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上网 家长需监管

  未成年人上网需谨慎,家长勿缺位。3月4日,城关区检察院公布两起未成年人涉恶案件,办案检察官以案说法,剖析未成年人走上涉恶道路的原因,以及作为监护人该如何预防。

  典型案例:

  小鲁和小阳均为初中在校学生,这是两起案件的被告人。这两名初中生都是分别通过手机软件“快手”结识社会闲散人员后,经常利用逃课和放学后的时间与校外人员厮混在一起,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他们的父母忙于生计,直到孩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才知道二人已参与恶势力团伙犯罪数起,系团伙骨干成员。最终,小鲁和小阳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审理此起案件的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未成年人走上涉恶之路,结合以上两起涉恶案件,不难发现,未成年的孩子,在使用网络过程中,有遭遇风险的可能。通常不法分子会利用网络快捷、隐蔽的特点,拉帮结派。两起案件中,未成年人与团伙中的其他犯罪分子均利用社交软件迅速、长期聚集。成年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冲动、分辨判断能力差的身心特点唆使其入伙,再加以少量物质诱惑,让其铤而走险,参与团伙犯罪。监护人和学校疏于监管,导致犯罪团伙有机可乘。信息时代,一部手机让很多未成年人“交友”变得很简单了,家长不了解未成年人在用手机做什么,监管缺位。一些未成年人更是在辍学后完全脱离学校监管,监督缺失。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涉恶犯罪,检察官建议:加强审核和监管。监管部门应加强实名制审核和上线后的监管。对于未成年人可能使用的社交软件,应健全上线前的审核和上线后的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教唆、引诱、胁迫、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对于其它违法或刑事犯罪中发现此类情节的,建议从严从重处罚。及时沟通,加强监管。家长应当关注孩子使用手机获取的信息和交友情况,对不当情形及时干预,防微杜渐、预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