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广电总局《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广电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不得肯定、赞许未成年人早恋】规定强调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得渲染暴力、血腥、恐怖,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不得肯定、赞许未成年人早恋;不得有除健康、科学的性教育之外的涉性话题、画面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3号令: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发明早恋这个词的人真是做了件了不起的事

  原本已经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字幕组们感觉突然又被强行奶活了…历史使命没结束可还行。

  好事好事,省得资本家们又雇一帮用爱发电的廉价劳动力,翻译的出来的玩意简直毁作品。

  我有一个疑问,仅供批判,就是学校能组织小学生观看南京大屠杀电影或纪录片,或者去参观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么?

  我的孩子成年后,我会把自己收藏的R拾捌作品列表给他/她:

  《龙与虎》

  《Clannad》

  《月刊少女野崎君》

  《四月是你的谎言》

  《月色真美》

  《未闻花名》

  ……

  然而我现在都还没有女朋友

  其实就这个规范里面那个细则标准部分真没有那么重要,因为这里面绝大多数东西在之前的规范里面要么已经提及,要么本身也不是提倡部分,按照以往操作,也就是一阵一阵的,可操作空间大的很。 @观同学 提到的关于早恋部分也算是完善了细则里面对于早恋处理的一些解释。

  就我来说这个规范有两个地方更值得注意,一个是这一次的监督中,对于引进动画不止是在电视上播放有监督,还要网上视频网站也监督,结合去年传出的先审后播,可能以后同期放送的新番会有比较大问题(特别是日本深夜动画制作本身也是一个边播边做的制作过程)。

  另一个就是这个

  二十六条这个委员会制度,某种程度上和美国的PTA(家长教师委员会)如出一辙,家委会制度的确不是一个糟糕的措施,毕竟保障青少年成长很重要,但是即使是在美国,PTA的强大也对于文艺创作有着一些过度的规制。那么在一个整体社会环境保守,对于可能是全世界最谨小慎微关心孩子的家长群体,对于可以一口否掉一个作品的公开放映的非行业内资本构建的机构,这样的联合能够换来怎么样的标准结果,大概不需要我多说了。

  利兹鸟可以用“不被社会广泛接受的性取向”否掉

  京吹新剧场版,玉爱可以拿早恋否掉

  小南极第八集那个略有敏感的价值立场也可以禁掉,更不用说拿着宅元素的其他作品了。

  有的人说分区区分儿童和深夜动画可以解决一些,但是在国内环境未成年人动画从来不等于子供向,倒不如说动画这种艺术形式就是子供向,这个分区可以让父母更好区分,但是对于审核只能说可能得到一个好印象罢了。

  有人说分级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分级从来不是一个必然让成年人拥有更多观看自由,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东西。R21,R18的存在是因为资方希望可以在安全的环境下能够扩大灰色区域市场,在青少年保护机构压力小一点。但是现在的分级推动,不管是国情还是资方本身就是极为小众的,只可能是官方主导的,而国情同样让灰色区域不能成为文化产品的涉足区域,这样子的分级只可能是枷锁的加强。同样就像 @塔塔君Minkun 在政委之前MV的争议的答案里面提到日本在R18相关管理上的现实困难,对于情况更加复杂的我们,分级能不能保护青少年又是一个问题。

  说真的我个人唯一想到的还能商榷的结果就是B站实名制化与番剧经过审核之后必须多少年龄以上可以看,但是根据B站财报里面00后用户的比例,考虑到国内ACG世代交替,考虑到大版权之后的新人能不能适应旧的环境,我实在不希望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