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少年谋杀后逃过死刑竟相视一笑,打破未成年人保护伞刻不容缓!

  北京石景山,曾发生过一起震惊全国的“四少年绑架杀人案”。4名不到17岁的少年绑架并杀害了同学小雨,随后,打电话给小雨家人,勒索150万赎金。法庭上,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听了宣判,4名少年竟当庭相视而笑:果然,没一个判死刑。

  这种新闻,让人细思极恐,原来这4名未成年人之所以有胆犯下命案,因为在案发前就早已知晓:我们可以做个大案,反正我们都不到18岁,法律不能判死刑。目的是勒索,但因认识小雨,怕小雨事后报警指认,所以必须将其杀害。作案工具有棍棒、电线、小雨的皮带、刀子,非常完备。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和他们缜密毒辣的作案计划不同,作案动机简单到单纯,只因为——没钱去网吧。从作案动机看出他们心智上的不成熟,但从作案手法上看,老辣狠毒、深谋远虑,已经非常成人化。他们知道杀人程序,知道法律底线,知道如何规避责任……换言之,未成年人作案,越来越专业了。

  2017年8月10日,四个不满18岁的少年以打扑克的名义把张强(化名)骗来,张强遭到了殴打并被勒死在这里。次日,行凶的年轻人们再次回到天台上,他们焚烧张强的遗体,希望以此掩盖罪行。

  在楼顶的天台,一人全身焦黑靠在角落,遭到焚烧。那副场景,不知这四位未满18岁的少年,怎么下得去手?杀人动机:一点琐事而已有时候,人的坏与年龄无关,也许他们是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但他们的恶让成年人都不寒而栗。更糟的是,犯案年龄变得越来越小。

  还记得2014年的10岁女童摔婴案吗?一个十岁的女童,在电梯内摔打、猛踢一个1岁多的男婴,在电梯升至25层后,女童将男婴扔出电梯,随后又将男婴抱至家中阳台栏杆上玩耍,致男婴从25楼坠下。愤怒的舆论称其为“恶魔”,要求严惩,却传来了警方不予立案的消息。这名女童年仅10岁,尚未达到国家法定的14岁的刑事责任年龄。这样一起令人发指的事件,就此变成一起单纯民事赔偿案件。

  2016年6月,广西13岁少年沈强威逼3名儿童讲出家中钱财位置,小孩不从,沈强用刀和石头将3名儿童杀害,把尸体抛到井里。自己一路逃到广东。一周后经人举报被捕。因未满14周岁不予刑事处罚,沈强在8月2日被送到南宁收容教养三年。三条幼小生命就换来三年收容而已。

  2016年6月,金川县一名13岁的少年小金,为了抢路人的手机,竟将一瓶汽油泼向素不相识的一名女教师,并掏出打火机点燃,熊熊火焰瞬间把老师全身吞噬。经医院抢救,23岁的女教师终于捡回一条命,但属于“特重度烧伤”。 而未满14岁的小金,依照法律,犯案次日就被放回家。忙于工作的父亲没时间在家看着孩子,只能用铁链将儿子锁在家里怕他再出去闯祸。

  这样的未成年人案件,近几年还有很多很多。这些未成年人因为年龄逃过法律的严惩,可谁都不敢保证,以后他们会不会变成更有威胁的毒瘤。更可怕的是,一部未成年人保护法,竟然成了少年犯罪的保护伞。目前,我国的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时代已经不同,看惯了枪战片、悬疑剧的新一代,很早就已经知道如何擦掉作案证据,编排杀人场景,规避法律责任。有人怒斥,《未成人保护法》是“未成年人渣保护法”。同样是未成年人,当受害者的利益和加害者冲突时,保障加害者的权益,无疑让受害者寒了心。当未成年人有足够能力实施犯罪,又有足够理性利用法律漏洞时,法律就要做出回应。其实很多国家已经把刑事责任年龄调低,其中,英国是10岁,墨西哥为9周岁,瑞士低至7周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恶人得不到惩戒,那些无辜的受害者该由谁来保护?这些未成年的恶魔又该由谁来管教呢?

  “他只是个孩子”是很多家长最常用的辩护词,但你不教会他是非好坏,就只能让社会日后教训他。所以,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管教孩子,很必要,下面几点建议供家长们参考:1、教导他关怀别人孩子需要感受自己与别人有连结,了解他对别人的意义。可以帮助孩子多与他人接触,和孩子一起整理旧玩具捐给慈善团体,参加义工活动等。2、明确底线,逾越就要惩罚从小就让孩子知道底线在哪里,逾越底线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有的家长不舍得,但是非观越早树立越好,要让他们尽早知道,做错事是要付出代价的。

  3、多和孩子交流孩子虽然小,但他们已经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家长要关注孩子的精神成长,观察孩子的行为是不是异常,定期和孩子沟通交流,耐心聆听孩子诉说,这比去迪士尼、穿名牌衣、上兴趣班都重要。4、放弃完美主义和放任不管相对的是“完美主义”爸妈,太过急切的想让孩子表现出最好的一面,但这会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走向极端人格。不是大是大非的事儿,就放手让孩子做吧。5、给孩子建立一个安全氛围大部分少年罪犯都来自一个或疏离或暴力的家庭,在犯案后,家长后悔不迭。家长有责任给孩子建立一个温馨的环境,不把夫妻矛盾和社会怨气带给孩子。当他们笃定自己是被人关爱的,就会自然拥有更宽厚的胸襟。

  当然,家长的教育是一方面,面对那些未成年人恶魔们,打破他们的“保护伞”刻不容缓!@新华社记者15日从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获悉,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今年有望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大修,将为解决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法治保障。据悉,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今年将重点推进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修改说明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预计将提请2019年10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初次审议。“这次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是大修改,条文增加一倍,校园欺凌等问题在其中都有反映。”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事务室副主任刘新华说,同时还将研究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同步进行。据了解,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今年将抓紧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和修改说明,争取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同步具备提请审议条件,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顺利有效审议相关法案做好基础准备。同时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内容的协调配合,解决原有法律中存在的交叉重复、空白盲点等问题,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看到这,小花不禁感慨:《未成年人保护法》终于要修改了!对此,网友们也纷纷表达自己的看法:@越过星辰不见海:现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实保护了一下该保护的人,不过也保护了很多不该保护的人渣。@li的喵喵a_ :未成年人需要保护但也不能缺少教育 希望这次修改能让未成年人意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性 而不是将未成年这三个字挂在口中当作自己犯错的借口。@___嘘丶遞調嚸 :保护犯罪未成年人是对受害人,最大的侮辱和伤害, 希望真的可以早些完善,做到真正的保护未成年。生而为人,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既然爹妈无法教养,那就交给法律教养 。@鲜衣怒马少年郎77:赶紧修,现在一些未成年人犯罪已经学会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躲避法律制裁了,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不断上升,使得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不适合现在了@菠壕包 :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而不是那些去伤害别人还因为年纪小,教育一下就安然无恙的魔鬼。群众的声音告诉我们,法律应该保护守法的人,不能让心灵邪恶的人有空可钻。所以,修缮《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极其必要的。当然,有了法律,就需要让孩子从小知法懂法,这需要学校和家长向孩子们普及法律教育以及生命教育。真心希望,孩子们能在法律、学校、家庭的保护下健康快乐的长大!少点伤害,多点美好。声明:本文由知子花综合整理发布,编辑:杰西;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处理,谢谢。关注微信公众号【知子花家庭教育】,获取更多家庭教育咨询,更有免费家长课程赠送哦,可添加微信zhizihuajy8进行课程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