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女子手机遗失在出租车内,疑被后来乘车男子捡走!
上个月25号,海口的屈女士乘坐出租车时,不小心将手机遗落。之后,屈女士多方寻找未果。又过了几天,她的邮箱收到手机刷机的信息。屈女士怀疑,有人捡到她的手机,并占为己有。
屈女士介绍,10月25号晚上9点50分左右,她乘坐出租车从秀英港前往秀华路,到达目的地之后,因为手机没电,她便用现金付款,不慎将手机遗忘在副驾驶位上。之后,屈女士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联系到了出租车司机。

“交管那边也给我打电话,然后我也下车找了,没有手机啊。这个女士掉手机在车上,然后还有一个乘客坐上我车。”出租车司机介绍,从屈女士下车到联系他找手机期间,仅有一名男子乘坐过他的出租车。车内公共视频显示,当晚确有一名男子在屈女士下车后乘坐了该车,并同样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但视频无法看清该男子有拿取手机的动作。之后,屈女士的丈夫程先生通过定位试图寻找手机。
屈女士的丈夫 程先生:(10月)25号的晚上11点,我的手机出现在了滨濂村的观光夜市的地方,然后后面又出现在临高的工镇街手机店里边,后面是11月7号晚上的9点55分,当时通过我的QQ邮箱,收到一个手机刷机的短信,之后手机就再也没出现过 。

屈女士称,手机里的资料,对她来说非常重要。“我是做工程、开劳务公司的,因为(手机)里面有很多的工程报价,还有一些涉及到商业的隐私,还有我的身份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有截图在里面,这个是我最担心的,我怕这些东西泄露出去了。”
两地警方协作帮寻失物
多渠道寻找后来乘车人
事发后,屈女士向辖区秀英派出所报了案。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秀英派出所 民警:就是说你从港口坐车,然后下车,回去以后发现手机不见了,怀疑是遗失在出租车上,所以当时我们是以遗失来帮你协助调查,目前是说暂时以遗失来处理。
记者:遗失是不算立案是吧?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秀英派出所 民警:暂时不构成案件。
目前警方已根据车内视频人脸比对及出租车司机提供的该男子支付车费时的微信号,通过公安系统查找此人。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秀英派出所 民警:根据你比对信息,应该是确定他的手机号码跟微信的信息头像,应该证明他跟这个号码是同一个人,那我们会落实他的身份,然后找到他的人。
现场,警方尝试拨打该名男子电话,但对方电话关机。目前,秀英派出所已向临高县公安局东英派出所发函,共同协作帮屈女士寻找手机。

记者:徐乾、汪浩
(直播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