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安:聘任“合适成年人” 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三明1月7日电(通讯员许旭菲)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未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更好地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联合关工委、法院、公安等多家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选聘59人担任合适成年人。
合适成年人聘任仪式现场
据悉,永安市检察院未检科部门负责人介绍,合适成年人制度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一个创新。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宜到场时,依法通知符合一定条件的成年代表作为诉讼参与人到场,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能。
为避免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走过场、流于形式,该院建立了统一的合适成年人名册进行管理。名册登记合适成年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为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选任提供便利,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合适成年人的选任条件、权利义务,从而督促其正确履职。
此次聘任的合适成年人是通过个人主动申报,经过组织严格审查,从各乡镇、街道、学校及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热心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退休干部、志愿者中选任。他们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也具有基本的法律常识和一定的工作经历与社会阅历。
“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库这一机制,对于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防止办案人员违反程序办案或冤假错案的发生将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其中受聘为合适成年人的一名代表说道。
下一步,永安市检察院将围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合适成年人的角色定位、权利义务等内容专题对该59名合适成年人进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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