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离家出走,父母拨打110能找到孩子吗

  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也就是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均适用监护。

  而监护分为法定监护、协议确定、委托监护和遗嘱监护。

  依据《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3条规定,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

  《民法通则》第16条: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