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真情关爱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山东法治样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近年来,山东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新机制

  根据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山东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积极探索规范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新机制,强化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制度供给。

  临清市公安局由法制部门牵头,成立“女警办案机动队”,在全局范围内遴选16名女民警,充分发挥女警询问查证和心理疏导优势,共同参与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等案件的侦办工作。博兴县公安局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核办公室,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侦查活动进行细致、专业指导和专门监督。青州市公安局成立“少年警务工作室”,法制部门负责与人民检察院、法院沟通协调,促进未成年人执法司法制度相互衔接、有机结合、联动协作,畅通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流程。淄博市公安局成立一支由35名男民警和22名女民警组成的侦办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业队伍,实行“专案+专人+专办”制度,全方位做好涉未年人案件侦办工作。

  加强“一站式”取证机制建设

  为确保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山东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置专门的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讯(询)问室,做实涉未成年人案件制度机制保障。

  泰安、滨海等地公安机关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立“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启动公安、司法行政、卫健、妇联等部门协同配合机制,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检验鉴定、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等工作,避免产生二次伤害。

  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会同区检察院等多部门,共同制定出台《关于设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的实施意见》,并在威海市立第三医院设立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实行“一站式”调查、“一站式”取证、“一站式”救助、“一站式”心理矫治。

  齐都公安局充分利用公检联席会议机制,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标准,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把握的原则以及同步开展侦查监督等与检察机关及时交流,保证案件办理的效率及公平。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山东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犯罪预防、救助帮扶与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构建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权益的良好社会环境。

  山东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深入学校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为学生讲授民法典宣传课,为他们创造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的良好氛围。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依托当地品牌法律工作站、人民调解工作室以及“嬴城联盟”等公益组织,对涉罪未成年人、“问题学生”等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心理引导和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其早日回归社会、重塑人生。

  日照公安机关健全民警兼任法治副校长机制,通过警营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抓好“警校共育”。2022年以来,全市有452名民警被聘为法治副校长,组织开展法治讲座等活动490余场次,指导开展校园安全演练380余次。

  菏泽市公安局制定下发《关于全市派出所设立未成年人关爱工作站的通知》,在全市派出所建成未成年人关爱工作站179个,教育转化和帮扶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620余名,救助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130余人。此外,他们组织开展“爱心妈妈”“大手牵小手”等关爱帮扶活动251次,关爱帮扶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2600余人次。

  烟台市公安局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普法进校园”、“六一”国际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广播车广播、悬挂过街横幅、设立法律咨询点、开办法律讲座、印发传单、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未成年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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