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七/病娇/《血腥爱情故事》
柒哥的小番外~(严重ooc警告!!!!)
变态,病娇,疯子?
呵,无所谓
(以下,引用易世樊花的话:
我叫柒,身世不明,有记忆起就在斯特国的实验师里,名字也只是因为我是单体计划里的第七个人。
每个被选出的单体都会配备一把刃,我的是千刃,因为她是千人选拔中唯一活下来的。刃的任务是服从与保护,必要的时候可以为单体牺牲。
在暗无天日的牢笼,夜以继日地杀戮,一次又一次,重复着动作,神经,已经麻木...
可是突然,有一道光刺破了黑暗。
他冒冒失失地闯进来,没有多少实力,还傻兮兮不懂得隐藏自己,我瞬间就抓住了他。
只是看着眼前这张七分相似的脸,我第一次有些下不去手。(七:那是,谁让我这么靓?呃…不,柒哥最好看。戚,柒哥就是自恋,别,我错了!)
他是个很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的人,没多久就和千刃聊的很开心。(七:??柒哥,你的眼睛…好漂亮,bilingbiling地闪啊~)他说他叫伍六七,知道我叫柒后,就惊讶这是不是太过巧合,当时的表情很可爱。
之后的几天里,他都会偷偷跑来,给我们带很多外面的东西,点心,玩具等等。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忍不住地想了解他更多,会在意他的一切,会不经意地捕捉他的身影。
在他到来前,离开后,都会想快点见到他。
他在外面有没有亲近的人,他会和谁一起玩,会跟谁一起吃饭,会对那个人露出我没有见过的表情吗?
…心痛…,每次都会,每次都是这样。
训练的时候差点受伤,他会为我紧张的吧,这样想着,又开始兴奋,兴奋到不小心将试验品都杀掉了,直到满目鲜血才平静下来。
哈,像是中毒了一样,只有他是解药,不,又好像,他就是令我这般疯狂的毒品。
熟悉了黑暗的人呐,如果突然见到阳光,就会眼力只剩下他,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心中只会有一个念头,要么想将他保护起来,不染世事尘埃;要么就将他拉下泥潭,看他染上自己的气息~多么疯狂,可就是这样…
看不惯他对除我之外的人亲近,即使是他的父母;看不惯他对别人的夸耀,即使是可以为我牺牲的刃;看不惯他被人欺负,即使是我自己。他只能是我的,这个念头不知从何处扎根,发现时已经成为一种本能反应。
他,他,他,满脑子都是他,明明是相似的脸,却觉得他很好看。明明以前觉得他笑的很傻,现在却是希望他能一直只对我一个人笑。可能是我常年不见太阳,所以觉得他很温暖,整个人都散发着太阳的味道,让人忍不住亲昵。他的触感软软的,我猜即使抱起来也没有多少重量,但抱起来就不想放手。
这么好的一个人,好想,让他只属于我。不仅是身心,还有灵魂,他的每一滴血液,都染上我的气息。那样,就可以在人群中一眼就找到他,永远,永远,都不会分开~。好想,好想,让伍六七只属于我…
一点点,一步步,验算,计划,将所有的点串起。伍六七的身份,关联的人,几个人的恩怨,他们的行为习惯,伍六七来的时间,看到的画面,导火线,关键的机器,天气风水,然后,放上设定的诱饵,如此,行动开始!
让千刃学习药剂,提升抗药剂性,将自己的能力提升再提升;(如果刃跟不上单体的能力就要打突破药剂)期间假装狂暴,被关进观察室;清醒过来的千刃控制器械,趁其他人的注意力转移,逃出去装扮成七,引伍仟聚集到岛中心,将三人直接杀死!可是……
…哈,虽然这给了我解释药剂的借口,可是,为什么要伤害七呢?斯特国?呵~
虽然后来我们分开了,我加入暗影刺客,用杀戮换取各地情报,一次次查询确认…
你喜欢在没有事的时候去露天咖啡馆歇脚,在夏天喝冰镇可乐,永远的朝天小辫,你还是你~
知道是你,我发出的声音都微微颤抖,推开门之前,不知道多少次深呼吸,看到你,我的眼睛可能已经不受控制地发亮。可是你不认识我了,我知道这是那事故的后遗症,但还是失落。你要我的手机号码,我怎么可能不给,接过手机,那上面有你的体温,依然那么熟悉,你愣神的表情依旧可爱。(痴汉…
将跟踪器粘在手机孔里,我道别快步离去,我知道你心里和我想的一样:同类,不能那么激动,会吓到他。嗯,对啊,同类,毕竟你的身体里有我的血液~
你的社交依然厉害,有好多人都很喜欢你啊,我虽被人围绕,可只关注你。冷漠着脸,想让你想起我,却遭到更多围堵,不过,她们的语气…,呵,原来,没有好好待你啊,那就不需要了,只有我会一直一直对你好。
你为我杀人,对我来说真的是一份大礼!可是,那个女人是怎么回事?你对她那么亲昵,她也偷偷尾随你,而且她还跟斯特国的人有数不清的联系……不可以妄想离开我啊…
既然已经鲜血淋淋,既然已经满目疮痍,
那就不要再思索,
你尝过的那些甜头
都是寂寞的果实
那是活生生从心头里割下的我
一块肉像一个赠品
从来都不假思索
你锐利? 我就腥风血雨
洋洋洒洒当个写手
就让我紧跟着你起承转合
让我为你写一本恐怖小说
谁可疑? ?谁可怜? 谁无辜
谁苟活? 我已经看到最后结果
就让我来代替你承先启后
刻骨铭心像一本情爱小说
越血流? 越手酸 心越空
肉越痛? 千刀万剐的感情才生动
不要还给我? 不要还给我
再去捉摸都太迟了
手心肉的牵连早已没有用了
眼看失去灵魂的空壳
魂不附体的两个人
再去着墨都太多了
再浓烈的故事都算太俗气了
写到哪里能刚好就好
才能看得要死要活
爱也要死要活
(觉得歌词挺配就用了,绝对不是我懒!)
小剧场:《当柒七与见面》
(其实就是铺垫一下我的画...)
伍六七:靓仔~!? ???小七:柒哥~!
柒:阿七。 ? ? ? ? ? 小柒:嗯...。
伍六七:靠,这个衰仔,他小时候…太可爱了吧!犯规啊!!!!面瘫又傲娇……,扑街!
柒:……小七……,想……,呼,………先抗走阿七冷静一下。(七:??等一下!我又做错了什么啊?!)
作者:我国有一套完整的保护未成年人法案!(柒拔刀)不,您请~
晚安,103位小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