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在场制度研究.pdfVIP

  2012年4月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Apr.,2012

  第22卷第2期 JournalofShanghaiPoliceCollege VO1.22 NO.2

  讯 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法定代理人在=I=芴制度研究

  周馨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0038)

  摘 要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如何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各项

  工作取得 了明显进展 ,但是在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旁听讯 问工作方面仍有一些地方需要完

  善。为此,应从剖析此项工作面临的困难入手,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 ,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

  合法权益 。

  关键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讯问;法定代理人

  中图分类号:D9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8—5750(2012)02—0076一(041

  一 、 概述 教师到场。”1998年发布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

  序规定》第182条规定: “讯 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 中,讯 问是一个相 当重要 的环

  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2002年最高

  节。讯 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既是进一步全面掌握案情的 人 民检察院发布的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重要手段 ,也是开展教育的重要时机。因未成年犯罪嫌 的规定》也规定 : “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可以

  疑人受心理 、生理尚未完全成熟的影响,从保护未成年 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

  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出发 ,法律规定了讯问未成年犯罪嫌 应当履行的义务。”在司法文书方面,2002年12月公安

  疑人时的法定代理人在场制度。法定代理人在场制度在 部发布了新的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其中包

  一 定程度上起到了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效果,但是因为 括 《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讯

  多方条件的制约,使得法定代理人在场制度不能完全符 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如果需要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

  合 当前实际,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很好发挥作 场 ,应制作这一法律文书。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

  用 。本文对现阶段法定代理人在场制度所暴露出的不足 对于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经明确规定了法定代理人

  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设想。 在场制度。

  二、有关法定代理人在场制度的法律规定 三、法定代理人在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

  作用

  现阶段 ,我 国现行法律对法定代理人在场制度作了

  相关规定, 《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l4条第2 (一 )有助于讯问的顺利进行。促使未成年犯罪嫌

  款规定 : 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疑人如实供述

  在讯问和审批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因受心理、生理尚未完全成熟的

  代理人到场。”公安部于1995年颁布的 《公安机关办理 影响,主要表现为思想幼稚、简单,心理承受能力弱,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规定》第11条规定: “讯问违法犯 易受伤害,在接受讯问时,往往表现出 “恐惧紧张,忧

  罪的未成年人时,根据调查案件的需要,除有碍侦查或 郁孤独,懊丧悔恨”等不同于成年人的心理特征。未成

  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或者监护人或者 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家人、老师等对其性格特点、平时

  收稿 日期 :2012—01—04 责任编辑 :陈 汇

  作者简介:周馨禹 (1988一 ),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2010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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