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征 | 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文化根基

  2023.06

  作者简介:

  李  征,女,法学博士,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百年红色基因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有效性研究”(项目编号:21VSZ017)的阶段性成果 。

  [摘  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宇宙观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于“道法自然”,据于“辨类重养”,归于“参赞化育”。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融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在心境、伦理、审美等方面相契合。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为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参考。绿色、低碳、生态平衡等和谐共生价值理念奠定了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根基;污染防治、系统治理等生态共识推动了其实践进程;生态环境保护、文明习惯养成、全球生态治理等天人和融理念为其提供了持久动力。

  [关键词]天人合一;和谐共生;人与自然

    本文原载《山东社会科学》2023年第6期,参考文献及注释参见本刊原文。欢迎转发与授权转载。如需转载请留言或联系0531—82866278,联系人:孙老师。转载请注明来源!配图均来自网络。

  主持人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要求,并提出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互契合才能有机结合。今年恰逢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曲阜十周年,基于此,我们特策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专题,分别以“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文化根基”“协和万邦的天下观: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化渊源”“和而不同的社会观:凝聚价值共识的思想原点”“人心和善的道德观:中华民族独特的伦理精神标识”为题,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何具有高度契合性。文章认为,天人合一的宇宙观揭示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的人与社会的关系。弘扬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必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其文化根基就是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天下观,蕴含着民胞物与、立己达人、家国一体、天下大同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智慧。坚持协和万邦的理念,就是要推动人类共同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汇聚合力。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主张承认和尊重差异,在多样性中寻求统一,以达到“和”的目的。坚持和而不同的社会观,有利于在凝聚价值共识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人类各种文明之花竞相绽放。人心和善的道德观与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相融合,有利于更好地构筑中华民族独特的价值追求和伦理精神。

  习近平指出:“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多年,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的经典诗句……这些质朴睿智的自然观,至今仍给人以深刻警示和启迪。”“天人合一”的“天”指的就是“自然”,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宇宙观的内涵是什么?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同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在哪些方面相契合?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与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有着怎样的关系?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天人合一的宇宙观秉持“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的生态哲学观,主张“敬畏生命”“道法自然”的生态伦理观,倡导“辨类重养”“节物惜用”的生态管理观,奉行“参赞化育”“三材无私”的生态境界观,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和谐共生是世界万物对立统一、相依相生、相谐相长的世界观,是统合矛盾对立、寻求中庸协调的方法论,是一种差异共存、相合相长的价值观,蕴含着生命共同体辩证统一的哲学智慧。天人合一的宇宙观所蕴含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有助于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道法自然”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辨类重养”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依据,“参赞化育”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指明了发展方向。

  (一)道法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

  “道法自然”就是遵循事物本身的规律行事。在古人看来,天也有喜怒哀乐,“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正蒙·乾称篇》)。董仲舒、张载的这些论述阐明了“天人合一”的基本道理。朱熹进一步提出,“盖人生天地之间,禀天地之气,其体即天地之体,其心即天地之心”(《中庸或问》),这就从人与自然物质起源角度说明了人性与天道相合的道理。人与自然各有其发展规律,它们在本质上有相通之理,这些规律之间是什么关系呢?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即言明了天、地、人之间的内在依存关系。从人类生存和自然永续发展的角度看,“道法自然”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就是要顺应自然发展的规律,做到“敬道慎为”“重农顺时”“谨其时禁”。“敬道慎为”就是指人类在自然面前要敬畏规律、审慎作为。虽然“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治》),人因为“有义”而被赋予“赞天地之化育”(《中庸·第二十二章》)的责任,但是人也不能因此自大,不敬畏自然规律肆意妄为,否则,“不知常,妄作,凶”(《道德经·第十六章》)。由此可见,人类必须“敬道慎为”。人类的“敬道慎为”也不是缩手缩脚、不敢作为,而是“致中和”以“尽物之性”(《中庸·第二十二章》)式的审慎作为。“重农顺时”就是指人类只有重视农耕生产、顺应天时,才能获得农林牧渔各种物产的丰收。人类社会从渔猎文明发展到农耕文明后,人与自然的关系就稳定地维系在农业生产上。而农业生态系统主要受制于“天时、地利、人和”这三个因素。从生产成本收益的角度看,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社会,顺时而作是成本最低廉、收益最高的。孟子曰:“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镃基,不如待时。”(《孟子·公孙丑上》)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角度看,在“地利”方面,人们可以通过修建水利设施、开垦荒地以扩大耕地面积、增加土地肥力等方式提高农作物产量;在“人和”方面,可以通过改良农具、提高耕作技术、改良生产关系等方式提高农作物产量。然而,在“天时”方面,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受到生产力水平的极大限制,只能顺应天时。古人早就认识到“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论语·阳货》)的道理,倘若误了农时,将会导致农作物严重减产。因此,古人在农业生产方面提出要遵从农作物的季节节律,“不违农时”“因时制宜”。对于国家大型建设项目和军事行动的安排,也要“以四时为柄”(《礼记·礼运》),“罕兴力役,无夺农时”(《荀子·富国》)。由此可见,“重农顺时”是“道法自然”的重要表现和要求之一。“谨其时禁”就是按照生态季节节律,制定间歇性禁止采伐捕猎的制度,保护山林水土和动植物资源。山林植物生长和动物繁衍孕育都有一定的季节规律性,如果对人类的采捕行为不加时令限制,将会严重破坏动植物生态资源,甚至会导致资源枯竭。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斧斤以时入山林”(《孟子·梁惠王上》)、“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礼记·祭义》)、“昆虫未蛰,不以火田”(《礼记·王制》)、“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麛卵”(《礼记·曲礼》)的优良传统。因此,“谨其时禁”也是“道法自然”、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一种体现。

  (二)辨类重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据

  “辨类重养”就是通过“类族辨物”“辨物居方”等保护生态物种多样性的方式,使万物各得其养,以获生存、以成群落。所谓“类族辨物”(《周易·同人》),就是根据事物的共性与个性来认识和区分生物属类和种群。所谓“辨物居方”(《周易·未济》),就是辨别众物的性质、条件等因素,使之各得其所。“辨类重养”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依据,其基本做法就是“方以类聚”“得养则长”“节物惜用”。“方以类聚”就是指世间万事万物按照共同点而聚集在一起,形成同一类,同时,又按照不同点而分成不同的群。《周易·系辞上》有云:“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由于“类”是客观事物所固有的属性和特点,为事物种类划分提供了依据,因此,如果用“类”的概念来区分和认识事物,就能符合人们认识世界的客观规律,就能达到精准认知的目的,并且能使行为顺利;反之,就会遭遇麻烦和灾祸。此所谓“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夫是之谓天政”(《荀子·天论》)。由此可见,“方以类聚”就是要求人们遵循事物发展规律,按照规律办事。“得养则长”就是指生物体得到了环境的能量和物质的滋养就能正常生长,反之,“失养则消”。自然界有其自然的生养关系规律,以此形成能量和物质的循环。孟子有云:“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孟子·告子上》)儒家认为,“养”支撑了生态学的能量和物质的循环机制。首先,所有生命要成长必须得“养”,“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周易·序卦传》)。其次,生命如果不能自己养活自己,就必须借助外界环境所生他物的蓄积来得到滋养,此所谓“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周易·序卦传》)。只有遵循自然生态规律,不以人的贪念和自大破坏生态环境,才能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中得到永续发展。“节物惜用”就是指人类在使用自然资源时要有节制,遵循适度原则。古人所讲的“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数罟不入洿池”(《孟子·梁惠王上》)、“网开三面”(《史记·殷本纪》)、“里革断罟”(《国语·鲁语上》)、“川渊枯,则龙鱼去之;山林险,则鸟兽去之”(《荀子·致士》)、“土敝则草木不长”(《礼记·乐记》)就是告诫后人要节物惜用、适度使用自然资源。(三)参赞化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的

  “参赞化育”就是参赞天地化育万物,就是通过认识天地与万物,效法天地化育万物。“人是天地中最灵之物。”(《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十》)“人之超然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也。人,下长万物,上参天地。”(《春秋繁露·天地阴阳》)人何以能担负起这么神圣的职责呢?荀子认为:“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荀子·天论》)正是因为人有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使命感,有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责任与担当,成己成物、尽人之性、尽物之性,才能达至“赞天地之化育”的崇高境界。“参赞化育”的精神具体体现在“万物位育”“与天地参”“三材无私”等方面。“万物位育”就是指天地各归其位,万物都能自由长育,即《中庸》所说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第一章》)。这种境界就是“天人合一”的生态追求,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至高境界。正如《中庸》所云:“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第二十二章》)“与天地参”就是与自然协同进化。古人在思考“自然保护的目标和理想是什么”这个问题时,产生了“万物有灵论”与“人类中心论”。这两种理论都不利于自然保护稳定地持续下去,“万物有灵论”将价值泛化,否认了人类的特殊性,“人类中心论”则低估了自然万物对于人的价值。这两种理论都没有看到人与自然万物之间的内在联系。人只有与天地相参、和谐共生、协同进化,才能永续发展。“三材无私”就是指天、地、人协同发展。在儒家看来,天、地、人是构成世界整体的三个并列的要素。“三材”各行其道,天道阴阳,地道柔刚,人道仁义。从农耕生态角度看,儒家提出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思想,此三者皆影响物产的丰收。“无私”出自孔子与子夏的一段对话,孔子对于子夏“何谓三无私”的回答,体现了儒家的“无私”思想。孔子认为:“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奉斯三者以劳天下,此之谓三无私。”(《礼记·孔子闲居》)在孔子看来,只有遵从自然规律,才能达到人与自然相协调的理想状态。由此可见,“三材无私”展现出儒家“人与自然相协调”的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宇宙观所蕴含的和谐共生价值理念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提供了理论参考,为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宇宙观相契合提供了依据。要建设好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文明,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宇宙观贯通起来,搞清楚二者在理论上的契合性。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相契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宇宙观所蕴含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价值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在心境、伦理、审美等方面相契合。具体地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心随天放”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化自然”的思想在人与自然价值关系心境追求上具有人性价值与自然价值相兼顾的契合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悯物节欲”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环保”的思想在人与自然生态伦理关系上具有人类社会伦理与生态和谐伦理相统一的契合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诗意栖居”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美学”的思想在人与自然审美观念上具有人类文化美感与自然生态之美相合一的契合性。(一)心境契合:“心随天放”与“人化自然”

  “心境契合”指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心随天放”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化自然”的思想在人与自然价值关系心境追求上具有人性价值与自然价值相兼顾的契合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在人与自然价值关系上具有价值前提、价值主体地位和价值目标的契合性。从价值前提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以下简称“二者”)都认为自然界对于人类而言具有优先存在性和本原地位。一方面,自然界先于人类而存在,人类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例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有观点认为“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周易·序卦传》),马克思主义也认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另一方面,自然界的存在为人类的存在提供了物质前提和基础。“天地养万物”(《周易·颐》)、“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周易·序卦传》),这就是说自然界为包括人类在内的万物提供了物质保障。马克思主义同样认为“人靠自然界生活……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维持生存所需的一切物质都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自然界。由此看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都认为自然界是人类存在的前提,自然界具有价值本原地位,二者在人与自然价值关系上具有价值前提的契合性。

  从价值主体地位看,二者都认为在人与自然价值关系上,人居于价值主体地位。例如,孟子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万物皆备于我”(《孟子·尽心上》),这些观点都表明人的命运应该由自己来把握,相对于自然外物而言,人具有积极的主观能动作用,这种能动性彰显了人的价值主体地位。马克思主义也同样强调人与自然关系中人的价值主体地位,马克思指出,“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就是说,是自为地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

  从价值目标看,二者都追求一种人类主体价值自由与自然价值优先的和谐统一的境界。对于人来说,能够实现庄周梦蝶时“心随天放”“物我两忘”的自然境界,就达到了人的自由境界。从自然的角度看,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其本身成为某种“自在自然”;从人的自我改造和适应自然的角度看,人本身成为一种“人化自然”的存在物,成为一种“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相统一的存在。这种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不谋而合,马克思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总之,“心随天放”与“人化自然”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在价值目标上的契合性。(二)伦理契合:“悯物节欲”与“生态环保”

  “伦理契合”指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悯物节欲”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环保”的思想在人与自然生态伦理关系上具有人类社会伦理与生态和谐伦理相统一的契合性。二者伦理契合具体表现在时序关系伦理、共生关系伦理和平衡关系伦理的契合性。从时序关系伦理看,二者都认同“自然是人类之母”的伦理时序,也就是说都认为人类起源于自然界,人类是自然历史发展的产物。人类作为自然存在的一部分,也遵循着自然规律。随着自然的发展,人类也有产生、发展、死亡的必然规律。尽管人有主体能动作用,但外部自然界保持着对于人类的“优先地位”。从共生关系伦理看,二者都认为人类与自然存在共生共荣的伦理关系。一方面,人类需要自然的资源滋养,“得养则长,失养则消”;另一方面,自然界也需要人类来合理保护和有效利用,例如,对于水资源的保护,需要“往来井井”(《周易·井》),“涣其群”(《周易·涣》)。

  从平衡关系伦理看,二者都认为要节制人的物欲、合理保护自然资源,使人类发展与自然界资源循环再生保持平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着浓厚的“悯物节欲”的意识,例如,在自然保护方面有“禹之禁”规定季节性禁伐木、禁网罟等山林川泽休养生息制度,“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左传·桓公六年》)的顺时保护自然生态的思想观念,“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礼记·王制》)的保护山林资源思想,“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礼记·月令》)的保护动物资源思想等,这些都显示出古人的生态伦理意识,彰显了古人注重人类社会伦理与生态和谐伦理相统一的精神。马克思也曾提出“改良土地”“利用废料”等保持生态平衡的观点。(三)审美契合:“诗意栖居”与“生态美学”

  “审美契合”指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诗意栖居”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美学”的思想在人与自然审美观念上具有人类文化美感与自然生态之美相合一的契合性。二者审美契合具体体现在审美标准、审美方法以及审美追求等方面。

  从审美标准看,二者都以“和谐”“简约”为标准。无论是中华文化“诗意栖居”的传统美学向往还是马克思主义的“生态美学”追求,都奉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都以“大道至简”作为行为准则。这种审美标准是理智与情感、主观与客观、实践与理想的统一。

  从审美方法看,二者都奉行对立统一的审美方法。这种方法既立足当下,也兼顾历史和未来;既在意人的主观感知,也兼顾他者的评判和认同;既赞美自然的创造力,也讴歌人类理智的能动性。

  从审美追求看,二者有着近乎一致的审美目标。“诗意栖居”是一种天人合一、返璞归真的生命情感体验,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富有诗意美感的自由生活。这种思想溯及老子的“小国寡民”理想、庄子逍遥思想以及陶渊明世外桃源的生活理想。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它是一种道法自然、协同进化、彼此宽容的生活方式;从人的生存状况看,它是一种“安时处顺”“穷通自乐”(《庄子·养生主》)、淡雅宁静、诗情画意的美感生存。“返璞归真”“安时处顺”的审美思想内蕴着“自然即美”的逻辑,这与马克思的“人直接是自然存在物”的审美论断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陶渊明世外桃源的生活理想也与马克思按“美的规律构造”的论断相契合。“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 此外,老子的素朴无为思想与马克思批判人的异化思想也是相契合的。马克思指出:“在异化劳动的条件下,每个人都按照他自己作为工人所具有的那种尺度和关系来观察他人。”只有回归本真、消除异化,才能找寻到无功利的美感生活。由此观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诗意栖居”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美学”的思想具有人类文化美感与自然生态之美相合一的契合性。

  三、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为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可以为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支撑。绿色、低碳、生态平衡等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奠定了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根基;污染防治、系统治理等生态共识推动了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进程;生态环境保护、文明习惯养成、全球生态治理等天人和融理念为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持久动力。

  (一)“和谐共生”奠定了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根基

  “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宇宙观的核心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在心境、伦理、审美等方面相契合,为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理论根基。这一理念告诫人们在文明发展过程中要谨遵“道法自然”之道、注重“辨类重养”、争取“参赞化育”,维护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坚守绿色、低碳、生态平衡等价值理念。

  “绿色理念”就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其基本理念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要充分认识到“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只有形成“绿色理念”,才能逐步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才能推进绿色中国、美丽中国建设步伐,从而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低碳理念”就是减少化石燃料消耗,降低碳排放的理念。造成温室效应、破坏人居环境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过度消耗化石能源,二是过度消耗森林资源。近百年来全球工业发展主要依赖化石燃料,二氧化碳的排放导致全球平均地表温度上升0.74℃。历史上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等地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中国黄土高原、渭河流域、太行山脉、楼兰古城等地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盲目灌溉导致环境破坏。这些历史教训都告诫我们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要注意践行低碳理念,一方面注意发展非化石能源技术,降低碳排放,另一方面,要植树造林、保护森林、增加碳汇,以此来平衡碳排放。

  “生态平衡理念”就是指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信息交换循环达到彼此适应、协调和稳定状态的理念。这种理念重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物种生存环境,维持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代谢稳定和能量信息交流平衡。

  总之,绿色、低碳、生态平衡理念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各有所侧重,但都属于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无论是“绿色理念”“低碳理念”还是“生态平衡理念”,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它们共同奠定了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根基。

  (二)“生态共识”推动了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进程

  “生态共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进程中形成的有关生态治理有效举措的认识,如污染防治、系统治理等,这些生态共识有力推动了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进程。“污染防治”是指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对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物质进行排放前的无害化预处理,或者禁绝该生产排放的治理行为。其核心精神在于预防,一是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二是在已产生污染物的情况下,对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再排放。

  “系统治理”就是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不仅着眼于某个单一要素的修复,而且要着眼于生态系统的整体修复。其核心在于修复被破坏的生态单元和生态关系,恢复生态系统正常的物质能量循环。

  (三)“天人和融”提供了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持久动力

  “天人和融”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想状态,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目标。它为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持久动力。要想达到此状态,需要在生态环境保护、文明习惯养成、全球生态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通过科学规划国土空间布局、构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产业体系和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绿色行动体系,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在文明习惯养成方面,“倡导推广绿色消费”,“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参与的生态保护风尚。同时,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促进每个公民文明习惯的养成,“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环境”,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在全球生态治理方面,我国要积极参与全球气候谈判议程,引领全球气候治理,以积极姿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担负起大国责任,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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