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援助孩子

      【冰点】

  用法律援助孩子

  本报记者 董月玲

  开着“别克”车,住着170多平方米的外销房,当着单位的一把手,有女友相伴,收入稳步增长,作为一个生活优裕的“京城白领”,佟丽华没什么问题了。

  佟丽华是北京丰台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对他这个在偏僻山村长大的外省青年来说,过上这种日子,真该知足了:不到30岁,大学毕业才3年,就又升官又发财,又买车又买房的。当律师,挣钱快,一年只要接上几个经济大案就行。

  多少正苦熬苦干的年轻人做梦都想过上这种日子。可有一天,佟丽华自断财路,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困窘得只能靠借钱度日。

  “那时候,我的物质生活比较舒服,但心里不舒服。我得花很多时间去应酬,有时候明明能赢的官司,结果却输了……

  “我心目中那种大律师的感觉,一点儿都找不到。”

  “只有孩子们从小受到法律的保护,真正信仰法律了,建设一个法制社会才有希望”

  1991年,佟丽华从老家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在校时,他是系学生会主席,曾创办在全国高校中挺有名的学生社团“准律师协会”。

  佟丽华每次回老家,他的家就成了“临时法律咨询站”,人还没到,乡亲们就到家打听他啥时间回。天不亮,家里就站满了人,他们一家三口想单独唠唠的机会都没有。

  “咱青龙县终于出来了个明白人。”佟丽华得从法律知识的 A BC说起,对这些看着他长大的乡亲们遇见的难心事耐心解答。他心里清楚,乡亲们现在的困惑,正是他小时候常有的困惑,自己口干舌燥的咨询,对这些请不起律师的农民来说意味着什么。

  佟丽华的二叔,打官司曾打到走火入魔的地步,到后来,一家四口分住在四个地方,虽说法院已经判他赢了官司,但对方已无力支付,可他不信,非要打出结果。除了打官司,他没心思干别的。

  “有些家庭困难的人,遇到纠纷后,或是缺乏法律知识,或是怕花钱,很少咨询律师,只凭自己的感觉去解决问题。但他们自身的知识、经验又往往决定了他们的感觉是不正确的,会把问题弄得越来越糟。”

  “像我二叔,假如一开始就有个律师告诉他不要再折腾了,他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有权人、有钱人,有的是人帮他们;而那些没有什么钱权的普通人,这种法律咨询就很重要。”

  1998年初,佟丽华联合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些博士、硕士,创办起了“佟律师法律热线”,任何人遇到法律问题都可以免费咨询。

  “我自己就出生在贫穷的家庭,深知这种法律服务意味着什么,有什么价值。搞个法律咨询热线,对于一个法律专业人士并不费太大的精力。”

  没多久他就接待了这样一个来访者,是位中年妇女,穿了件军大衣,一进屋就带来一股霉臭味儿,呛得屋里的人直捂鼻子。

  她是河北的一个老上访户,因家人发生交通事故,她嫌当地协调解决的赔款少而屡次上访,多次上访到中办、国办信访局等。听说有个免费的“佟律师热线”就找上门来。

  进门后她就嚷着找佟律师,上来就说谁谁谁,也是交通事故,最后得了多少多少赔款;还有报纸上报道过一起交通事故,跟她家的一模一样,得了多少赔款。她坚持认为自己得的赔款少,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受害者。

  佟丽华问了她有关事故和受伤害的细节后,告诉她:根据法律,当地给的赔款已经够多了,你不应该再上访下去了,否则就是劳民伤财。她对佟的话大为震惊,因为没人这么跟她说过,她觉得佟丽华没站在她的立场上说话,不高兴。佟把相关法律掰开了、揉碎了说,到最后,总算把这个女人说通了,表示不再上访花冤枉钱了。临走,还挺高兴,说没白来,硬要留下20块钱给屋子里的人买瓜子吃。

  有天,佟丽华正要吃午饭,来了一个热线,可他拿起电话却没声。“请讲话!”等了半天,电话那边才传来一个带哭腔的孩子声:“叔叔,你们管罚站吗?”

  他赶紧说:“孩子,别急,有什么事,慢慢说。”这个小女孩告诉他:“我们班上午有两个同学调皮,没听老师的话,老师就罚我们全班同学的站。”

  “从什么时候啊?”女孩子说:“从上午第三节课到现在,还不让我们回家吃饭。”他表扬了这个孩子,肯定他们打电话寻求帮助的做法,又通过孩子找到了学校的电话。

  佟丽华找到了校长,讲了这事的严重性以及作为校长应采取的补救措施,校长接受了他的建议:一是赶紧让孩子回家吃饭;二是要求老师下午向全班同学道歉。

  1998年这一年,佟丽华他们就接待了3000多个电话或来访者。他还据此主编了《佟律师法律热线丛书》,共13本,通过具体案例向百姓普法。

  通过一年多的热线咨询,他开始想一个问题:建设一个健康的法制国家,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二是人们必须信仰法律。前者是不难做到的,关键是后者。怎样才能让人们真正信仰、尊重法律?事实上,现在有许多成年人根本就不信法律,而他们的观念正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们。佟丽华决定改变做法:不再针对所有问题提供热线帮助,而是通过多种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和维权。1999年佟丽华自己出资成立了“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只有孩子们从小受到法律的保护,真正信仰法律了,建设一个法制社会才有希望。”

  “假如孩子从小就接受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文化,那么等他们有了力量以后,也会去欺侮别人”

  自打佟丽华办起“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后,他与孩子的接触就越来越多了。

  有一次,佟丽华从外地出差回来,刚到家,累得饭都不想吃就睡下了。电话响了,是一位母亲,她焦急地诉说着:儿子偷了东西,学校要孩子写一份深刻的检查,截止时间是每二天,否则学校就开除她儿子。但孩子觉得自己没脸再回学校了,坚决不写这个检查。他妈妈打电话的意思是:假如儿子明天不交检查,就会被开除,这孩子就会自暴自弃,一辈子就算完了。那个母亲在电话里喊道:“佟律师,你想办法救救这个孩子吧,我真的是求您了,我在电话这边给您跪下了。”佟丽华说当时实在是太累了,答应她每二天一早去见她和孩子。

  倒在床上,佟丽华越想越不安,他清楚地知道一个自暴自弃的男孩流落社会上的后果。他从床上爬起来,给孩子母亲打了电话:“我现在就去你家。”

  到男孩家已经是晚上8点多钟了。人一进屋,男孩一下就明白了他妈的用意,一边斥责母亲,一边抓起衣服就要走。

  佟丽华大声道:“你母亲是没有征得你的同意,就请我到家里来,你可以不高兴。可你想想,我们素不相识,我刚刚出差回来,连饭还没吃,为了你的事,匆匆跑到你家,就冲着我这份心意,你最起码也该和我聊一聊吧。”男孩坐下不说话了。

  他和男孩聊了两个钟头,讲人在挫折面前的态度,讲眼下解决问题的关键,还讲了自己的人生经历。男孩对他的成长经历有了兴趣,还主动问了不少问题,两人开始交流沟通,最后男孩同意第二天返校。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以后,有家电视台请佟丽华去做个节目,其中有个案例给他留下深刻印象。

  那是个前后12次被父母打跑的孩子,每次都被外地公安机关送回来。有个记者问这孩子:像你这样,你想你将来能不能犯罪?孩子说:“我想我会犯罪。因为我在家里总挨打,只能跑到外地,但我只有15岁,打工又没人要,说我是童工,可我要吃饭,要活下去,那我只有去偷了!”佟丽华内心一阵刺痛。“我们来看这个案例:一,如果父母总是殴打孩子,父母还能否做监护人?这是民法学问题;二,如果父母被剥夺了监护资格,这孩子由谁抚养?这涉及国家责任,属行政法学问题;三,孩子总是挨打或被打伤,这就涉及到施暴者刑事犯罪问题;四,如果前三步解决不好,就势必导致一个结果,那就是这个孩子去犯罪。”

  他认为:我们历来都只是重视和研究犯罪这个结果,即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这种研究方向渲染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严重性。如果解决不好前三个问题,那我们永远都不可能解决好第四个问题。

  在“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每天接听的热线中,他们发现这样一个问题:父母打孩子,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大量存在。

  “孩子不打不成器”,这是中国人的老观念。有些父母甚至在把孩子送到学校时还会跟老师说:“孩子交给您了,该打就打,该骂就骂,我们不会袒护孩子的。”而孩子在学校被教师打一巴掌,踢一脚,没引起什么严重后果时,通常不会告诉父母。父母即便知道了,往往也不太当回事,或者息事宁人,怕得罪教师、学校。

  “为什么孩子总是受到一些父母的虐待、教师的体罚?就是因为他们弱小,很少听说孩子成人后挨父母打的,大学生受到体罚的,为什么?打不动了,不敢打了。

  “长久以来,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随便打骂孩子,把孩子当成成年人的附属物,私有财产,视为自己可以控制、可以发泄的对象。孩子不仅是一个受教育者,一个被抚养者,还是一个权利的享有者;父母与孩子不仅仅是血缘关系,还是一种法律关系。”

  他认为不能小看中国人打孩子的坏毛病:“假如孩子从小就接受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文化,那么等他们有了力量以后,也会去欺侮别人。这正是丈夫殴打妻子、有特权的警察殴打罪犯的根本原因。更可怕的是,一个孩子在他弱小时,权益受到伤害,而法律不能给他保护,那么在他长大后,他还能信仰法律吗?不信法了,那他什么样的事都敢做。

  “那就不仅仅是我们社会今天的悲哀,而且更是明天的悲哀。”

  “社会赋予律师的职责就是推动社会正义的实现”

  到底怎样做才能更好地保护儿童权益?佟丽华说自己琢磨出问题的关键:假如研究者都没弄明白,立法者就不可能立法;假如不立法,执法者就无法可依,那孩子们的权益就得不到保护。所以他认为第一步,也是最迫切要做的事就是他自己先弄明白,赶紧研究,并写出一本专著来。

  “2000年,是我生理、心理考验达到极限的一年,过得非常苦。我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殚精竭虑,什么是世态炎凉。当时‘中心’要运转,要投入,而我没有时间、精力去打经济官司,收入锐减,只出不进,维持没多久,我就开始借钱了。”

  这一年,他把主要精力放在写书上,翻了200多本有关书籍。“写到‘权利与义务’时,我夜里做梦脑子里都是权利和义务。”通常他周一到周五白天处理事务所的工作,晚上回来读书思考写作。周六、周日连续工作两天。

  “到了周日下午,我坐在电脑前,头晕脑涨,直冒虚汗,我盯着屏幕想:假如现在我一头栽在电脑前,留下的是一大堆债务,一本没完成的书稿,别人还可能说我是个骗子。”

  夜里12点左右上床,上床后睡不着,满脑子都是数字。“有一次,第二天要还别人几万块,电话就在床边,我愣是再也想不出一个可以借钱给我的人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怎么能睡踏实觉。”

  他先是把那套170平米的大房子租出去,自己再去租间小屋子住。到最后,实在撑不住了,又低价处理了这套都装修好的房子。靠借钱过日子,佟丽华的生活一下来了个180度大转变。

  这年“国庆节”长假到了,他想用几天的假期,突击写作。佟丽华关掉手机,把自己闷在小屋子里。2日上午,电脑出了毛病,将近两万字的稿子消失得无影无踪,更可怕的是他没把文件存到软盘上。

  “我真感到恐慌和绝望,一身的汗。赶紧给朋友打电话,想办法,结果还是找不到文件。”他抱上笨重的电脑跑到中关村,找技术人员帮忙,还是没有找到;晚上,又跑到一研究病毒软件公司,人家很同情他的遭遇,使了各种法子,还是没找到文件。

  这天夜里,紧张劳累的佟丽华回到自己的小屋,心情坏到了极点。“别人都在放假休息,可命运对我这个想工作的人为什么如此残酷?本想用假期多写一点,早一天完成书稿,摆脱这种炼狱般的生活,可为什么要让我忍受更多的孤独、压力和折磨。真不知道结局会是什么样的。”背着一身债务,待在一间租来的小房里,佟丽华还能静心研写着幸福。他写道:幸福,就是对需要满足的程度。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就是正义,而正义,正是法律的核心理念。一项政治制度、一部法律,如果它能够为大多数人谋最大幸福,那它就是好的,就是有利的、有益的。

  他心目中那种大律师的感觉找到了:首先,他在某个专业领域很精通,一定是个专家;另外,他一定是站在法律的理念而非个人的理念上。法律的理念是追求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而非个人的私利。社会赋予律师的职责就是推动社会正义的实现。

  “我挺过来了!有了这次经历,从今以后,我想再也没有什么能难倒我了。”

  “我想,像我这样想为孩子们做点事的律师,肯定大有人在”

  “尽管2000年年初我就意识到,今年的每一天都会如同是打仗,但确实没有想到战斗会如此的激烈。我是用自己的健康和金钱换来这本书。”佟丽华说。

  2001年3月,佟丽华所著的《未成年人法学》出版,他首次把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等不同部门法综合起来进行系统化研究。

  他们“中心”掌握大量近年来教师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案例,比如,安徽某小学班主任李某,认为其班上的9个挤进学校会议室观看演讲比赛的学生给班级丢了脸,学生的“脸皮太厚”,于是要求这些学生当众用小刀刮脸,直到出血为止。还有的学校,孩子因为调皮,被教师在脸上刺上“贼”字……

  佟丽华在其《未成年人法学》一书中,详细提出了未成年人在学校应享有的权利:1,受教育权;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3,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4,肖像权;5,名誉权;6,隐私权;7,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8,独立财产权;9,生活获得照顾权;10,民事活动代理权;11,休息娱乐权;12,获得良好的校园环境权;13,拒绝乱收费的权利;14,拒绝不合理劳动权;15,拒绝不合理校内外活动权;16,荣誉权;17,著作权;18,平等对待权。

  眼下,他们“中心”就有一位专职律师在内蒙古代理一起教师体罚学生案。

  案件发生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某小学校,二年级的学生赵某在上语文课时,没按教师李某要求查完字典,李用木制教鞭抽打其耳部、头部,造成该生耳、头红肿青紫。赵回家后,开始呕吐、发烧、昏睡、说胡话,虽经治疗,仍不见好转,现在已经失语、不能行走,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在此之前,这个小学校就曾出现过教师用树棍抽打学生事件,也造成严重后果。

  两名被打孩子均向法院提出诉讼。教师李某拒不承认自己的过错,在法庭辩解说:“我是打了她,可是也不足以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呵。”

  当地法院竟然在承认教师体罚学生的同时认定:教师体罚行为没有造成后果,从而判决学校和教师不承担责任。

  获悉此事后,“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派了一位律师前往内蒙古,为小学生赵某提供法律援助。

  “全国现在有4亿多少年儿童,单靠我一个人,一个中心的力量,又能办多少案子,帮助多少孩子呢?我想,像我这样想为孩子们做点事的律师,肯定大有人在。”

  基于这种想法,佟丽华又搞了一个“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现有70多名北京以外可以协调的律师。

  他们曾在广西某市,与当地协作律师张小星共同做过一次法律援助。

  案情一:下岗工人李某到市电信局预交了200块钱的话费,没过几天,家里的电话就因欠费被停机。他很奇怪,平时家里一个月的话费也不超过100块,是不是电信局搞错了?他去查询,人家告诉他他家欠的主要是拨打信息台的信息费,金额高达1000多块。不可能,自己从没打过信息台。工作人员提醒说:你家是不是有孩子?李某回家一问,果然是儿子打的。

  李的儿子说是在小学门口有人送了他张卡片,卡片上写着信息台的电话,说猜中脑筋急转弯就有丰厚的奖品,他就开始打了。

  竞猜的竟是“一个离婚女人是什么?”之类的题目。除了猜题外,信息台的小姐更多的是和他闲聊,光是他的名字,就能说上半天。孩子哪里知道,这闲聊一分钟就是一块钱。

  案情二:小鹏的妈妈被通知去交电话费,结果发现家里的电话费将近6000块钱,可把这个每月只有300块钱收入的女工吓住了,经查是信息费。

  小鹏14岁,爸爸去世后与母亲相依为命,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觉得好多事不好意思问妈妈了,他从报纸上看到可以聊天的电话后,就开始打。

  接线小姐教他如何去追女同学,下班后还给他打电话,说她很喜欢和他聊天,希望他多给她打电话。小鹏听了美滋滋的,几乎天天打,有时半夜醒了也要打。等他知道这些电话费是6000块钱时,愣住了。他觉得对不起妈妈,想来想去,最后离家出走。

  案情三:一天,小涛作完作业,妈妈还没回来,小涛翻到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小燕子和你聊天”,刚播完《还珠格格》,小涛以为是那个小燕子,就打了电话。可接电话的不是电视里的小燕子,小涛有些失望,接电话的女孩柔声细气地安慰他:“虽然我不是小燕子,但我们可以聊聊小燕子呵。”两人就聊开了小燕子,直到他妈回来。

  后来他妈知道小涛打信息电话,还拿出一张800块的电话交费单,小涛才知道打这电话原来这么贵呵,于是他不打了。可没过多久,他收到一封信,里边还夹了5块钱,说是让他玩电脑的,还鼓励他好好学习。小涛想,这个姐姐还是很关心自己的,收到人家的钱,总该谢谢人家一声吧。他又打了信息电话,结果说了一个钟头。

  中考到了,小涛忙于考试,把信息电话忘了。有一天,一个女同学在课间休息时告诉他,信息台的小姐让他回个电话,小涛又开始打电话了,信息台的小姐还热情地答应他,帮他找音乐学校,一来二去,小涛又打进去1000多块钱的电话,音乐学校也没影儿。

  小涛妈妈气得没法,干脆把电话放到自己的卧室,出门就把卧室门锁上,就这样,小涛还去姥姥家,又打掉几百块钱的电话费。

  为了追究信息台的责任,这些家长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得知这些情况,派了一位副主任前往该市,会同广西的协作律师张小星进行法律援助。

  他们向孩子和家长了解有关情况,又走访了市电信局和孩子们的学校,认为:信息台为了让孩子拨打电话,在宣传上用丰厚的奖品作诱饵。信息台的小姐对这些辨别能力差的孩子采取东拉西扯的方式消耗时间。信息台在宣传卡片上并没注明是有偿服务,在电话开始时也无任何提示,即便有提示,孩子也很难把握时间……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前款规定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及信息……

  基于上述法规,中心决定由张小星律师免费代理拨打信息台电话的孩子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目前还在审理中。

  不久,团市委特别授权张小星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开通了市青少年维权热线。这条热线开通后,热线电话就在律师和青少年及他们的父母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在我们国家法制化过程中,需要有像我这样的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人”

  去年5月,“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搞了一次大行动:牵头组建了全国5省10人律师团,向烟草界提起了烟草诉讼,免费受理未成年人吸烟受害案。为未成年人免费受理吸烟受害案的工作全面启动后,这次全国范围内的烟草诉讼,造成很大影响。

  佟丽华说:“目前,我们是中国最大的、纯民间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权利保护机构。我们有专职律师、工作人员10人,有警察、法官、检察官、新闻记者等志愿人员100多人。”

  佟丽华说自己最讨厌那种只会坐着发牢骚,什么事情也不去做的人。“比方说,有时候坐出租车,司机会跟你抱怨社会环境不好。我就对他说,对你而言,当一个外地人坐你车时,你不要带他绕圈子,这就是你应该做的。作为律师,也不应该抱怨司法环境太差,而是在你的从业生涯中,秉承一些好的传统。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些好的事情,那我们的社会,就会朝好的方向走。”

  佟丽华曾办过一起孩子被父母虐待的案子,后来回访时,学校老师告诉他:这个孩子曾告诉他周围的同学,以后你们的父母再打你们,我告诉你们一个地方,那里的叔叔阿姨专管这种事儿。

  有人说现在的佟丽华不像个律师,倒像个牧师,到处布道,宣扬那些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佟丽华说自己做这一切,不是出于善心,也不是仅仅为帮几个孩子,如果是那样,就不必以付出他整个生活状况的改变为代价。他们存在的最重要的价值,是在向社会宣传一些新的理念。

  “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越张罗规模越大,要干的事也越多。除了已有的热线电话,法律援助外,他们定期出版刊物《为了孩子》,还准备出版一本可操作性强的工具书,建网站。佟丽华经常外出讲课,普法并把国外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一些好的做法介绍进来。

  电影《刮痧》,让不少中国百姓形象地了解了美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程度。据佟丽华介绍,在美国各州,政府都设有24小时开通的热线电话,教师、医生以及所有为儿童提供服务的人,如果发现儿童身体有伤,且可能是虐待造成的,他们有义务向政府报告。

  政府接到电话后,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调查,从而确定是否是儿童受到了虐待。如果儿童受到的虐待比较轻,则会对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训诫;如果受到的虐待比较重,则将儿童与其家人隔离,由政府派人对自愿收养儿童的亲属或其他人进行调查,对其品行、职业、财产、受教育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将儿童暂时寄养在符合条件的人家。寄养期间的费用由政府支付。

  在此期间,政府会派人对儿童的父母及监护人进行教育,实在教育不了的,则取消父母及监护人的监护权,法院会判决对儿童的收养为永久性的收养……“可美国的法律体制,也不是一天完成的。在我们国家法制化过程中,需要有像我这样的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人。”佟丽华说。

  我问他:“可现在是商品社会,老是只出不进,你又能撑多久呢?”

  “钱,还是我现在最头疼的事。”佟丽华承认。“在国外,政府或一些慈善机构会资助像我们这样的民间组织。可我们国家现在还没有,从去年开始,我们的日子好过了一点儿,在资金方面受到了英国救助儿童会、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中国有很多企业,赚了孩子不少的钱,但还没有谁拿出一点点,来为保护孩子权益做点事,不过,我相信将来一定会有的。”

  佟丽华远在农村的父母,弄不清儿子在北京折腾的事情有多伟大,但他们知道儿子把房子卖了,女朋友也走了。有一次,老人捎话给儿子:

  “你把楼房卖了,俺们也不反对。你经济紧张,俺们也帮不上你。你在北京好呢,俺们上北京跟你享福去;你要不好呢,咱们一家也能挺幸福的。不管你的路多难,那也是你的选择,俺们绝不干涉。俺们只希望你呢,永远都能做个正经八百的人,这对俺们就是个宽慰了。”

  佟丽华说他在大学一年级时,在一次有学校领导参加的座谈会上,讲了一些真话。事后,有老师说:佟丽华,你这种性格,如果能保持到大三就不错了。

  现在有时候回学校,低年级同学会问佟丽华:你做律师,在社会上混好几年了,是不是也学坏了?

  佟丽华回答说:“我还是我,如果说我变了,那就是我的视野更开阔了,性格更坚强了。也有前辈怀疑我,能否一直坚持下去,我可以负责任地讲:肯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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