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西方哲学(第四卷)莱布尼兹
《形而上学谈话》是莱布尼兹写成的一个小册子,蕴含着他的哲学思想的萌芽。在这本书中,莱布尼兹多处言及上帝,他认为,
1、上帝保证世界的真善美
2、上帝只在秩序的范围内活动
3、奇迹只是遵守普遍的秩序
4、形式是现象中的不变因素
5、上帝可以创造不同的实体
可以看到,上帝在近代哲学中,扮演着一个知识的保证,其中第五点,已经蕴含着单子论的思路萌芽。并且,要理解西方哲学,首先要理解形式决定内容这一命题。
《人类理智新论》是他对于洛克的《人类理智论》的反驳。
在这本书的序言之中,莱布尼兹写出,他和洛克的根本分歧在于,人心到底是不是一块白板?
在洛克的思想中,人心纯粹是一块白板,抑或是这么说,就是心灵不具备任何规定性,是个纯粹的真空反映,我们的一切知识来源于外部世界给予的经验。
但是莱布尼兹认为,心灵有天生的观念,必然的真理。因为莱布尼兹认为,尽管说外在的感觉经验可以是知识的来源之一,但是我们所获得的经验只是零散的碎片,不足以构成知识。
他说,无论经验例子多么多,都无法获得必然普遍的真理。因为已经发生的事情不一定再次发生。所以感觉经验不能构成知识的唯一要素。
要保证知识的存在,必然先要去保证知识的有效性、必然性和普遍性,只有例如数学、几何学,这些不依赖感觉的天生的内在原则才能保证知识。
所以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这里,动物只相信经验,而人却具备理性。
因此,他举了一个“有纹路的大理石”来说明这种状态,也就是精神是具备纹理的,不过一般情况下并不显露,只有在感觉经验刺激我们的时候,才能把它显露出来。就如同临摹的字帖,里面已经有规定性(字的模型),我们要做的只是用笔把它显露出来。
一言以蔽之,莱布尼兹和洛克的核心分歧在于,精神是否具备先验的规定性?
莱布尼兹还提及一种“无意识”的说法,认为有些体验如果未经反思,我们很难察觉内心的变化,内心是一种朦朦胧胧的状态。这种无意识状态,也就是不可察觉,超出人的理解力,这也就是他著名的前定和谐。
他还提出,自然界没有飞跃。指的是运动不可能从静止到运动,或者从运动到静止,而是不断地持续下去,不过难以察觉罢了。每一个单子都只有反映外部世界的清晰程度的不同,没有质的不同,因此单子各个等级不存在截然相反的界限。
其次,他提出所谓的差异说,事物不仅在时空上有差异,在质上也有内在的差异。这种内在的差异,表面上很难看出来,但是这才是内在规定性。这种差异,就是灵魂的差别。
他提出这个差异,为的就是驳斥洛克的毫无规定性的白板,或者是不能动的物质。由于每一个灵魂都具备差异,所以互相不能沟通。例如中国著名的,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人类不能理解动物,动物也无法理解人类。人和人之间实际上也难以知道对方的想法。
因此,他认为从无机物一直到人类,都有灵魂,人的灵魂被称之为理性灵魂。
《神正论》是为了回答善恶问题。其中重要的问题有:
1、上帝是否选择了一个最好的世界?
2、如何理解世界上存在的恶?
他认为,上帝允许恶是为了更大的善,因为人类的堕落,却使上帝把最高贵的东西给予了人类,就是上帝的救赎。并且由于人是理性的动物,所以人的善要远远多于人的恶。
因为上帝的善是无限的,恶是有限的,所以我们的世界是最好的世界。
这种观点,后来找到了康德的批评,康德认为这是独断论,把认识论问题和伦理学问题搅在一起,在没有批判理性的时候,假定了一个形而上学的主体。
莱布尼兹早年读过斯宾诺莎的思想,所以他延续了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思路。也就是把认识论、本体论和伦理学混在一起探讨的状态。
他批评斯宾诺莎在逻辑上的不严密,例如,斯宾诺莎说,实体是不依赖于他者的概念,后面又说属性是构成实体本质的东西。
那么实体要不要依赖于属性呢?所以他认为,斯宾诺莎很多命题都是这样的自相矛盾,含糊不清。
因此,他追寻这样的思路,逐条批驳斯宾诺莎。
在《新体系》这本书中,开始提到单子论的学说。他叙述了,单子论是如何酝酿的?
他认为,单纯的物质不能找到统一性原理,因为物质是消极的,但是物质的运动,应该具备一种神秘的力,这种神秘的力,是可以理解却无法感受到的。这种力,就是物质中的欲望情感,也就是灵魂。他把这种灵魂,叫做“隐得来希”
这种“隐得来希”就是所谓的单子。
而理解单子论,必须首先回答笛卡尔的身心关系说。由于笛卡尔遗留下来身心关系,所以莱布尼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形成了单子论。
他把笛卡尔的二元对立的精神和物质,修正为一元化的精神。但是即使修正为一元化的精神,仍然没能解决这个问题。
他直言说:欲望我帮你找到一种方式,解释身体能把什么东西转移到灵魂,反之亦然。也不能解释一个单子如何与另一个单子交往。
在此之前,有所谓的偶因说,认为精神和肉体的活动,全部取决于上帝的旨意,上帝成了一个不停的修理工。
而莱布尼兹认为,单子和单子之间不能沟通,并且单子和外界同样无法沟通。
我们可以看到,其实这里面蕴含着贝克莱的思想路径,也就是人类无法超脱自己的精神的规定性真空反映外部世界,甚至对外部世界的存在都产生了怀疑。
莱布尼兹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他说,每一个单子互不沟通,单子各自反映世界,但是在上帝的和谐原则下,是协调一致的。
所谓,单子之间互不沟通,他想问题的是,个体和个体之间(人和人能否感知),类和类之间(如人和鱼能否感知),不同层级的知觉之间(如理性和感性如何调和)的问题。可以说,他把认识论的基本问题全部提出来了。
所谓身心关系,不可狭义理解为精神和肉体的关系,这只是在本体论上的表达。更为重要的是,他要解决的是,感性和理性的调和问题,这才是认识论角度。
很可惜,他的问题提的极好,但是答案却是完全没有回答出他的问题。
他认为,理性和感性的关系,或者说身和心的关系是,构成心灵的单子的表象程度要高于身体的单子,可以看到他试图整合为一元化的唯心论。
莱布尼兹认为,单子是最简单的实体,也就是他不可分,没有广延。所谓单子,就是精神原子。也就是在认识论背景下,探讨精神如何运作,他的内在结构的问题。
单子有着和古希腊原子论相似的理论建构,也就是他无法通过自然的手段摧毁它。
他说,单子一出生就是死亡,指的是单子被创造出来,就意味着死。因为无生则无死,生就意味着死。单子是谁创造的呢?莱布尼兹把它归功于上帝。
单子又被称之为无窗单子,代表自己出不去,别人进不了,是一个封闭的精神单元(这句话极其重要)。
单子在数量上可以无限多,而区别单子是通过“质”。所以他说,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也就是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单子是一个意思。
这个封闭的精神单元,其中的变化来自于他的内在原则,也就是内因。外因无法改变事物本性。
通过单子论,他区别了感觉的等级。他认为,动物的感觉和人的感觉是不同的,因为具备自我反思,我们可以通过精神来感觉到自己在感觉,在思考。
他说,记忆提供给灵魂某种意识,意识摹仿理性,又区别理性。
这里分成两种情况来讨论,一种属于人,一种属于动物。
动物也具备记忆,例如拿着棍子对着狗,狗就会跑开,因为狗有被打的记忆。但是有记忆并不能证明,人和动物的区别。
另一方面,他认为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依靠经验的,不过经验并没有理性的基础。
而必然的知识、通过反思,让我们想到自己的存在,自己的有限和上帝的无限,这些反思是区别我们和动物的。
因此,由此他提出三类单子,一类是动物的单子,没有反思。第二类,是日常的经验,没有理性基础,也没有反思。第三类是,理性的反思,这是单子的最高状态。
因此,他认为最高等级的单子有自我意识,如此可以和神建立联系。
而他们之间的联系,遵循两大伟大的原则,
1、矛盾律
2、充足理由律
所谓矛盾律,就是在同一时间内,两个相互对立的判断不可能同时为真。例如中国古代著名的矛盾之说(即什么都能刺穿的矛和什么都刺不穿的盾)。
另一个就是充足理由律,就是一个判断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换言之,从果找寻因。
这样一来,他区别两类真理,
1、推理的真理
2、事实的真理
其中,推理的真理对应着矛盾律,事实的真理对应着充足理由律。其中,矛盾律是没有反面的,而充足理由律可以有他的反面。
他把数学推为典范,认为他的论证依赖于公理,公设,演绎和分析。
但是我们不禁发生一个疑问,要是公理本身就是错的呢?如何保证其真理性呢?
莱布尼兹承认,我们无法证明公理的真伪,因此,可以看到演绎逻辑的根本问题在于无法证伪。而充足理由律,或者说归纳法的核心问题在于无法证明。
但是,莱布尼兹的逻辑学说是依靠他的形而上学,他承认上帝的存在,上帝可以保证。
例如说,我们的理智是不够的,我们面对一个果的现象,无法找寻他的所有的原因。但是上帝是可以的。所以在上帝那里,是不存在偶然性的。
他认为,单子的完美性来自于上帝,而不完美来自于单子的本性。
所以,一拿出上帝,一切顿成光明。由于上帝创造了单子,所以上帝一定选择了最好的状态,这就是我们的世界。一切都是那么和谐。
他说,单子是无窗的,是自身封闭的。那么是不是说单子是处于无政府状态呢?
当然不是,因为有上帝。
他引出上帝有两个目的,
1、论证,我们的世界是一个最好世界。
2、让单子显得相互一致
从某种程度来说,如今所谓的人择原理,只是莱布尼兹学说的粗浅模仿罢了。
单子就如同一面镜子,反映宇宙,形成各自的小宇宙。
那么,我们又如何证明,上帝一定挑选出最好的世界呢?万一,上帝疏忽了呢?
在莱布尼兹看来,宇宙的和谐足以证明上帝的伟大了。
在整个单子世界之中,是从最低级逐步向最高级递进,也就是不仅是人,包括动物和植物都具备灵魂。而灵魂不灭,因此不存在绝对的生死。
而对于身心关系,他粗浅地借助上帝,形成他的前定和谐论,也就是灵魂遵循自己的法则、身体也遵循他的发展,但是两大法则是早已预定好的,而达到互相一致的状态。
单子论不仅是一个认识论,或者说是一个形而上学体系,更为重要的是,他论证了上帝的伟大。他是上帝善良意志的体现。
一切单子构成了上帝之城,他是上帝作品之中最崇高、最完美、最神圣的体现。所以他保证了道德和自然的和谐。
一切善行得到褒奖,一切恶行将受到惩罚。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宇宙和个体,我们会发现,那种精美的秩序,他超越了人的期待,不可能有比他更美好的状态了。
因此,我们的灵魂得以安宁。
众所周知,莱布尼兹提出了他的充足理由律。作为一个唯理论却提出一个经验论的逻辑法则,却是一个很奇妙的事情。但是莱布尼兹绝非想去证明,经验论的真理性。
不过在充足理由律之下,甚至他这么认为,今天早上出门前,迈哪只脚,都是有一个原因的。
并且,他尝试把数学和逻辑统一起来,建立起一个普遍的符号逻辑。
因为他发现,哲学著作常常出现词不达意的状态,哲学家想的状态和写出来是两个状态,很大程度是受制于语言。
因为语言是从日常生活中出现的,但是哲学著作都是形而上的世界,两者有着天然冲突。
所以最好形成一个如同数学和几何学那样的符号逻辑,才能保证普遍性。
他认为,数学判断是一个分析判断,这和康德不同,康德认为那是综合判断。
必然的真理较好理解,比如几何学和数学,历来被哲学家(包括经验论哲学家)视之为具备普遍性。但是偶然性,怎么能称之为真理呢?
莱布尼兹批判斯宾诺莎,因为斯宾诺莎认为世界上不存在偶然性。他认为,斯宾诺莎的思想是这样的,他把偶然性等同于没有原因。也就是只要找到原因,就具备必然性。
但是莱布尼兹认为,偶然的事物的偶然性不在于他有没有原因,而在于它的本性上不涉及存在,偶然性在一个可能的世界。
换言之,莱布尼兹分裂出了两个世界,一个是最好世界,一个是可能世界。
最好世界,就是上帝所造的现实世界,还有可能世界。
比如说,小说所形成的世界,这就是一个可能世界,尽管他并不在现实中存在。可能世界有着自由意志选择,但是必然的世界只有理性的理解力。
也就是说,可能世界是通过充足理由律形成的,他是取决于外在因素。
上帝观念上有着许多世界,但是最终选择的就是我们这个世界,也就是最好世界。
那些可能世界只是处于观念上,而现实的世界只是无数个可能世界的其中一个,无数的“一个”就是历史。这个现实世界就是最好世界。
或许,我们可以这么思考,经济学上的机会成本和莱布尼兹有暗通之处,机会成本是采取某一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其他方案所带来的收益即为采纳方案的机会成本。举例如下:如果你有一间房子,可以出租,也可以自己做生意。
还可以用引入亚里士多德的潜能和现实加以理解。若你选择了其中一项,那么其他几项就成为潜能,偶然和必然的关系也是如此,偶然是潜能,而必然是现实。
莱布尼兹反对牛顿的绝对时空观,因为他认为不符合充足理由律和矛盾律。
这个绝对时空观,还延伸出了一个问题,就是
时空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
牛顿认为,
1、空间先于物质,而时间先于事件和过程,所以要先有时空,才有物质。所以即使没有物质、事件和过程,仍然存在时空,这就是绝对时空。
2、一个物体的体积是不变的,在不同时间内占据不同的空间。占据的空间不是物的属性。
3、空间是不可分的
4、空间是持续的,时间不存在开始和结束
5、我们不能感受时空的点,只能感受到占据时空的东西和时间
由于时间是独立的,因此在宇宙出现之前,时间就已经存在了。而另一个方面,空间也是独立于事物的,所以物质的宇宙是有限的。
而莱布尼兹反对这种观点,他以他的两个逻辑作为基石进行探讨。上帝能够洞察一切选择,所以上帝的选择一定是最好的。这个最好,是建立在充足理由律上的。而充足理由律下,必须一个事物和另一个事物有差别,才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选择就成为纯粹随机的行为了。
因此,在自然上不可能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东西。
所以说,加入绝对空间的理论是真的,宇宙就是有限的。而可以推论出空间的不同部分是无差别的,因为空间是独立于宇宙的,是一个完整的状态。
那么,上帝创造宇宙可以在绝对空间的这里或那里被创造出来。但是上帝为什么非要在这里,而不是在那里创造宇宙呢?而两个宇宙是一模一样,上帝怎么选择呢?
上帝选择判断就成为一个完全随机的状态,而不是有充足理由的状态。所以宇宙不能是完全一样的,上帝的创造是有动机的,他要在差别中做出选择。因此不存在绝对空间。
同样的道理,绝对时间下,也会出现两个完全同样内容,同样历史的宇宙,上帝又无法做选择,因此也不存在绝对时间。
并且,莱布尼兹不用广延来说明物质,因为仅仅具备广延的物质,是消极被动的。因此,其本质应该是一种推动物质的力,所以物质的本质不该是广延,而是一种非广延的力。
因此,物质实体的本性是精神。
在各个学科之中,他更看重形而上学,他还提出用接近科学的术语取代哲学术语。他称赞笛卡尔的怀疑,使得感性和理性隔离开来,但是他也提出笛卡尔最终断定物质的本性是广延这是很遗憾的事情。
他和笛卡尔一样,把自然解释为一架机器,最终来赞叹上帝的智慧。他不满于斯宾诺莎那个无善恶的神,他认为应该在善中发现上帝的爱。
莱布尼兹相信自然法,他认为自然法是按照秩序建立起一切行为的基本原则,只有普遍的理性才能告诉我们什么样的举止是正当的。
他认为,自然法的性质是纯粹观念的,自然法写在我们的心灵,我们有一颗充满自由思想的灵魂,一个总是倾向于公正的心愿。
因此,思想自由是自然法的重要内容,也就是立法之本。他认为自由总是倾向于公正,思想自由的结果是秩序,而不是混乱。
公正的观念是先验的,是从神那里引入进来的,他认为理性的自然权利是一切自然法必须遵循的原则。
他认为,社会是不同人处于同样的目的所组成的一个统一体,而自然社会是出于自然要求的社会。自然法就是保证和促进自然的社会,最完美的社会,目的在于获得最高的幸福。
因此自然社会有六个,
1、夫妻之间
2、父母和孩子之间
3、主仆之间
4、家庭成员
5、公民社会
6、神的教会
这些社会是维系人的生存和情感的。
他的伦理学充满了乐观主义色彩,他认为人的本来状态是极其幸福的,人类幸福的天敌是怀疑主义。他认为,多数人怀疑真理,满足于一种得过且过的生活。
他的乐观主义建立在他的前定和谐论上,他认为个人是孤独的,但是有至善的宇宙精神伴随,因此心灵越是善,则国家越具有善的行为,则曰幸福。
由此,他提出要改进教育,让美德成为人的第二天性。幸福的障碍并不在内心而在外在,所以要找寻办法保持他们的精神健康。
并且,他提出要了解人的历史,比如艺术、地理、科学、语言、文学等等。
接着他探讨主权。
他认为,国家开始于大家共同抵制外部的力量,形成了共同生活的意向,随后出现领土问题。而司法权是决定案例和传递判断的权利,强迫个人服从的权利。而领土权利则是构成权利的总体。
他不满于霍布斯的政治学观点,他认为国家合法与否和他的起源没有关系。在他看来,国家只是社会的第五个等级,上面还有神的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