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特殊儿童理学论文范文
心特殊儿童理学论文篇1
关键词 特殊儿童 同伴关系 特点
分类号G760
1 引言
同伴关系是儿童生活经验中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在儿童发展中起着成人无法取代而又独特的重要作用。良好的同伴关系有利于儿童社会能力的培养、社会价值的获得、认知和人格的健康发展。所谓同伴关系是指年龄相同或相近的儿童之间的一种共同活动并相互协作的关系,或指同龄人间或心理发展水平相当的个体间在交往过程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种人际关系。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展同伴关系研究以来,普通儿童同伴关系特点的研究已取得较好成效,现有研究中的同伴关系,主要包括同伴接纳和友谊两个层面。同伴接纳是一种群体指向的单向结构,反映的是群体对个体的态度:喜欢或不喜欢、接纳或排斥;友谊则是一种以个体为指向的双向结构,反映的是个体与个体间的情感联系。我国特殊教育的飞速发展,使特殊儿童的同伴关系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产生了一些研究成果。本文旨在对我国近20年特殊儿童同伴关系的已有研究进行梳理与归纳,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特殊儿童同伴关系的研究趋势,以期为特殊儿童同伴关系的进一步研究,促进特殊儿童的社会性发展提供一定理论指导。
本文使用中国知网、维普和万方数据库,以听觉障碍、视觉障碍、智力障碍、学习困难、自闭症、脑瘫、注意力缺陷多动症、聋一盲双残、言语/语言障碍、情绪行为障碍和超常儿童共十一类特殊儿童为检索对象,以同伴关系、同伴交往、同伴接纳和友谊为主题,查找1990至2011年的期刊与硕博论文,共检索到以视觉障碍、听觉障碍、智力障碍和学习困难四类特殊儿童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文献。但从时间上看,主要文献集中于近十年。纵观近十年来我国特殊儿童的同伴关系研究,已有文献主要从两方面探讨特殊儿童同伴关系的特点:(1)特殊儿童之间的同伴关系特点;(2)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的同伴关系特点。
2 特殊儿童之间的同伴关系特点
当前关于特殊儿童之间同伴关系的特点研究主要集中于听力障碍、智力障碍和学习困难三类特殊儿童。已有文献主要通过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同伴关系的对比研究,探讨特殊儿童之间同伴交往、同伴接纳和友谊的特点。
2.1 听力障碍儿童的同伴关系
首先,在听力障碍儿童同伴交往的特点方面,马珍珍较为全面的总结听障初中生的同伴交往特点,指出与普通儿童相比,听障儿童的同伴以同性朋友为主,在同伴交往方面表现出对聋人群体、家庭和学校较大的依赖性,与朋友之间的交往活动更依赖于学校提供的时间和空间,倾向于交年长或同性朋友,主动发起交往的能力不足,同伴交往层次不深,友谊观相对稚嫩,友谊质量极显著低于普通儿童,同伴交往感受显著差于普通儿童。而刘扬对听障小学生同伴交往的研究却认为,虽然听障儿童的社会交往技能水平比普通儿童低,但他们在聋校中表现出的交往技能并不明显低于普通儿童,听障儿童由于听力残疾造成与普通人交往过程中出现被动、不完整和不准确的特点,但聋校中听障儿童之间可以通过手语进行大量的交往和沟通互动,社会交往技能已在彼此的互动过程中得到提高。
其次,在听力障碍儿童同伴关系方面,马珍珍使用同伴提名法、同伴评定法和友谊质量问卷调查听障初中生的同伴关系发现:(1)在同伴接纳上,听障儿童的同伴接纳关系受听力障碍程度的影响,表现为重听、后天聋以及同时掌握手语和口语儿童的同伴接纳情况优于全聋儿童,但年级与性别在此方面并未有显著性影响;(2)在友谊关系上,听力障碍程度、安置情况、性别和年级在友谊质量上均没有显著性差异,表明低质量的友谊在听障初中生中是普遍现象。李环采用包括生活、学习、游戏和活动四个维度的自编《聋生同伴关系问卷》,调查聋校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的听障学生,发现听障学生同伴关系的总体发展水平随年龄增长呈现先增长后降低的趋势,由于研究者未进行显著性检验,故无法判断是否具有统计学意义,而该研究得出各年级听障学生的同伴关系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与马珍珍的研究结果一致。但也有研究发现,年级与性别对听力障碍儿童同伴接纳具有显著性影响,如魏瑞丽使用社交回避及苦恼量表对听障初中生人际交往的调查结果显示,听障初中生的人际交往存在显著年级差异,交往状况随着年级升高而明显改善;关威使用同伴提名法对小学阶段听障儿童的研究表明,听障儿童的同伴接纳水平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男生在正提名和负提名上均高于女生。
可见,听力障碍儿童的同伴关系得到较多关注,但因研究对象的年龄、听损程度和研究工具的不同,使听力障碍儿童同伴交往和同伴关系的特点研究尚未取得一致性结论。
2.2 智力障碍儿童的同伴关系
首先,在智力障碍儿童同伴交往方面,谭雪莲使用观察法分析学前阶段智障儿童的同伴交往特点,指出智障儿童向同伴发起交往的方式以身体语言为主,但身体语言常常被旁人误解;与同伴的交往过程简单,难以形成互动,从而反映出学前阶段智障儿童同伴交往能力不足。罗帅则采用张元编制修订的《4―6岁幼儿同伴交往能力量表》,调查8―16岁中度智障儿童同伴交往能力的发展状况,研究发现:(1)智障儿童的同伴交往能力总分在13岁以前基本随年龄增长而呈现上升趋势,13岁智障儿童的同伴交往能力己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13岁至16岁间同伴交往能力随年龄增长而呈现下降趋势;(2)8―16岁中度智障儿童在同伴交往能力各维度上,均不存在性别上的显著差异;(3)8―16岁中度智障儿童只有在同伴交往能力中的语言和非语言能力维度上,低年龄组与中、高年龄组之间均存在显著差异。
其次,在智力障碍儿童的同伴接纳方面,王娜、田宝和赵志航使用《同伴关系调查问卷》调查12―15岁智障儿童在与他人相处中自我感觉,由儿童自己填写被同伴接纳的情况,结果显示,智障儿童的同伴关系与普通儿童存在显著性差异,智障儿童在同伴接受方面差于普通儿童,在交往过程中的恐惧自卑感也多于普通儿童。
由上可知,由于智力障碍儿童同伴关系特点的现有研究相对较少,尚未出现一致或矛盾结论,因此有必要对已有结论进行验证。
2.3 学习困难儿童的同伴关系
首先,在同伴交往方面,张利总结出学习困难儿童倾向交往同性朋友和与自己相似或比自己低成就的朋友,由于有部分是校外人员,因而交往范围较广泛:邱悦和何源运用个案研究法调查一名学习困难学生的同伴关系,发现该名儿童与性格开朗、邻桌及学习成绩也不好的同伴交往更为密切,受同伴影响较小,对同伴的依恋也较弱。
其次,在友谊关系方面,刘在花使用友谊质量问卷
在多篇研究中指出,小学阶段学习困难儿童的友谊质量较差,并且显著低于非学习困难儿童。喻轲对初中阶段学习困难儿童友谊关系的研究也证明,学习困难儿童拥有的好朋友数量少于非学习困难儿童,友谊质量也总体较低,并且进一步提出学习困难女生的友谊质量显著高于男生。此外,已有研究均证明,学习困难儿童比非学习困难儿童的同伴关系差,并且在同伴中的地位偏低。
可见,在学习困难儿童同伴关系的表现上,已有研究结果较为一致。但年级是否会影响学习困难儿童的同伴关系,研究者的结论不尽相同。杜向阳的研究显示,学习困难儿童的同伴关系在年级上不存在明显差异,班级同伴关系差在学习困难儿童中是一个普遍现象。喻轲则指出学习困难儿童的友谊质量存在显著的年龄差异,初一和初二的学习困难学生的友谊质量高于初三学习困难学生。因此,学习困难儿童的同伴接纳关系和友谊是否存在年级差异,仍需进一步探究。
3 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的同伴关系特点
随着我国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多的特殊儿童进入到普通班级,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的同伴交往和同伴关系也日益引起学者关注。当前研究主要集中探讨听力障碍、智力障碍和学习困难三类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的交往特点,以及普通儿童对特殊儿童的接纳特点。
3.1听力障碍儿童与普通儿童的同伴关系
听力障碍儿童与普通儿童同伴关系的研究只涉及学前听障儿童,研究者均通过观察法调查听障儿童与普通儿童的交往特点。王永华、舒红和顾蓓观察发现,在普通幼儿园中,普通儿童与普通儿童的交往明显多于与听障儿童的交往,但即使如此,普通儿童向听障儿童主动发起交往的次数也明显多于听障儿童,此外,由于普通儿童对听障儿童使用手势表达的次数少,导致他们与听障儿童交流的有效度较低。夏滢和周兢则进一步观察到学前听障儿童不但向普通儿童主动发起交往的次数低,发起交往的有效性也低,他们提出交往的要求经常与情境不符,时常使用攻击行为引起他人注意;他们维持交往的形式单一,持续时间较短,而且常因无法相互理解而中断与同伴的交流;他们解决交往冲突的方式也不成熟,倾向以抱怨或诉求的方式解决冲突。
3.2智力障碍儿童与普通儿童的同伴关系
学前阶段,智力障碍儿童与普通儿童同伴关系的研究是在普通幼儿园中进行的,研究者通过观察法分析普通儿童对智障儿童的接纳特点,研究指出虽然智障儿童难与同伴建立稳固的良好同伴关系,并且缺乏来自普通儿童主动和自发的帮助,但学前阶段的普通儿童还未意识到智障儿童与自己的差异,基本能接纳智障儿童,并以普通眼光看待,而且经常与智障儿童接触的普通儿童会表现出较大的容忍性,可以提高普通儿童对他人情绪感受的敏锐度,有利于克服以自我为中心等行为特点。
小学阶段,智力障碍儿童同伴关系的研究集中于同伴接纳关系的探讨。吴支奎在2003年使用自编《普小学生对随班就读弱智生接纳态度问卷》,由随班就读班和非随班就读班的普通儿童填写对智障儿童的接纳态度,结果显示,两组普通儿童对随班就读智障儿童普遍持消极和不接纳的态度,但非随班就读班儿童的接纳态度比随班就读班儿童的态度明显积极。而王娜从另一角度出发,使用《同伴关系调查问卷》了解智障儿童在与他人相处中自我感觉,由12―15岁轻度智障儿童自己填写被普通儿童接纳的情况,结果显示,相较于特殊学校中的智障儿童,随班就读儿童认为自己被同伴接纳的状况显著较好,交往过程中的恐惧自卑显著较轻。
由已有研究可知,相较于其他学龄阶段,学前智障儿童更易被同伴接纳;但小学阶段非随班就读班儿童的接纳态度是否比随班就读班儿童的态度积极,以及智障儿童自我感觉的被接纳状况是否能反映其真实的接纳状况,仍需进一步研究。
3.3 学习困难儿童与普通儿童的同伴关系
学习困难儿童与普通儿童的同伴关系最早引起研究者关注,研究内容以普通儿童对学习困难儿童的接纳状况为主,得到的研究结果也较为一致。首先,小学阶段学习困难儿童比非学习困难儿童的同伴关系差,同伴接受性远远低于普通儿童,受到更多的同伴拒绝,已得到诸多研究证明。其次,初中阶段学习困难儿童的同伴接纳水平也较低,属于被忽视儿童,得到很少的正面提名和反面提名,拥有好朋友的数量也少于非学习困难儿童。此外,学习困难儿童的同伴接纳存在性别差异,也得到一致肯定,研究显示,因为学习困难男生较多存在注意力分散、多动、冲动及更多的行为问题,所以比学习困难女生更容易遭到班级同伴的拒绝。
4 总结与展望
综上所述,我国特殊儿童同伴关系特点的研究对象主要集中于听力障碍、智力障碍和学习困难三类特殊儿童。研究维度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特殊儿童之间同伴交往和同伴关系的表现及发展特点,另一方面是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之间的交往特点及被普通儿童接纳情况。虽然已有研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如证明特殊儿童的同伴接纳水平和友谊质量均低于普通儿童,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的同伴关系不乐观,但总体看来,我国特殊儿童同伴关系特点的研究仍需深入探讨,如扩展研究对象和研究视角,验证不一致的研究结果等。据此,本文针对现有研究的局限性,指出未来研究趋势,表现为:
第一,从研究对象来看,可以进一步扩大特殊儿童的障碍类型,如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注意力缺陷多动症儿童、聋一盲等多重残疾儿童、言语/语言障碍儿童、情绪行为障碍儿童等其他障碍类型儿童的同伴关系也亟需探讨。研究对象的障碍程度也需细化,区分出儿童的障碍特征和轻重程度,若以听障儿童为研究对象,可分为轻度、重度和全聋儿童,或分为手语交流、口语交流和同时掌握两种交流方式的儿童;还可以比较不同安置环境中特殊儿童的同伴关系特点。
第二,从研究维度来看,我国对特殊儿童同伴关系的研究集中于同伴接纳和友谊两个维度,国外研究者在九十年代已将同伴欺侮(peer victimization)加入同伴关系的类型,今后也可将特殊儿童的同伴欺侮特点加入其同伴关系的研究范畴。
第三,从测量工具来看,研究主要使用同伴提名法测量特殊儿童同伴关系中的同伴接纳水平,使用友谊质量问卷调查友谊关系,也有研究采用自编同伴关系问卷或同伴接纳态度问卷进行测量,或者通过观察法探究特殊儿童的同伴关系,但已有研究较少综合使用多种方法进行测量。此外,现有测量方法还无法反映出一个同伴群体中是否存在多个小团体,以及特殊儿童在小团体中的同伴接纳特点。因此,研究者今后可结合问卷调查、观察、访谈等多种研究方法,为研究提供更全面和科学的依据,或探索新的测量方法与工具,对特殊儿童同伴关系的特点进行更加深入地分析和探讨。
第四,从现有研究结论来看,由于研究对象和研究工具的差异,已有研究结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出现较多不一致研究结论,仍有待进一步验证。因此,研究
者既可以对已有研究的矛盾结果进行验证,也可以加强不同阶段特殊儿童同伴关系特点研究的一致性和衔接性,还可以拓展研究视角,对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和不同国籍特殊儿童的同伴关系进行跨文化研究。
5 教育建议
针对我国特殊儿童同伴接纳水平、友谊质量和同伴交往能力普遍低于普通儿童;随班就读特殊儿童容易受到普通儿童的拒绝,更愿与自己同类儿童交往的特点,本研究对学校和教师提出一些教育建议。
第一,在学校方面,特殊学校与普通学校均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兴趣小组、主题社交活动、角色扮演、才艺竞赛等,促进特殊儿童与同伴的了解、互动和交往。共同参与的活动可以为特殊儿童提供积极参与和表现自我的机会,扩大特殊儿童之间或普通学生与特殊儿童之间的交流,增加特殊儿童与同伴的相互了解,使儿童在宽松的氛围中增进交往。
第二,在教师方面,首先,特殊教育教师或随班就读教师可以充分利用教学活动增加特殊儿童与同伴的互动机会,如通过小组合作,使儿童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在共同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增进交往。其次,积极寻找特殊儿童的特殊才能,如绘画、体育、组织能力,一方面增加特殊儿童的自信心与自我成长,另一方面,也改善普通儿童对随班就读儿童的错误观点,提高接纳水平。再次,针对性地指导特殊儿童的交往技能,比如教会儿童如何对同伴发出邀请,友好地提出要求,维持交往等,改善冷漠、攻击、逃避、退缩等情绪行为问题,从而提高社会能力。最后,特殊儿童可能由于学业成绩低下导致同伴接纳水平较低,教师可以建立同伴辅导制度,教导特殊学校中成绩优秀的特殊儿童或普通学校中的普通儿童,为特殊儿童提供生活与学习的帮助,增进双方的认识与接纳,从而促成良好同伴关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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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特殊儿童理学论文篇2
台湾心理学家郭为藩为特殊儿童做出了如下定义:特殊儿童是指由于某些生理、心理或社会的障碍,使其无法从一般的教育环境中获得良好的适应与学习效果,而需借助教育上的特殊扶助来充分发展其潜能的儿童。经统计,我市特殊教育学校设有三个专业:聋童班、盲童班和培智班,其中以聋童和盲童占比例最大。这些特殊儿童中只有10%是先天性残障,有90%左右是由于后天生病没有及时就医或者误用药物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后天残障。由于其生理上存在一定的缺陷,所以这些儿童具有一些共同的心理特征:自卑、敏感、多疑等。同时,聋童和盲童由于各自不同的生理缺陷,彼此又有不同的心理特点。
多数聋哑儿童在患病初期只是单纯患有听觉障碍,声带并没有发生器质性病变。儿童学语言早期是通过听到声音而进行模仿,如果听不到外界的声音又没有得到专业的培训,就会失去学习语言的环境。大多数聋儿是由于在0-6岁的语言发展关键期没有得到很好的训练,导致语言能力发展退化。如果在6-12岁还没有得到及时的补救,12岁之后语言能力就会完全丧失,成为真正的聋哑儿童。聋童的心理有以下特点:(1)在心理上存在一种对外界的不信任感,一方面他们希望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所在,另一方面他们又受到身体条件的限制,不能发挥自己的才能。(2)自我封闭与心理不设防同时存在。例如聋童一般不会对聋哑人产生戒备的心理,有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而认为健全人群和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对其有一种本能的排斥。
盲童一般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视力障碍,丧失或几乎丧失视觉能力。他们的听觉、触觉、平衡感等都超过一般的健全儿童,具有高度发展的听觉空间定向能力,能精确辨别声源的方位,并可以根据声响的回音来躲避障碍物。他们的皮肤触觉灵敏,能凭手指辨认盲文。他们的嗅觉也较健全人敏感度高,可根据气味来判断熟人和熟地。盲童的心理有以下特点:(1)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让他们觉得痛苦。他们可以听到任何声音,却看不到五彩斑斓的世界,所以他们会用自己的思维去想象这个世界的样子,有些盲童会因此把自己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面,他们的心理会比普通儿童更为复杂,达到成人难以理解的境地。(2)他们渴望与普通儿童交流,渴望获得更多关于世界的描述,但同时又十分担心别人对他们的嘲讽和歧视。
二、原因分析
1.家庭的原因
在和教师的座谈中,我们发现家庭对特殊儿童的成长显得尤为重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家庭是影响儿童心理因素的直接原因。在特殊学校,学生都是寄宿生,老师会尽量给学生以关爱。而回到家里之后,家长的冷漠或者排斥就会影响到学生的心理状况。
很多家长对自己家里有一个特殊儿童觉得很丢人,认为自己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却遭到这样的“报应”,进而会产生一种怨天尤人的情绪。有的时候他们会把这种情绪转嫁到特殊儿童身上去,对孩子冷漠、怨恨。而部分家庭会为了“补救”这种情况而选择生第二个孩子,这样家庭的注意力就会自然而然转移到健全的孩子身上去。由于受到亲人的冷落,部分特殊儿童会进一步产生自卑感,有一种“自己是没人要的孩子”的悲观情绪。
2.社会的原因
时至今日,社会上歧视、排斥肢体残疾人、聋人、盲人甚至对其恶作剧的现象一直没有消除。究其原因,人们之所以表现出对他们的轻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觉得他们缺失了“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些东西,也就是健全的身体,并因此缺乏了社会适应的部分能力。一般人感觉很难与他们交往,自然而然就会排斥他们。此外,许多人还持有反对残疾儿童接受特殊教育的理念,有一些特殊儿童被家长安排和健全儿童一起跟班就读,结果往往变得更加敏感、自卑、内向。原因是他们在普通学校里面没有与之平等的伙伴,还可能会遭到歧视和嘲笑,这对特殊儿童的心理会造成巨大的压力。
大部分特殊教师都有这样一个困惑:自己在学校辛辛苦苦把学生培养出来,在他们进入社会之后这些教育成果却处于“土崩瓦解”的状态。对特殊儿童的继续教育没有跟上,社会对特殊人群的认可和接纳程度也有待提高。所以很多学生在走上社会之后忽然失去了学校里一味对自己关爱的氛围,会觉得无所适从。这个时候如果没有人给予他们正确的指导和引导,有些特殊儿童就会陷入茫然,甚至有的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3.特殊儿童教育的独特性
特殊儿童的教育具有难度大、进度缓慢、易反复等特点。教育者在长期的努力和付出之后没有获得相应的回报,慢慢就会产生一种心理上的枯竭感,导致很多从教者渐渐地放弃了对特殊儿童的耐心教育,干脆听天由命,“破罐子破摔”。
三、对策研究
1.特教教师要转变教育观念,从感性走向理性
特殊教育的教师应持有一种“以人为本”的态度,尊重生命。而不应以一种同情怜悯的眼光来看待学生,更不能用一种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如果长期在一种同情的环境中成长。就会形成一种心理上的依赖,逐渐认为自己是需要被同情、需要被关注的,这就不利于特殊儿童的正常社会化。教育尤其是特殊教育要从感性走向理性,从伦理走向科学。特殊教育不是慈善教育,而是一种育人的教育。
另外,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的心理毕竟有所区别。如学生偷东西。在普校里面我们可以把它归结为品德问题,因为健全学生应当能认识到这是违法犯罪的事情。但特殊学校的学生因为受到视觉障碍和听觉障碍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认知能力的发展,他们很可能并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只是单纯觉得好玩,或者一种补偿心理在作怪。所以处理特殊儿童行为方面的问题时我们要慎之又慎。
2.学校需建设可供特殊儿童心理宣泄的场所
特教学校的校园环境除了满足特殊儿童日常的需求之外,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给特殊儿童建立一个可供宣泄情绪的场所。特殊儿童不能像普通儿童那样正常地发泄自己的不良情绪。但我们可以通过一些艺术的途径,例如盲童可以通过吹拉弹唱的文艺活动来宣泄心中的不快。聋童则可以通过一些体育运动来排解心情。如果不良情绪长期得不到及时的宣泄,就会形成一种郁结,对学生的心理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有的甚至会在特定场合爆发,形成强烈的反社会人格。所以特殊学校可以根据学校的条件设置一些专门的教室,配备相应的设施,来引导学生宣泄不良情绪。
3.特教学校要创设适合特殊儿童学习的教学环境
(1)拓宽教学途径,提高特殊儿童的认知水平。特殊学校工作量大,学生学习进度缓慢,心理健康教育始终是一个比较难抓的问题。而特殊儿童难以理解抽象的事物,与人交流存在着一定的障碍,对他们的心理教育难度也很大。人的心理健康与人的认知水平关系密切,影响人心理健康的消极情感正是通过认知活动的“折射”而产生的。聋童听觉丧失,不能听到外界的声音,但我们可以发挥他们视觉能力正常的优势,利用现代多媒体的优势来向他们展示教学内容,提高他们的想象能
力。而盲童的视觉能力丧失,但听觉能力是良好的,我们可以给他们播放音乐,并通过多渠道的讲解来帮助他们认识他们想象中的世界。
(2)特教教师要重视身教在教育中的作用。由于特殊儿童的认识能力发展的局限性,言传在一些时候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曾有一位特校教师在组织学生出去和社区搞活动的时候,发现学生把吃剩的零食果皮扔得到处都是。于是这位老师也像学生一样开始吃东西,然后把果皮扔到地上,学生觉得很奇怪:老师怎么会这样做?这时老师就问学生:你们觉得这样好看吗?学生答:不好看。老师又问:你们觉得这样做合适吗?学生答:不合适。最后老师一步一步引导学生认识到了这样做是错误的,还主动把地上的垃圾清扫干净,达到了单一的说教不能达到的效果。
(3)充分发挥特殊儿童的特长。特殊儿童只是在具有部分生理缺陷,在其他方面和普通儿童并没有太大的区别,甚至在有些方面的能力超出了普通儿童。这就需要特殊教师善于发现学生在某些方面的独特能力。例如:有些聋童绘画能力很强,具有很强的色彩感受,也有部分聋童虽然听不见,却具有很好的乐感,《千手观音》的表演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有些盲童具有非常敏锐的听觉,可以根据手机按键的声音判断按键的数字。学校应该在教学和活动中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培养特殊儿童的各种职业能力。诸如外出调查、参观、参加普通学生开展的“一助一”活动。尤其要注意培养学生与人交往的能力,不能因为有些人歧视自己而更加自卑,还要培养学生抗挫折的能力和承受挫折的能力,放手让学生自己去做,培养学生的组织和自我管理能力。例如,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的盲人按摩培训就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有很多学生走上社会之后开办了自己的按摩室,获得了社会的认可。
(4)正确使用评价机制,延长特殊儿童的有意注意时间。因为特殊儿童接受外界信息的渠道是相对单一的,如盲童主要是靠声音传递信息,聋童主要是靠视觉传递信息,单一的信息刺激很容易产生心理上的疲劳,所以特殊儿童的有意注意时间一般不会很长,大约是在15分钟左右,这就极大地影响了学生认知能力的发展。
心理学上的研究表明:积极的自我成功意识可以使人保持进取的精神状态,可以增强自尊、自信和自我意识。在教学中要善于捕捉学生的闪光点。大胆鼓励。要充分肯定其学习积极性,点燃他们心中自信的火花,清除内心的“障碍”,使他们体会到自己并不比健全人差,增强自信。对一些注意心理障碍比较严重的学生,先要求其能安静地坐着,逐渐过渡到安心学习。哪怕他们只能坚持十来分钟的安静时间,教师也要适当给予鼓励,以利于培养他们的自我克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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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特殊儿童理学论文篇3
关键词:特殊儿童教育;因材施;爱与责任
中图分类号:G6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0)02-0115-01
上世纪八十年代美国电影《雨人》在传达了兄弟手足之间感情的同时,也使观众认识到了现实生活中“雨人”的存在,以致“雨人”后来竟成了一个具有特别意义的专有名词――指那种具有某种特殊才能但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生活中,我们经常遇见那些聋哑、智力上有缺陷或其他的残疾儿童。无可否认,残疾儿童有许多不如健全儿童的地方:聋哑儿童不能像健全儿童那样说唱;智力低下孩子没有那么聪明伶俐;盲童则透过他们关闭的心灵之窗散发着心灵之美……但他们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身为有些许残缺的花朵,更需要在我们的关爱和帮助下接受教育,吮吸知识的雨露,获得更好的发展,因此我们要重视这些特殊儿童的教育。
我们国家也已较早地关注这方面问题,早在199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规定了特殊教育发展方针: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虽有国家的政策支持,同时也更需要我们教师。下面结合本人多年在特教学校教学生涯的体会,来浅谈一下如何使做好特殊儿童的教育工作。
一、因材施教
“材”原是资质之意,在这里我们不妨理解为每个学生的身体条件,即指生理状况,也包括精神智力方面。每个残疾儿童的情况不同,诸如聋哑儿童、盲童等,就需我们因材施教、实事求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从个别差异出发,有目的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发展。
拿聋哑儿童来说。有些儿童是天生听力残疾,俗语“十聋九哑”,是因为这些儿童无法到感受外界声音的刺激,无法学习说话;有些儿童本身也会因为某些疾病而哑。可见,聋与哑是相对相联的。听觉是我们获得信息的主要来源,因此耳聋的孩子对外界的认知是不完整、不丰富的,学习知识和参与社会的广度与深度也得到制约。同时,他们语言的学习和发展也是很艰难、缓慢的。但也正由于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更多地依赖眼睛与双手等器官,其视觉等方面的功能相应地得到发展,甚至于超过某些健全儿童而具有特殊的才能。所以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引导他们更好地运用自己的视觉、手等感觉器官,通过观察周围事物、别人说话的种种神态,并借助于手语,以更好地学习发展;了解聋哑儿童的思维水平长期停留在直观阶段的思维特点,在扩大他们感知经验的同时,尽可能地丰富他们的语言。
二、“三心、两意”
“三心”即是爱心、恒心、责任心;“两意”指诚意、心意。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更何况我们面对的是受伤的花朵,所以更需要我们作为一名教师的爱心与责任心,来真正持之以恒的灌溉这些花朵,点燃他们的智慧火花,因为“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这些可爱的孩子们。同时,我们还要言传身教,通过自己的言行举止,影响并塑造他们正确的价值观。
海伦?凯勒曾说过:“在黑暗中,当死神在召唤的时候,老师――那就是我的一切,这就是我的回答。”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她这样写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第一眼想看的就是我亲爱的老师”。可见,我们特殊教育教师对于那些残疾儿童是多么重要,是他们身心健康的保护伞。
与此同时,国家的支持与社会的帮助扶持也是不可缺少的。国家应扩大特殊教育范围,缩小城市与乡村教育的差距,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可以享受平等的教育;改善特殊教育师资匮乏的现状,提高他们的待遇,使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程度得到明显地加强;合理配置资源,加大投入,提供更多的适合他们的教育资源,如听力障碍学生的助听器、视力障碍学生的盲文书等;另一方面,进一步地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社会公众就需用平等的眼光、宽容的心态来对待这些残疾儿童,让他们享有更多的发展机会,也来为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诚然,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着很多不利于特殊儿童发展、受教育的因素,但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这些孩子们也会越走越远,前方的路越走越平坦。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他们的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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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特殊儿童理学论文篇4
关键词: 高等特殊教育专业 实践教学 伦理教育 人才培养
特殊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多类有身心障碍的特殊儿童,人性化和人本化是特殊教育专业的重要特点。特殊教育关注教育对象从出生到成人的全生涯持续成长,具体到基本的进餐、穿衣、如厕、动作、语言等点点滴滴,广泛至医疗、教育、社区、家庭、全社会的行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习俗等诸多方面,最终融汇、凝练于对生命的理解、尊重与欣赏。因此,特殊教育是人性化的职业,这一职业最需要爱,最能表达爱[1]。高等特殊教育专业肩负着培养特教师资的重任,特教师资的人性化成长是教师自身发展的需求,也是特教专业的要求,促进这一成长的渠道很多,我校特殊教育专业尝试构建“服务型实践教学体系”,以社会服务为基本的切入点和载体,将专业伦理教育、社会服务意识和专业实践教学活动相结合,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服务型实践教学体系的主要内容及实施策略
(一)将伦理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之中。
教育共同体固有的伦理特性使得特殊教育的各个环节广泛存在着道德与利益、善与恶、应有与实有、道德与社会历史条件等矛盾冲突[2],唯有将伦理教育融入特教师资培养的各个环节,才能培养出既有较强实践操作能力又有高尚职业情操的新型特教师资。为此,我校特教专业的老师们通过编撰专业伦理教材,进行职业伦理的理论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到特殊教育工作的地位、性质和意义,了解特殊教育工作的平凡与伟大之处,提高他们对本专业职业道德规范的认识;通过观摩特教影片、参观特教机构、为特殊儿童送教上门、到特殊班级当义工、去偏远地区的特教学校顶岗支教等活动,引导学生体验从事特殊教育工作获得的职业幸福感和荣誉感,在陶冶其专业道德情感的同时锻炼他们的职业道德意志,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
(二)建立康复训练室、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康复机构和特殊儿童家庭四位一体、统一协调的实践教学体系。
我校特殊教育专业不仅强调学生专业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而且重视其专业道德的教育与养成;不仅注重发挥传统的校内康复训练实训室和特殊教育学校的育人功能,而且积极拓展校外特殊教育康复机构和特殊儿童家庭这两大专业实践基地。这种四位一体、统一协调的实践方式,为学生创造了更多接触特殊儿童、了解特殊教育现状和亲自进行相关专业实践的机会,使他们的专业情感和专业实践能力在潜移默化中得以提高。因此,本模式是探索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师资养成性教育的一次尝试,对于开办特殊教育专业,但是没有直属于自己的临床教学实验基地的特教师资培养单位来讲,这种模式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公益性、经济性和灵活性,是优质高等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可采纳的重要模式[3]。
(三)依托基地,服务社会。
特殊教育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纵观特殊教育的先进国家和地区,个别化、生活化、支持、生活质量等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我国特殊教育也在朝这些方向发展,由于多种原因,社会对特殊教育的关注和支持力度逐步加大。新形势下,传统的从理论到理论、从书本到书本的人才培养模式早已不适合特殊教育实践的需求。因此,临床操作能力强,能思考和处理多种教学情境,满足特殊儿童多样化教育需求,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的新型特教师资是特殊教育师资培养追求的必然目标。我校特殊教育专业特别注重发挥各类实践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鼓励师生大胆地“走出去”,把众多实践基地作为平台,在增强自己的专业实践能力,提升自己专业情感的同时,通过师生双方的实际行动服务社会、回报社会。
二、服务型实践教学体系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解决实践教学中,重实践能力培养、轻职业伦理教育的问题。
我国传统的特教师资培养往往极其倚重理论知识的传授,除了重庆师范大学、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等极个别学校外,国内高等特殊教育师范生的培养大多采用从理论到理论的模式,学生在校期间接触特殊儿童的机会很少,虽然偶尔也会有一些实践活动,但是这种所谓的专业实践往往是走马观花式的,直接导致特殊教育的临床教学和管理经验匮乏。而在比重极其有限的实践教学活动中,常常存在重视实践技能的培养、忽视伦理教育的问题。我校特殊教育专业的服务型实践教学体系为师生双方创造了广泛接触特殊儿童、体会特殊儿童及其家庭种种独特际遇的机会,在与他们互动的过程中很好地培养专业道德情感,磨炼职业道德意志,最终转化为积极的专业道德行为。
(二)缓解特教机构师资短缺、专业理论水平不足的问题。
我国现代特殊教育起步晚,发展水平较低,至今不少特教机构(尤其私立的康复机构)仍然面临着资金不足、师资缺乏、办学经验不足、专业技术缺乏等问题,本市的特教机构在这些方面的问题更严重。针对这种情况,我校特殊教育专业从2010年3月起至今,组织、协调本专业骨干教师,为本市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和聋儿康复中心进行教师培训,共计200余学时,主题涉及“智障儿童的评估及智力品质的培养”、“自闭症谱系障碍的干预方法”、“行为矫正的原理与方法”、“手语及其在特殊教育中的应用”、“游戏及其在特殊教育中的运用”、“感觉统合训练”等。这种以高等特殊教育专业为主体,通过特教师生与基层特教机构的频繁互动进行学习和研讨的方式,不仅提高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学质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克服基层特教机构师资不足、理论知识缺乏的弊端,在优势互补的诸多活动中,开创了良性互动的局面。
(三)缓解特殊儿童家庭的压力。
家庭是特殊儿童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场所,家庭教育的成效将极大地影响其他任何形式的教育。任何家庭都面临着或多或少自身很难意识和解决的问题,特殊儿童家长、家庭面对的压力和挑战尤为大。目前社会提供给特殊儿童家庭的支持系统还很不完善,社会对于这类儿童的关注程度还不够高。特殊儿童及其家长在康复治疗、教育训练、法律援助、政策支持、资金援助等方面得到的社会支持十分有限,某些特殊儿童及其家庭处于被动、回避、等待及无奈的状态。在服务型实践教学体系观的指引下,我校特教专业的师生本着服务社会的原则,免费送教上门,对特殊儿童进行个别辅导,为其家长提供教育咨询和教育技能培训,缓解特殊儿童家庭的压力。
(四)解决康复训练机构、特教学校、校内康复训练室和特殊儿童家庭很难协调一致的问题。
在我国目前特教实践中,康复训练机构、特教学校、校内康复训练室和特殊儿童家庭几乎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虽然偶有沟通,但是这种交流缺乏系统性,很难做到围绕共同关心的特教问题,开展多主体间充分的交流与合作。在服务型实践教学体系中,我校特殊教育专业的师生成为积极的活动者,我们开放校内康复训练室,为特殊儿童家庭提供训练场地,为特殊学校及康复机构提供康复训练与教学设备,并提供专业训练技术及教学理论支撑。对特殊儿童进行诊断与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实施个别辅导教学,并为特殊儿童接洽适合于该儿童的康复机构或特教学校。他们组织策划家庭学校的联谊活动,邀请康复训练机构与特殊教育学校共同参与,相互之间进行专业问题的探讨,构建四位一体、统一协调的教育模式,促进特教事业的共同发展。
三、服务型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效果
特殊教育专业学生通过特殊教育从业人员伦理教育,各项实用、高效的教师通识性或专业的职业技能训练,掌握合格的特殊教育教师和相关的特教康复及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各种教学能力和技巧,把所学得的理论知识与实际运用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将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与方法转化为具体的职业行为方式,并使之趋于规范化。
(一)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得到明显提高。
特殊教育学生能够进行接案,熟练地运用诊断评估工具,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个别与团体教学。学生运用独特的构思,设计出盲文摸读辅助教具、自闭症儿童结构化教学沟通板等一系列教学用具,获得特殊儿童的喜爱和家长及学校的一致好评。熟悉特殊儿童的各种类型,根据不同障碍类别进行专业护理,并给予特殊儿童家长正确的指导。学生通过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到理论层面,形成科研论文,并对实践教学活动进行反思。学生多次参加省级和校级职业技能大赛,屡获嘉奖。
(二)师生的职业情感明显提升。
我校特教专业的师生们广泛参与助残日活动、自闭症日宣导活动、残奥会宣传活动、特教机构和特殊儿童家庭的个训等活动。这些专业实践活动,使师生双方置身于特殊教育的诸多真实情景,增加了对特殊教育的感性认识,进一步理解了发掘特殊儿童潜力,使其平等参与社会的意义。师生们普遍反映,通过这些实践活动,学到了不少书本以外的知识,促进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对于特殊教育专业,也由最初的不了解甚至排斥,逐步转变为喜欢从事这一职业。在与特殊儿童及其家庭接触的过程中,他们的专业情感和专业实践能力也在潜移默化中得以提高。
(三)社会效益明显。
服务型实践教学体系陶冶本专业学生的专业情操,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开阔本专业教师的专业视野,为课堂教学提供丰富的素材;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特教机构师资和理论知识不足的缺憾,受到他们的好评;为特殊儿童及其家长在康复治疗、教育训练、法律援助、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提高特殊儿童的家庭生活质量,改善特殊儿童家庭和特殊学校的合作关系,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张文京.特殊教育专业大学生成长与“特殊教育教师道德修养课”的开设,求索与创新――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十五周年专辑,20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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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波.关于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开展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的探讨[J].教育探索,2013(4).
心特殊儿童理学论文篇5
关键词:智障儿童 学习动机 自我效能 强化
现代教育心理学研究表明:学习动机与学习效果存在着相关性。学习动机影响学习效果;学习效果反作用于学习者的学习动机。智障儿童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如何有效激发学习动机,引导他们的学习生活,是当代特殊儿童教育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
一、提高智障儿童学习动机的现实必要性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人不可能没有任何天赋和才能以至于没有任何可能在生活中表现自己。”我国首位心理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林崇德有句名言:“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教育的崇高价值就体现在它为每一个天使提供了一副翱翔天空的翅膀,倡导教育的公平性。智障儿童由于自身生理缺陷,或多或少影响了他们的性格,也影响了他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教育如何为每一个折翼的天使配备一副适合他们翱翔世界的翅膀,是特殊教育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引导和满足特殊儿童的特殊需要,激发他们的学习动机,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能力是特殊教育的大前提。
教育的目的在于引导个体认识自己,完善自我。智障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自身身体缺陷可以通过学习来补偿。通过学习提高其自身文化素质,提升个人能力,捍卫人格尊严,实现个人价值。智障儿童在学习的过程中了解了丰富多彩的现实世界,体会到个人奋斗的喜悦。通过学习转移了他们对自身缺陷的认知,获得更为丰富的人生体验。如何提高他们的学习动机,成为特殊教育工作者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二、智障儿童学习动机提升的可行性
马斯洛需求层级理论提出人的需要按照从低到高依次为: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
智障儿童在父母、教师、社会的关爱下也有自我实现的需要。人要实现自我,就要不断学习,通过学习提升自我能力,满足自我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智障儿童虽然在学习的注意力、认知、思维、语言和记忆等方面不如普通儿童,但是他们也有人之为人的自尊,也有着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
三、提升智障儿童学习动机的方式方法
1.设立合理目标,创设成功情境
智障儿童的教学要采用一些适合他们的教育方式。智障儿童的特殊性,要求教育工作者有足够的耐心,持之以恒。首先要创设成功情境,改变儿童的习得性无助感。教师将要实现的教学目标按照难度高低分解成一些子目标。在其实现了较低目标情况下,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正向的反馈有助于形成良性循环,给他们成功的体验,有助于更难目标的实现。经济学中的“登门槛效应”适用于智障儿童教学。
2.及时进行正强化,加强自我效能感
班杜拉的自我效能感理论认为自我效能感是个体对自己能否完成某个任务或者活动的能力和信念,在个体心理机能和潜力激发中起关键和决定性的因素。班杜拉同时指出,外部的强化有助于自我效能感的建立。在对待智障儿童时,要对于他们的一些积极行为及时进行强化。如某些智障儿童具有某方面的天分,就要及时进行鼓励,启发他们的自信心。如我国著名的智障指挥家舟舟,舟舟天生智障,却对音乐有着天赋。其父母在发现他手拿指挥棒手舞足蹈后,不是对其嘲笑和鄙夷,而是对其加以引导,鼓励其表现自己的才能。在父母的欣赏和关爱下,舟舟的音乐指挥才能进步很快。父母的正强化培养了舟舟的自信心,加强了其自我效能感,对其音乐指挥生涯的开启意义深远。
3.代币强化,及时奖惩
如果在对智障儿童正强化的过程中,总是采用一些赞赏的话语和实物奖品,容易导致儿童有“饱感”,不利于强化的持续进行。在此我们倡导教师用代币强化的方法。代币强化一方面具有弹性,另一方面具有可持续性。教师可以用小红旗的个数、正字的个数等将代币个数与奖惩实物相对应,在满足了一定的代币个数后可以购买一定的实物,这样有利于实现持续的强化。在这一过程中,要求教师及时奖惩,否则不利于代币强化的效果实现。
当今时代倡导“以人为本”。智障儿童特殊,如何对其施加良好的教育,激发其学习的动机,具有极为特殊的和重要的意义。如何激发智障儿童的学习动机有着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具体的操作上,要求教师做到将要实现的目标分为小的子目标,步步为营,创设成功情境;运用代币强化的方法,鼓励其自信心,改变其习得性无助感,启发其向上的动机和自信心。在教师的帮助下,为智障儿童今后的学习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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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孟万金,张冲.如何激发特殊儿童学习动机:ARCS动机模式在特殊教育中的应用 ——特殊儿童学与教的心理学研究 ,中国特殊教育,2007(7)
[3]孟万全,刘玉娟.再论如何激发特殊儿童学习动机:特殊儿童学与教的心理学研究,中国特殊教育,2007(8)
心特殊儿童理学论文篇6
1.1从教材改革入手,目前研究学前特殊教育的音乐教育尚属空白,使用的教材都是普通师范音乐教育融入学前特殊教育理念,结合特殊儿童的特点,编写音乐教育教材,教材内容紧密与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学研究成果相结合,构建理论联系实际、既有理论又有操作性和实践性的知识体系。培养学生不仅有清晰的音乐教育知识与概念结构,更重要的是要有正确的观念和善于创新的思路。要增加学生的音乐教学能力与测评、音乐教学评估与学绩测验、特殊儿童音乐教学与实践方面的能力。在学前特殊教育中游戏治疗是目前世界上较为先进的特殊教育手段之一,这种以游戏为媒介对特殊儿童进行咨询和辅助的游戏治疗方式越来越受到各国学者的重视。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也是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在编写教材时,笔者结合特殊儿童的特点设计了一些音乐游戏,象:声音识别游戏、声音模仿游戏等,听觉游戏主要针对视觉障碍的儿童,目的提高视觉障碍儿童的听觉敏感度和对声音的分辨能力,具有视觉缺陷补偿作用。象做伴随手指歌曲练习手指灵活度的游戏,有助于训练孤独症儿童非语言能力的表达,目前这也是美国特殊教育专家正在研究的课题,同时也可以训练有残余听力儿童的手指语的表达。音乐治疗也是国内外研究的重点课题,结合音乐治疗的理论,重点编写了适用于学前特殊儿童的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训练,比如声音传递练习、节奏接龙练习、声势练习等,研究表明这种以节奏为主的“元素性音乐教育”体系,对于智力落后、具有听觉障碍的儿童非常适用,这也是进行音乐治疗中所采用的主要手段之一。其中的律动练习,是目前为止国内所有特殊教育学校所采用的音乐教育手段,如听音乐走步和跳跃活动、敲鼓活动等。聋哑学校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是伴随音乐做各种节奏动作,用身体动作表现音乐的情绪和内容,还可以做哑剧练习等。
1.2在音乐教学方法中加强对学生特殊音乐教育能力的培养按音乐学科不同内容,有重点地分环节模拟施教。其中包括音乐教学内容设计与教案编写、音乐教学技能检验、教学评价等内容。在音乐教学内容设计与教案编写中,重点融入特殊儿童的不同特点及教育方法,有针对性的设计教学、编写教案。比如针对视力障碍儿童设计的音乐教学内容,主要以听觉训练为主,利用各种音乐教学手段训练儿童对声音的分辨,触觉的准确性。针对孤独症儿童设计的教学内容以节奏感知,简单节奏训练为主,培养他们对周围声音的一种感知能力。通过对学前特殊教育专业与普通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音乐技能对比显示,特殊教育专业学生所具有的音乐技能差,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特殊音乐教育的整体水平。对特殊儿童的教育评估理论和实践是特殊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在学前特殊教育专业音乐教育课程中要注入音乐教育评估的理论,使音乐课教学质量从定性的评语,转化为定量化的数据,为学生提供一个研究特殊音乐教育的平台,从特殊音乐教育规律出发,逐步建立学前特殊音乐教育的评价体系,培养学生的音乐教育的研究能力。
2教育实践
2.1联系本院的音乐教育现状和实际,加深对理论学习的理解如何在自己所具有的音乐基本技能前提下,结合特殊教育理念进行音乐教学活动是每个学生要思考的问题,并加以实施。
2.2在见习、实习中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研究课题,形成实习论文
2.3实习中设立最佳音乐课,要具有一定研究性的教学,培养学生教学策略研究意识和激发学生音乐教学艺术的创造能力
2.4利用学生试讲中的评估环节,培养评价、考核特殊音乐教学能力,做到能评、会评、会设计有关问卷等学生既会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课堂教学,又能根据反馈信息,修改和完善评价指标。
2.5切实抓好实习环节在实习前的课堂教学中要建立实习模拟实践课程,以便更好开展教学实践工作。
3结语
这种以目标模式理论为依据的学前特殊音乐教育课程改革,以培养学生掌握特殊音乐教育教学规律的特点,具有从事特殊学校音乐课堂教学能力为目标。切实提高了学生的音乐理论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结合见习和实习,加强了实践环节,落实音乐教学技能训练的要求,强化提高了音乐教学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1教学系统的整体性学前特殊音乐教育课程中既有音乐学科中不同的知识板块和相对完整的训练,又相互关联,缺一不可,发挥其整体功效。
3.2教学运行的动态性从第一章节开始到结束,整个教学运行呈动态发展变化。学生从理论学习到实践,再到理论分析,再上升到实际应用,其知识能力不断更新与提高。
3.3教学活动的可控性 由于有了活动目标,学生和教师的每项活动之前、之中和之后以其为衡量评价标准,有目的地调控自己的教与学行为,使教学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
心特殊儿童理学论文篇7
关键词 特殊教育 教师 胜任力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Review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Competency
LIU Chunyan
(School of Education and Psychology, University of Ji'nan, Ji'nan, Shandong 250022)
Abstract With economic development, special education by the State and the public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and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competency is essentia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According to research at home and abroad for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competency were reviewed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cultivation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Key words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competency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日益重视特殊教育的发展,社会公众对于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增加。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问题受到特殊教育界越来越多的关注。特殊教育教师应当具备哪些素质或特质才能胜任工作,成为优秀的特殊教育教师呢?探究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特质,是明确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目标、建立特特殊教育师资评价体系的重要手段。本文从一般教师胜任力和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力着手进行总结论述,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问题提供借鉴。
1 教师胜任力的研究
胜任力(competency)一直是人力资源管理和组织行为学等领域的重要概念。1973年,美国心理学家David McClelland首次提出胜任力的概念,认为能够真正预测工作绩效的因素并不是人们主观上认为的能力、人格或价值观,而是胜任力。随着教师专业化进程的发展,教师胜任力的研究受到研究者们的大量关注。
国外研究者对教师胜任力的研究较多。1985年,Huston首次通过访谈调查、行为事件分析等方法得出教师的胜任力特征:能够识别学习者情绪、社会、生理以及智力的需要;能够根据学习者的需求制定操作性目标;能够设计合适的教学方法;能够完成与计划一致的教学;能够设计完成基于学习者成绩和教学有效性的评价过程;具备其他的文化知识、实用性技能。HayMcBer于2000年6月提出,高绩效的教师具有专业化、思维、领导、与他人关系、领导、设定期望等五项胜任特征,并向美国教育与就业部提交了一份题为“高绩效教师模型”报告。Bisschoff和Grobler等使用结构化问卷对教师胜任特征进行了研究,并对学习环境、专业承诺、教学基础、教师反思、纪律、合作能力、有效性和领导等8个理论层面进行了因素分析,最后总结出了二因素模型,即教育胜任力(Educative competence)和协作胜任力(Collaborative competence)。近年来,国外研究赋予了教师胜任力一个更广阔的定位,将教师胜任力纳入到教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与教师入职、发展、评价、培训等相联系,将教师胜任力视为一种动态的、发展的因素。
国内对于教师胜任力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一些研究者(蔡永红、黄天元,2003;邢强,2003)对教师胜任力进行了理论性的阐释或论述,也有研究者(许燕,2000;徐建平等,2004;李英武等,2005)对不同类别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胜任力进行了实证研究和模型建构。
2 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研究
纵观国内外研究,教师胜任力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普通教育教师,而对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力的研究非常少。国外主要是通过相关文件来规定特殊教育教师应当具备哪些胜任力特征。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The Council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经过大量研究和调查,制定了美国特殊教育教师的任职标准,即《每个特殊教育工作者必须知道什么――有关特殊教育教师的道德准则、共同标准和专业指导》。其中道德准则包括特殊教育工作者必须致力于提高特殊教育个体的教育潜能和生活质量、在工作中保持专业判断的客观性、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推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八个方面的规定;共同标准包括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学习者的特点与发展、个体之间的学习差异、教学策略、学习环境和社会交流、沟通、教学计划、评估、专业原则和伦理准则、合作等十项内容;专业指导则对不同领域(例如诊断、管理、技术等)和不同类型特殊儿童的工作者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规定。任职标准中强调了作为一名特殊教育教师应该熟练掌握各种技能,会实际操作,会了解、评估诊断残疾儿童,会各种教学方法,会处理各种问题,会管理班级和学生,会客观评估自我。这些能力的强调使得特殊教育教师在培训后能立即投入实践工作中,并能有效地、高质量地进行教育教学,达到总的教育目标。
我国对于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标准体现在《残疾人教育条例》中,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要“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并掌握残疾人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是《残疾人教育条例》只是对残疾人教育工作者提出了笼统、粗略的要求,并没有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做出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国内学者们对特殊教育教师应当具有的素质进行了研究,但大部分研究仅仅停留在个人经验总结、宏观理论阐述或者理想化理论的构想上,实证研究非常缺乏。梅玲(2009)对上海市4所特殊初级职业学校的优秀教师和一般教师进行行为事件访谈,并结合胜任力特征问卷的编制、调查和统计分析,对特殊职业教育教师的胜任特征进行了探索性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特殊职业教育教师要取得较高的工作绩效所必须具备的胜任特征有9项,分别为:职业道德、专业素质、人格特质、人际交往能力、教育策略、心理素质、认知能力、组织承诺、成就动机。隋文静(2011)通过开放式问卷对15名特殊教育专家进行调查,并用行为事件访谈法对15名特教教师进行访谈,建构了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力模型,认为特教教师的胜任力由5个维度构成:职业人格魅力、动机、心理特质、知识储备和研究能力。
3 结语
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特征是决定特殊教育水平的关键性因素,是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教师招聘、绩效考核的重要参照标准。相较于国外和港台地区,我国大陆的特殊教育发展水平较低,特殊儿童的被接纳程度、教育安置方式、教学康复相关科技发展水平等方面都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特殊教育教师需要具有怎样的素质才能高效完成本职工作?通过更多的实证研究来探索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特征,是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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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特殊儿童理学论文篇8
关键词 学前全纳教育 幼儿教师 教师培养
分类号 G760
1 引言
1994年6月在西班牙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通过了《萨拉曼卡宣言》,首次提出了全纳教育这个概念,提出后即引发各国研究者的广泛关注。全纳教育是国际教育民主化进程中产生的一种新的教育思潮,体现了人们对教育公平的追求,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全纳教育已经成为21世纪国际教育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课题,世界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全纳教育的内涵是指“一种持续的教育过程,即接纳所有学生,反对歧视和排斥,促进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需求”。全纳教育强调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能力、个性、兴趣和需要,学校(包括幼儿园)应该接纳所有学生入学,无论身体或智力是否有残疾或者家境困难。
学前全纳教育是指让有特殊需要的学前儿童进入普通幼儿园,与普通儿童共同接受保育和教育的教育模式。在国际上,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学前全纳教育已逐渐成为教育界引人注目的领域,然而在我国尚处方兴未艾之势。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方面,学前全纳教育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推广学前全纳教育有何意义?面对学前全纳教育的挑战,幼儿教师是否做好了准备?如何培养学前全纳教育师资,以保证学前全纳教育的顺利实施?本文拟就这些问题作一些初步探讨。
2 推广学前全纳教育的意义
推广学前全纳教育不仅对特殊儿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普通幼儿的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幼儿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
2.1 学前全纳教育对特殊儿童发展的重要意义
现代脑科学、心理学等科学研究证明,学前期是个体生理、动作、认知、情绪情感和个性社会性等方面发展的重要时期。如果个体在这一时期得到科学、适宜的教育,将会对其一生的可持续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奠基作用。同样的道理,对特殊儿童的教育也是越早越好。
国外已有的研究结果表明学前全纳教育对各类型的特殊儿童都有积极的影响,多项研究表明自闭症儿童、智力障碍儿童、听力障碍儿童、视力障碍儿童、语言障碍儿童以及其他障碍类型的儿童均在全纳教育环境中获得了良好发展。方俊明认为,高质量的学前全纳教育有助于促进特殊需要儿童的感知运动、语言等方面的发展。
2.2 学前全纳教育对普通幼儿的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在国内外的研究中,研究者普遍认为学前全纳教育对普通儿童的心理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周念丽认为全纳教育对正常儿童的心理发展有三方面的意义:激发儿童的自我效能感;增强儿童的移情能力;促进儿童的心理理论发展。徐胜等的研究表明,全纳教育对普通儿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人格意义,能够促进普通儿童对特殊人群的接纳和关心,激发并深化其善于关心、同情、帮助他人的情感体验,培养了成熟感和责任心。
全纳教育不仅有助于普通幼儿心理的发展,而且对其学业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研究表明,尽管在全纳教育环境中,教师要为特殊儿童提供额外的帮助,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对普通幼儿的关注会因此而减少,也就是说教师并没有因为被特殊儿童占用更多的精力而忽略普通幼儿的发展。
2.3 学前全纳教育有利于幼儿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
研究表明,学前全纳教育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在态度上,学前全纳教育教师普遍愿意接受特殊幼儿;并且随着教龄的增长,在观念上越来越认同全纳教育的实施是实现儿童基本权利的基本途径,在面对幼儿时更加关注个体的不同需要,表现在不仅关注特殊幼儿的学习需要,也更为理解普通幼儿的个体差异和个别需要。
已有的教育实践也证明了上述研究结果。杨雪扬总结了其所在幼儿园实施全纳教育10年的实践经验,认为全纳教育促进了幼儿教师专业品质的提高,具体表现在:在对特殊儿童的态度上,从拒绝或忽视到真诚的接纳;从不了解特殊需要儿童到有意识地学习、进修,工作中开始认真地观察分析特殊儿童;从凭着爱心接特殊儿童,到有目的地制定他们个别化教育计划,提供个性化教育支持等,老师们不仅将尊重每一个幼儿落实到了实处,而且针对幼儿的不同需要,有效组织和实施教育活动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3 学前全纳教育对幼儿教师的挑战
目前,我国只有北京和上海等少数发达城市和地区开始了学前全纳教育的试点工作。尽管众多研究表明所有儿童都能从全纳教育中受益,但是在我国推广学前全纳教育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如理念、政策、资源、课程、评价等方面的调整和转变。其中,幼儿教师是最不可忽视的因素。学前全纳教育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及实施质量的好坏,关键取决于教师。学前全纳教育对幼儿教师提出了挑战,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1 对幼儿教师教育观念的挑战
教育观念是教育的灵魂,只有以先进的教育观念为指导,才能创造出优质的教育。目前,我国社会大众普遍认可要尽量为残疾人提供最好的福利待遇,使他们不受生活的困扰,而忽视了他们受教育的权利。普通幼儿园的教师认为,招收特殊儿童入园会影响普通儿童的学习和生活,甚至认为会有损幼儿园的名誉,进而影响生源。如周念丽的研究表明,大多数幼儿教师难以接纳有特殊儿童,还有过半数的教师认为实施全纳教育会“降低教育教学质量”,并且认为实施全纳教育会“减少生源”。这些错误、落后观念在幼儿教师身上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学前全纳教育的实施和推广,因此急需得到转变。
3.2 对幼儿教师教育知识的挑战
全纳教育的对象包括普通儿童和特殊儿童。因此,除了具备普通幼儿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全纳型幼儿教师还应该掌握全纳教育的相关知识,这是实施学前全纳教育的基础和前提。但是,幼儿教师的全纳教育知识普遍缺失。孙玉梅的研究表明学前全纳教育过程中最需解决的困难为师资问题,幼教工作者对特殊幼儿有一定的了解,但不够深入。2011年11月笔者所在单位承担了省级骨干幼儿教师培训的任务,在与来自全省各地的骨干教师交流的过程中,发现幼儿教师对全纳教育相关知识了解甚少。很多教师表示全纳教育是一个完全陌生的词汇;而有的教师虽然知道全纳教育这一术语,但并未真正理解其含义。另外,普通幼儿园的教师没有学习过学前特殊儿童的心理发展与教育的相关知识,也不了解学前特殊儿童教育、权利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就无法适应全纳教育的需求。
3.3 对幼儿教师教育能力的挑战
在全纳理念下,教师的教育对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要面对着更多类型、更大差异的群体或个体,
并要积极而充分地满足这些群体与个体发展的不同需求。这就需要幼儿教师能够细致深入地观察每个学前儿童,全面深入地了解每个儿童的发展水平,并以此为基础实施教育评估;能够根据儿童的差异性选择适合的教育内容,具备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的能力;并能够在实施教育计划后进行反思总结,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有类似的一面,也有他们自身的特点,幼儿教师必须尊重这种个体差异,实施差异教学,才能够满足所有儿童的需要。但是我国幼儿教师实施学前全纳教育的教育能力不容乐观。谈秀菁等研究表明,绝大多数普通幼儿园教师不赞成特殊儿童上普通幼儿园,大多数的一线教师认为自己不能胜任学前全纳教育的要求,并对现有教育资源缺乏信心。
总之,幼儿教师的全纳教育素养现状不容乐观。为了应对全纳教育的挑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培养全纳型幼儿教师。
4 全纳型幼儿教师的培养
由于目前我国幼儿教师主要来源于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和幼儿师范学校,他们在职前教育阶段中没有全纳教育相关课程的设置,也很少接受相关的在职培训,所以,幼儿教师普遍缺乏全纳教育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这样就无法适应学前全纳教育发展的需求。结合我国幼儿教师教育现状,对全纳型幼儿教师的培养提出以下建议。
4.1 改革职前教育体制,培养合格的全纳型幼儿教师
幼师职前教育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涉及到许多方面的调整。下面将从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形式、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改革进行探讨,以期建立起一种特色、高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养出适合我国学前全纳教育发展需求的师资队伍。
4.1.1 充分利用已有资源,整合专业优势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教师教育体制是二元化的,即我国幼教师资和特教师资的职前培养分别主要由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和特殊教育专业承担,两者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等方面均有很大差异,这种隔离式的教师教育体制所培养出来的教师与全纳型教师的要求存在显著差距。鉴于这种状况,应该打破传统的二元制度,对学前教育专业与特殊教育专业进行学科的融合和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
一方面可以设立一些复合型的培养项目,如果高校已经设有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专业,学生可以共享相关课程,突出学前特殊教育课程的重要性,在这方面已有实践的先例,如华东师范大学通过开设学院通识课等方式促进学生具备更加综合的学前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可以相应地根据需求开设学前特殊教育专业,旨在培养培养具备学前全纳教育能力的师资,为日益发展的学前全纳教育提供有力保障;另外也可以设置相应的硕士课程,鼓励具有教育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学等相关本科学习背景的人员继续深造,提高学前全纳教育师资专业化水平。
4.1.2 创造条件,灵活设置课程
目前我国很多设有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没有特殊教育专业,没有相应的资源可以利用,这就需要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在课程设置方面进行灵活调整,以适应学前全纳教育发展的需求。立足我国国情,建议分设核心课程和不同的课程板块,核心课程为所有学生的必修课,板块型课程供学生进行选修。核心课程内包括儿童发展的知识和技能、基本的特殊教育的知识和技能;板块型课程可以按照障碍类型来区分,如自闭症儿童的心理发展与教育、聋儿的心理发展与教育等;同时在专业学习的全过程中要向所有学生渗透全纳教育的理念,重点培养幼儿教师积极接纳每一个特殊儿童,努力为特殊儿童创造适宜的环境,此外注重培养师范生与特殊儿童家庭沟通合作的能力。
调整课程设置的目的并不是要把幼儿教师培养成为特殊教育方面的专家,而是要求幼儿教师能够形成正确的特殊教育观念,了解各类型特殊幼儿的基本教育需要,能够进行初步的课程设计,了解如何寻求更专业的帮助等等。目前,部分高师范院校在各自的教育学专业的课程计划中开设了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课程,如华中师范大学已经开始在学前教育本科专业开设学前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增设相关课程,培养幼儿教师的全纳教育素养,将成为学前全纳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4.1.3 实施资格认定制度,保证职前教育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建立全纳型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是幼师职前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我国在全纳教育师资培养方面缺乏专门的法律和制度保障,这不利于全纳幼儿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因此,政府要为全纳幼儿教师的资质标准等设立一个统一的国家标准,作为统领和指导方针,鼓励各高校在现有的基础上关注和发展学前全纳教育人才的培养;而各个省市、自治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标准。
在这方面,可以借鉴英国的经验。英国是全纳教育做得比较成功的国家,在全纳教育教师资格认定这一方面,着重从职前的教师培养入手。英国教育与科学部规定:要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学生必须学习一定的特殊教育课程,高校的教育学院必须有能力为学生提供最基础的特殊教育课程;全纳学校教师,必须是大学毕业并获得教师资格证者。这表明,英国在培养全纳教师时,既重视其普通教育能力的培养,也强调特殊教育能力的培养,并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我国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全纳型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在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证书考核中加入学前全纳教育的板块,同时也需要对现有的从事学前特殊教育的教师提供相应的在职培训。
4.2 加强在职培训,促进全纳型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
教师全纳教育能力的发展是持续落实全纳教育的关键,教师是教育系统中最强有力、最有价值的资源。因此,必须重视全纳型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在职培训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要通过在职培训来提升幼儿教师的全纳教育素养。
4.2.1 合理安排培训内容与培训师,保证培训效果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全纳教育的理念、特殊儿童的概念及分类,特殊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及教育对策,行为矫正原理与方法、特殊教育技术,特殊儿童家长的心理及教育以及如何开展特殊教育研究等方面的知识。
对于培训师的选择也要慎重,因为以往幼儿教师的在职培训任务主要是由学前教育领域的专家和教师来承担。但是特殊儿童的教育对很多学前教育专家来是一个陌生的课题,所以要善于寻求高等院校特殊教育系、特殊教育学校、医疗机构、民政部门、社会民间组织等与特殊儿童教育相关领域专家的支持,以便为在职教师提供灵活多样的全纳教育培训项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殊教育研究机构集中了一批经过专业训练的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有丰富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拥有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专用教具,因此,应该充分发挥他们在全纳师资培训中的作用,通过授课、讲座、研讨、观摩等多种形式,对学前全纳教师进行直接培训,必将有很大的收益。
4.2.2 建立教育资源中心,提高培训效益
全纳教育资源包括全纳教育的有效策略和手段,全纳教育的课程资源,测量、诊断与鉴别特殊儿童的量表以及最新的研究成果等。这些资源要及时、有效地提供给教师,实现资源共享,以帮助教师顺利开展全纳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地发展全纳教育能力。另外,还可以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全纳教育师资培训中的作用,利用网络优势,实现远程培训。远程教育既能满足众多幼儿教师的培训需求,也不必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聘请教师到现场教学,而且通过远程教育,受训者可以就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或典型个案向专家请教,并展开讨论,从而提高师资培训的效益。
4.2.省略/news/2011108/n490610320.html.201l一11―08
12 周念丽.中日幼儿园教师学前融合教育意识比较.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2006,(12):35―37
13 孙玉梅.湖北省幼教工作者学前融合教育观念与态度的研究.硕士论文.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8
14 谈秀菁,尹坚勤.普通幼儿园中特殊教育服务现状调查与思考.学前教育研究,2008,(5):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