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伦理,医学或道德的角度解释“为什么不让死刑犯做医学活体实验”?

  医学活体实验并不一定不人道,药物,医疗器械和手术的临床实验是相关医疗手段被允许市场应用的必经之路。

  所以不使用死刑犯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不符合临床实验入组标准。

  大概题主想问的是"不人道的医学活体实验"吧? 答案也是不需要死刑犯,还是那个问题,死刑犯比较少,难以满足入组标准。还不如用欺骗的或随便抓人方法来的简便。像731和二战后美国进行过的不少非人道生化武器实验,都是如此。

  都要做非人道实验了,不就已经视科学伦理科学道德和人道主义于不顾了吗?

  所以回到问题上来,总结来说,就是科学实验不是随便抓一个人就行的,有严格的筛选实验对象的条件。死刑犯人群数量不够,不宜用于实验。

  而且活体实验也是基于人道主义,科学伦理和科学道德的,有严格的设计规范,保障措施。严格遵循这一要求是科学工作者的行为准则。违背这一基本原则,无论是死刑犯,还是其他人都逃脱不了被残酷对待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