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弑母男孩被释放,这些未成年犯法案件让人深思底线的意义

  

  被释放的理由不难想到,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这是中国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原则上只对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才能给以刑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不一定是孩子,也有可能是恶魔。

  上月,陕西神木事件同样惹人关注。

  15岁少女被强迫卖淫;嫖客不满意,被打死被肢解。然而犯下这些恶行的,有六个嫌疑人,全都未成年。

  因为要保护未成年,法律往往对未成年的处罚过轻,即使是故意杀人、强奸等之类的重罪,也可能会因为年龄不追究刑事责任。

  14岁,是我国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这就意味着,只要不满14岁,无论犯什么罪,都不用负刑事责任,哪怕杀人放火。

  然而,呈现在眼前的是一起起罪恶至极、可怕至极的案列——

  2006年,黑龙江一13岁男孩强奸了同村14岁女孩,因为不满14岁,不用承担刑责,就给放了。女孩一家上诉,得到赔偿9021块。结果男孩不满,为泄愤杀了女孩母亲,全身有19处伤口。最后被劳教1年零6个月。

  2009年,黑龙江两名13岁的男生强奸了一名18岁的女生。之后又向受害者身上泼汽油,打算烧死受害者!受害女子捡回一条命,但还是被严重毁容。但两名作案者因作案时未满14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竟都被免于刑事处罚。

  2012年,广西一名13岁的小学生覃某邀请自己的同班好友周某来自己家玩耍,然后将其杀害肢解,并清理案发现场。最后,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而覃某因为作案时未满十四周岁,不追究法律责任,对其收容教养3年。

  2015年,湖南一学校三名学生,分别才11岁、12岁、13岁。三人在教师宿舍门口,用棍子将一52岁老师打死。之后三人清理了现场血迹,将尸体藏在床底,并拿走了老师的手机和2000块钱。然后到网吧,淡定地打游戏。

  2016,四川金川县年仅13岁的初一男生方小金(化名)在夜晚僻静的街口,把一瓶汽油泼向回家途中的24岁女老师杨冬玲,然后点燃打火机,毫无防备的杨冬玲瞬间被大火包围……因为不到14岁,他被免于处罚,目前被公安部门责令监护人看管在家中。

  今年3月30日,湖北省一名初中女生被自己的小学男同学持刀挟持实施抢劫,被强制脱光衣服又遭剪刀刺伤,全身多处伤口。但行凶者被警方抓捕后因其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很快被释放,而本案目前已做撤案处理。

  当小鹰君收集这些典型案例时,心是悬着的,这只是我们知道的案件,还有那些不知道的呢?

  根据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显示,我国是世界上未成年人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9年持续下降。但问题并未止步于此。

  据统计,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三大类,其中盗窃、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奸是高频罪名。

  但从量刑分布情况来看,集中的量刑区间(众数区间为6个月),平均量刑为22.67个月,刑罚力度较一般犯罪轻缓。

  难以想象,为什么现在未成年人暴力事件频频发生?校园霸凌现象如此猖獗?

  或许,这与法律有一定的关系。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了他们行凶作恶之后的“保护伞”,为他们开脱罪责,逃避处罚,让那些坏透了的未成年人心存侥幸!

  他们因为有“未成年”的身份,所以就明目张胆作为免死金牌,甚至认为“犯罪要趁早”,钻的就是法律的空子。

  这不禁让人怀疑,《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到底是谁?犯罪的人是得到从轻处罚了,可那些被伤害的人,得到什么了?

  恐怕剩下的只是家庭的破碎、父母的绝望、还有那冤屈的灵魂了吧。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提到,“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但是,当“教育、感化、挽救”收效甚微时,不能忘记刑法最原始的使命——惩罚。如果缺失对生命的敬畏,犯罪的黑暗深渊将吞噬无数的生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但是并不保护邪恶的灵魂。

  那些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多半是因为父母认为他“只是个孩子”,于是放养宠溺、缺乏管束。如果家长不懂得好好教育孩子,教他辨别是非、遵守规则,社会定会替你狠狠地教训他。

  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研究。她曾说:“犯罪心理问题,很多都是源于人的早期。”

  家长们总是认为,孩子还小,听不懂道理,以后长大了再慢慢教育。其实不是的,如果孩子小的时候你没管他,从14岁才开始管,是根本管不了的。

  有些规则、有些底线,家长们必须从小和孩子说清楚。

  孩子犯了错,自然要给予惩罚,并且要让孩子明白,我为什么惩罚你。说清楚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如果做了不能做的事情,就会受到惩罚。

  另外,家长们要帮孩子树立一套健康、完整的行为道德体系,与社会保持一致。让孩子明白,有些底线你坚决不能跨越,某些错误一定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未成年人”的标签不应该成为孩子犯罪的免死金牌,也不该成为加害者家属的维护说辞。

  真正的保护未成年人,就是要让孩子知道违法犯罪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