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儿子时代的伦理喜剧

  所谓“儿子时代的伦理喜剧”,讨论的是父子伦理关系问题。父子伦理问题在20世纪初显现的是一个现代性的命题,它以表现父子冲突主题为标志。建国后,父子冲突主题被意识形态主流话语所替换,最典型的象征方式是父亲的身份被党、人民或祖国等集体名词所取代。新时期的《伤痕》(卢新华)、《最宝贵的》(王蒙)等以“伤痕文学”命名的小说,对母子、父子之间裂痕的弥合,既可以看做是经过“文化大革命”劫难之后道德的重建,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主流话语的延续。这种话语间互相置换关系直到1990年代才得到改观。如王朔的《我是你爸爸》、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朱文的《我爱美元》等,都可以看做是重新讨论父子关系的代表性作品。

  父子伦理关系倘若存在一个可讨论的基础,一定是这个时代的道德理性遭遇到了质疑。正如我们在1990年代小说中所看到的,小说家以喜剧的方式拒斥理性原则,赋予了父子伦理关系重新审视的可能。这在一定程度上,接近克尔凯郭尔所提出的“或此或彼”道德沉思方式:在美学生活方式与伦理生活方式的两可中“召请选择来完成理性不可能论证的合理性”[1]。

  在理性原则的支配下,我们一直习惯了这样的父子伦理关系模式:父亲带着特权审视儿子——儿子是接受监护的对象,父亲则是命运的判决者。卡夫卡的《判决》就曾在貌似荒诞的叙述中指控过这一不公平的事实。而心理分析学派在对悲剧的研究中也发现:所有“悲剧罪过”都来自“那种受压制的俄狄浦斯欲望”[2],悲剧中犯罪之感总落在儿子身上。这象征着父亲时代的判决意志:指控儿子有罪。俄狄浦斯作为最早的被控对象,恰如他对自身命运的一无所知,代表儿子的身份懵然接受烙印在身的罪感。

  关于这桩儿子有罪的悬案,直到在尼采在对道德谱系的审理中才得到昭雪:“这高尚的人并没有犯罪。”[3]尼采的辩护正如他对上帝之死的判决一样自信。这个认为必须创造“一类新的善的东西”的强力意志英雄,主张用意志取代理性,使自己成为自律道德主体:“我们要成为我们所是的那些人——新生的、独一无二的、举世无双的人,自己为自己立法,自己创造自己的人。”[4]尼采式的道德诊断意见从根本上销毁了父亲时代关于儿子有罪的判词,使儿子获取了“自己为自己立法”的权力自由。这就是我们所要讨论的儿子时代的喜剧:将有罪之身移植给父亲,“儿子扮演着在性爱自由和成就方面获得胜利的父亲的角色,父亲却被排挤而处于失意的旁观者的地位”[5]。在被颠倒的俄狄浦斯情结中,“丑角就是代表那个无能而可笑的父亲的滑稽形象”[6]。喜剧的方式使父子伦理关系发生了根本性颠倒。儿子借此摆脱了父亲时代强加在身的道德罪感,父亲也由此落为被指控的对象。

  儿子时代的喜剧遵循“自己为自己立法”的原则,完成的是关于自我成长真相的叙事。这为1990年代小说进入父子伦理主题提供了怎样的一种理论支撑呢?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来阐述的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