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者是否不应该捐精?
据我所知,虽然现在学界对于同性恋现象是否由基因决定并未完全定论,但是许多学者倾向于认为(以及许多研究表明)同性恋确有先天因素的成分。那么,在一个对同性恋者尚不够接纳的社会环境下,对于未来可能使某个孩子降生为同性恋者,从而遭受排斥、歧视以及自我认知上的矛盾和痛苦的可能性,同性恋者是否有义务避免因捐精而导致的这种情况的发生?PS.个人认为捐精的动机与这个问题应该关系不大,不过一定要说的话,大概可能有这样几种:1.试图通过捐精留下后代;2.为了物质报酬;3.其他(比如好奇之类)。
谢邀。。。。
如果我因为捐精而生出一个同性恋孩子,我该多高兴呀。。。。
这样我就可以为他打造一个更宽容的世界,我会支持他,会保护他,会教育他。
我就可以从小就告诉他,同性恋很正常,没有人会因为这个看不起你,没有人歧视你,没有人排斥你,要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不要悲观,要善良,要努力,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这样,他或许就会少一些我所经历过的迷茫、害怕、孤独和自卑。
他会少掉一些自杀一了百了的冲动,更少了一些因为不理解而造成的各种打击。
所以,与其用不捐精的方式来避免这些歧视带来的伤害,还不如真正地让社会大众都理解。
毕竟,“不捐精”应该“断绝”不了同性恋的产生,因为我们的父母,都是异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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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不先天的问题我不懂,我只知道,后天的行为能影响很多。
就算一个孩子是先天的同性恋,那么我也希望社会大众能用后天的努力去让他感觉到温暖。
存在即合理。任何事都有其发生运作的土壤,所以面对任何现象我们都要思考背后的原因。同性恋倾向的原因,就现在科学研究而论,是 婴儿在母体孕育过程中形成的 。而母体孕育环境是个生理因素,所以我们可以初步认为同性恋不是心理问题。
这就告诉我们,我们应该尊重同性恋者,用像对待残疾人那样的态度对待性取向为同性的人。
没有歧视,同性恋者捐精就不是问题。
而且,并非同性恋者的后代就是同性恋者,因为 婴儿在母体孕育过程中形成的,这个妈妈怀胎孕育的环境很重要。
先天基因决定,这个也是我倾向信任的理论。但是,是否遗传这个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到过任何理论和统计数据支持。
应该改变的是对同性恋不利的社会环境而不是同性恋者本身啊,歧视、不公都是环境因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