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案例】 丧心病狂!90后瘾君子引诱初中女生吸毒!

  随后,谈某因吸食毒品被安徽警方依法处理,又因提供毒品给小徐吸食,涉嫌容留未成年人吸毒,被南通海安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民警在调查毒品来源时有了新的发现:谈某竟属于一个吸毒团伙,这群人大多是90后,他们相互提供毒品。吸食毒品的地点多变,车上、家里、或是宾馆都是他们吸毒的“据点”。

  

  警方描述,这群嫌疑人非常“疯狂”,会在一夜之间跨省购买毒品。经过一周的侦查,这个共有九人的吸毒团伙全部落网。

  经查,这九人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5月,不到一年时间里,共同出资,共同购买毒品,相互之间容留吸毒达142次。

  目前,九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吸食毒品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未严重成瘾人员被公安机关查获后面临:

  1、行政拘留5日或500元罚款;

  2、行政拘留15日并处2000元罚款,及社区戒毒3年。

  (二)吸毒成瘾严重者面临:

  1、送公安、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两年强制隔离戒毒,在强制戒毒期满后,还需要接受3年的社区康复。

  2、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自愿接受戒毒的,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法律后果

  1.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2.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