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庭获评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最高人民法院这次对全国法院系统50个集体、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承德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自2016年10月成立以来,围绕“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理念,秉承“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1000余件,发出全省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巾帼文明岗称号;被授予河北省第八届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全省法院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集体等荣誉称号。

  

  坚定信念,走深走实司法为民之路

  结合“五抓五促十提升、向党和人民报告”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为民情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审判实践,特别是通过传、帮、带和岗位练兵,凝聚了工作合力,激发了工作动力,形成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爱未成年工作的审判团队。

  

  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审判工作能力

  在家事少年审判中,注重温情审判、融情于法,推行“庭前把脉”“圆桌审判”“判后寄语”三步审判法,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先后制定出台了《家事审判程序规则》、《家事案件心理咨询应用手册》、《家事案件调查员、调解员专业手册》等相关制度规则,不断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到实地走访、调查核实,用爱心、耐心调解,化解矛盾,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融情入法,护卫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常态化开展法庭教育,坚持对案件进行定期回访。对未成年被告人优先适用非监禁刑,深化联合帮教制度,资助困难学生8人,资助金额15000.00元,使其更好回归社会。截至目前,承德两级法院已对20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共为60余名未成年被告人联系企业和学校进行培训、就学,其中10人通过培训已成功就业,9人重返校园,6人考上大学深造。深化“一校一法官”工作机制,年初以来,为学校开展普法教育活动50场,组织观摩庭审活动15次,受众学生达50000余人。

  承德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及更加科学、优质、暖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模式,用法治阳光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