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一场因女大学生招嫖引发的伦理悲剧
“可是我很喜欢绿美女,会很有成就感”
2020年11月27日,有网友在社交软件上分享了自己的惊人发现,从而引起轩然大波,人们对此不解、疑惑,也感到厌恶、恶心,又有点心疼、同情,这位网友爆料了什么?人们的反应又为何会这样两极分化?其中涉及到什么法律问题?
这位网友爆料的是一位网名为“小姆苟呢”的用户,其“非同一般”的人生经历,“小姆苟呢”首先是浙江某一本大学的大一学生,拥有着高学历,外表上看过去,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皮肤白皙,身材姣好,确实是一位大美女。
这样高学历加上大美女的配置,可以说放在任何一个女生都是注定走上人生巅峰的存在,不过“小姆苟呢”却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头衔,做了一些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那就是约P、招P、烂J,甚至把这些经历全都写成了日记,发布在了网上。
在她的日记可以看到,她对于自己的外表有着惊人的自信,也对于用这份外表去获得某种程度上的愉悦非常执着,一开始都是直接对自己看上的男生主动出击,有班长、同校的大三学长、足球队队长......还基本都是有美女女朋友的。
后来“小姆苟呢”对给美女戴绿帽子不再感到满足,倾向于利用这一点赚钱,于是开始了招P,成了名副其实的失足女,给她拉皮条的是足球队队长给她介绍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有暴力倾向,把她打得鼻青脸肿,“小姆苟呢”却仍然顺从。
然后她一再和对方表示自己缺钱花,对方就把她介绍给了一个中间人,中间人把她带去了一个小旅馆,小旅馆里3个男人,然后一堆人开始砍价,一开始说是2000元,看到她就势单力薄,就砍到了1200元,拿到这1200元以后,她马上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
从这以后,她就在这条路上一去不回,又陆陆续续见了不少人,自己都调侃自己虽然才大一,但是“经验丰富”,就是这种恬不知耻的样子,引来了围观群众的嘲讽,大家都觉得她肮脏、恶心,把她的学校和名字扒出来以后,其学校不少人吓得去测了HIV。
事情就这样闹大,学校出面直接认领了“小姆苟呢”,承认她是学校的学生,不过她所有的行为,并非其真实意愿的表达,“小姆苟呢”患有精神病,在母亲的帮助下已经于杭州某精神病专科医院就医,她的种种行为,可能都是一种求救。
原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MY、PC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在明知道自己有严重X病,比如HIV等病的情况下还MY,那么构成传播X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还进行MY、PC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小姆苟呢”应该会得到相关的处理,不过因为她有精神病,所以可能不会。
同样的,如果“小姆苟呢”是精神病,那么PC的男同志们,可能会获得更为严厉的处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X同意的权利,任何一种与之发生关系的行为,无论其同不同意,都是QJ的行为。
但也要考虑到一种情况,那就是“小姆苟呢”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如果“小姆苟呢”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那么在她没有患病的时间所做的一切,她都要承担责任,所以她MY这件事要承担责任,男同志们的行为也就只能以PC看待。
所以大家又开始同情起“小姆苟呢”,觉得她的行为虽然低下,但本质上是受到病情的影响,而且她的文字确实也透露出一股子凄凉的味道,另外“小姆苟呢”说自己会有这样的经历,和家庭不无关系,她的母亲是小三上位,而父亲又再次出轨,家庭条件还不好。
原生家庭的这些问题塑造了她阴郁的性格,导致了她言行的出格,所有的一切都不是她的本性,反而是她伪装后故作坚强的样子,于是大家都呼吁对她少一点谩骂,多一点包容,让她有更好的环境去治愈自己,拯救自己,活出真实的自己。
不过从“小姆苟呢”发布的所谓日记中不难看出,她其实是一个很有逻辑也很有内涵的女孩,她不存在失去理智的可能性,既然一个人是在清醒时做出了这些决定,伤害了其他人这件事就不应该得到谅解,“小姆苟呢”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道歉,方能不负大家的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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