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育红社区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传教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生力量。未成年人不能信教是坚持教育与宗教互相分离原则的法律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根据我国《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宗教不得干预国民教育和公共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更不得在学校从事任何发展教徒的活动,绝不允许强迫未成年人入教、出家和到寺庙学经。任何组织和任何人引导、支持、允许、纵容未成年人信教、参加宗教活动都是违法行为。

  五虎山育红社区于6月30日在社区内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传教活动,社区工作人员与辖区内幼儿园签订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传教教师责任书》,与未成年人家长宣传相关法律条令并签订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传教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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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御非法向未成年人传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会坚持不懈的做好抵御非法向未成年人传教工作,确保我社区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撰稿:田俊洁

  审核:贺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