互印证的与平衡的报道,是比较理想的新闻报道形式,记者在运用隐性采访时应注意这一点。
⑥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原则
新闻记者要考量是否涉及重要的公共利益;是否无其他正当途径;是否能保障人身安全;是否妨碍行政司法;是否客观呈现了事实真相;是否告知公众这是”最后的手段“等。最终做出一个具体较少伦理争议的决定。
04
媒介审判
1、媒介审判的定义
媒介审判(trialbymedia)一词是舶来品,在西方主要是指新闻媒介通过报道、评论影响司法审判的现象,在我国也多称为“媒体审判”、“新闻审判”。媒介审判指的是新闻媒体在报道司法案件时候,丧失其客观公正立场,进行不规范报道,从而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
2、媒介审判的后果
形成一种足以影响法庭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审判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应有的公正性。
从法理学的视角看,媒介审判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是新闻媒体职能的错位,它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天平倾斜,有悖于法治精神。
3、我国媒介审判的特征
①从发生领域来看,我国媒介审判事件大多发生在民愤极大的刑事案件,官民对立或精英与草根矛盾冲突事件中。
②从主观动因看,媒体和民众都自认为这是出于正义的目的,为了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③从表现方式看,注意表现为对案件做煽情式报道,或刻意渲染事实,甚至夸大或隐藏某些事实。
④从影响上看,媒体审判对司法审判产生或多或少的干扰作用。
⑤从当事人身份来看,涉及与公权力息息相关的当事人或公众人物的法律案件时,媒体更容易进行不正当的司法报道。
05
媒介歧视
1.媒介歧视的定义
指在大众传播时代,媒介因利益、权力、技术、文化等因素而出现的媒介资源分布不均衡、媒介话语内容不平等、媒介责任意识不清晰、媒介社会公器弱化等问题,并由此造成的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偏见和不公正待遇、媒介话语的不平等、媒介利益的失衡等现象。
新闻歧视/偏见的主要形式是语言歧视。
2.媒介歧视的具体表现
如性别、年龄、地域、政治、种族、群体等。
各种偏见的共性均表现为:媒体不能够平等地对待分布于不同社会地位维度上的人群,歧视弱势群体即处于阶层低端和社会边缘位置的人群。
3.媒介歧视的原因
①“二次售卖”机制下,媒体对经济利益的追逐
广告主关注的不仅是广告信息能够到达多少人,更重要的是能够到达哪些人,即受众是否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消费能力,这些具有一定经济和消费能力的人群在中国被称为“主流人群”或“强势群体”,而那些经济和消费能力较弱的人群则被归为“弱势群体”。
②社会分化所导致的传播阶层分化
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产生了许多新的阶层,社会阶层分化更加明显,在信息传播层面上,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包括传播权力结构、传播资源分配及占有、传播价值观念等。
06
新闻寻租
1.新闻寻租的定义
媒介寻租,是指传媒管理层和记者、编辑利用手中操控的媒介管理权和新闻报道权,来达到向报道对象“寻租”的目的。
其方式可以是吹捧报道对象,或者假借“舆论监督”、“揭丑”、“曝光”之名将频道、版面等“社会资本”转化为个人或小团体的“经济资本”,从而寻求并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腐败活动。
媒介寻租会造成以下影响:损害媒介的公信力,损害受众知情权,使假新闻屡禁不止。
建立科学的传媒运营机制、媒体内部规章制度、有效的监督机制等方式是防范媒介寻租的有效方式。
2.新闻寻租三种类型
①有偿新闻。新闻工作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物质报酬的活动。
②有偿不闻。通过给媒体人员一定费用将负面新闻或批评性稿件撤除。
③新闻敲诈。指真记者、假记者以媒体曝光威胁、要挟当事人,从而非法获取财物的行为
3.新闻寻租产生的原因
①媒介对经济利益的过度诉求
②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的缺失
③新闻法律法规不健全
④新闻寻租的屡禁不止还在其隐蔽性。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让有新闻寻租意图的人有了空子可钻,导致制造假新闻容易而核实新闻则比较困难。
⑤与我国实行“企业经营、事业管理”的新闻体制有关
“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为媒介过度地追求经济利益提供了客观条件。在这种制度下,媒介既要完成既定的政治宣传任务,又要通过广告等手段来进行市场经营获取收入,以维持其正常的运营。
4.新闻寻租的危害性
①损害媒介的公信力
媒介的公信力应该由真实的新闻打造。但媒介寻租正是在损害新闻真实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严重损害了媒介的公信力,同时,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新闻传播不仅是有形工程,最重要的是它是一种涉及社会精神领域、塑造人的灵魂的无形工程,关系到一个社会的道德文明建设。新闻媒介“其身不正,何以正人”?
②损害受众的知情权
媒介寻租是建立在损害受众知情权的基础之上的,媒介通过正面报道或批评报道向被报道者索要各种名目的费用,其好处就是为他们隐瞒某些新闻事实。还有就是记者不仅拿“稿费”,还拿一篇早就写好的报道回来刊发。通过这些方式得来的报道缺乏真实性、客观性,必然严重损害受众的知情权。
③使假新闻屡禁不止
制造假新闻包括过失造假和故意造假两种类型,而媒介寻租正是故意造假得以滋生的温床。 虽然通过媒介寻租所得来的并不一定都是假新闻,但是根据寻租的需要,媒介内部会放松对于新闻的来源、组成要素的审查,对于假新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其刊发,最终使得假新闻屡禁不止。
④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某些大户广告主长期以毫无新闻价值的 “新闻 ” 霸占着新闻版面,从本质上说,这种以广告投放换取对极为稀缺的新闻资源的占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 ,这种 “负和博奕 ”的行为使社会的整体损失远远大于利得, 它不但造成寻租行为本身的资源非生产性消耗,而且通过引起经济扭曲而导致效率损失, 亦即 “看不见的脚 ”踩住了 “看不见的手 ”。
以上就是今天学姐为宝子们整理的媒介伦理专题(上)大家可以直接理解背诵,整理到自己的专题中,并结合真题考察的方式,练习对应的内容。下期学姐会继续为大家梳理媒介伦理问题在智能媒体时代的表现、原因、影响以及应对伦理乱象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