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者最需要知道的咨询伦理
伦理问题,自心理咨询在中国出现时起,就一直是这个行业发展的硬伤。这些年来,由于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发展,越来越多伦理事故和丑闻暴露在公众面前。很多来访者,或准备做咨询的人,也开始关注心理咨询伦理方面的信息。
身处这个行业,我一直观察到两种倾向:一方面,由于违背伦理的成本很低,违背伦理的行为的确相当常见。另一方面,很多来访者又对咨询师有种类似“完美父母”的投射,希望咨询师在任何场合都表现得像一个道德完人。
还有一个动力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很多违背伦理并严重伤害来访者的行为没有受到惩戒,来访者和公众未能发泄的愤怒去了哪里呢?很多时候,这种愤怒指向了所有咨询师,变成了对他们的敌对、怀疑、不信任,有时甚至是不近人情的苛求、毫无根据的怀疑、指责、谩骂、攻击甚至污蔑。
——这些表达,更让很多需要心理咨询的人犹豫不前:在这一潭浑水里,我怎样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呢?
是时候让来访者更进一步了解咨询伦理了。
当然,咨询伦理是一门学问,而不是一堆教条:你不能做这个、不能做那个。咨访双方关系的场景变化无穷,伦理教条永远无法覆盖所有的情况。而连咨询师也要专门学习的伦理知识,无法期待来访者在短时间内成为专家。
这篇文章总结的,是我认为来访者最有必要知道的一些伦理知识,最关乎他们在咨访关系中切身利益的内容。对于有兴趣开始心理咨询的来访者,可以作为上路前的准备。
事先说明,咨询伦理虽然是所有咨询师需要遵守的规则,但不同流派对其内涵和原因的理解可能略有差异,我个人是心理动力学取向(精神分析),所以会从这一角度进行介绍,而精神分析本身也有很多子流派,相互存在争议,所以我的论述,也并不覆盖这一流派的所有观点。
这个部分,大家可以在通行的伦理守则中找到,重点简单摘要如下:
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尊重
善行:避免伤害
责任:保持专业性
诚信:诚实守信
公正:公平谨慎、避免偏见、局限和不公
尊重:隐私、保密、自我意愿
这里要注意两个问题:
1)上面这些听起来很美的词,有的描述的是一种目标,稍加努力是可以达到的,比如诚实守信、保持专业性、保护来访者隐私、尊重来访者自我意愿。而另一些,描述的则是一种“理想”,一种只能不断靠近、却永远无法完全达到的东西,比如避免伤害、公平谨慎、避免偏见、局限和不公——什么样的咨询师能保证不给来访者带来任何伤害、处处公平、毫无偏见、局限和不公呢?一个咨询师只要稍有自知之明,对咨询工作的复杂性有所了解,就一定不会对此拍胸脯。
2)对“善行”的理解:正如上面所说的,“善行”就是指“不伤害”。在中国文化中,很多人会把“善行”等同于“行善”,又把“行善”和“谋私利”相对立,于是得出“咨询师不应当谋私利”这样的结论。有些人甚至认为,心理咨询师既然在做好事,就不该收钱,不该发牢骚,不该想自己的利益……
这里要说明的是,从历史上看,心理咨询师和“圣人传统”并没什么瓜葛,它最开始就只是一份工作,类似于医生,而不是什么做好事。
心理咨询师当然可以追求自身利益,只要在合理范围内。什么是“合理范围”呢?
咨询关系本质上是一个交换关系,在其中,咨询师为来访者提供专业服务,并获得相应的利益回报。
符合伦理的利益回报包括:
1)合理范围内,经来访者知情同意的咨询费用。
2)经来访者书面同意,将来访者案例用于文章或论文的写作,由此获得的稿费、关注度、名誉。
常见不符合伦理的利益回报则包括:
1)要求来访者向咨询师支付额外的不合理费用。比如咨询一段时间后,突然提出改变了咨询方法,要增加费用。咨询的成本就是咨询师投入的人力,所以只要人还是这个人,并不因为ta从一种工作方式切换到另一种就要改变费用。当然,如果工作方式的切换涉及其它道具、空间、和辅助人员的使用,则增加费用可能是合理的。比如有的咨询师会对沙盘疗法收取更高的费用,因为沙盘空间本身有更高的成本。
2)来访者预付多次费用,咨询结束后不予退还。
3)带有强买强卖性质的商业促销行为,比如“买10小时送2小时”——这样的设置等于诱导来访者购买ta可能并不需要的时间,是剥削性质的。
4)一次性收取大额费用(通常上万),并承诺“包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心理咨询方法或个人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每一场咨询都只是一次解决问题的“尝试”,任何“包好”意味的承诺,都违反了专业和诚信的原则。
1)要求、暗示或接受来访者利用自己的职业便利,给咨询师提供特殊照顾、有价值的信息等。我最常举的例子就是炒股的咨询师在咨询中向做基金经理的来访者询问有价值的投资信息。咨询师有点小钱、时间充裕,炒股的不少,而这种违背伦理的行为,有时是很难抗拒的诱惑。
2)要求、暗示或接受来访者和自己发展咨询关系之外的关系,比如工作关系、亲密关系等。心理咨询最忌讳“双重关系”,双重关系有时难以主动避免,但一旦出现,应尽快结束。比如高校咨询师给学生做咨询一段时间后,学生要修学分,不得不选这位老师的必修课,这时就应该尽快结束咨询关系,转介给其ta咨询师。
3)在关系方面,最容易出现伦理伤害的是恋爱关系和性关系。因为很多时候,来访者自己也很愿意进入这样的关系,他们能在其中获得一定的满足感,比如“我是ta心里最特别的”、“ta对我有更多的喜欢和欣赏”,或者下意识通过建立恋爱关系来回避自己的心理问题,“我其实就是缺爱,有人这么爱我不是也能治愈我吗?”等等。
本质上,咨询关系相当于对来访者没有得到正常发展的人格进行一次“再养育”,所以先天就是一种精神上的“亲子关系”。很多孩子在成长的某一个阶段,也会产生“将来要嫁给爸爸”、“将来要和妈妈结婚”的想法,但一个负责任的家长,并不会因为孩子表达了这样的想法,就真的付诸行动,和孩子进行性接触。
也就是说,咨询师和来访者发生恋爱关系或性关系,类似一种精神上的“乱伦行为”。所有的乱伦行为都是有伤害的吗?并不是。一些国家还有所谓的“性治疗师”,通过“实操”来解决来访者的性心理问题,正如在一些文化中,乱伦是完全被接受的。但是,从数量上看,乱伦行为很可能会带来伤害,而小概率可能带来的“治愈效果”,也完全可以用其它方式完成。站在来访者的角度,综合其信价比,这种风险是完全不值得冒的。
另外,普通人对乱伦带来的伤害知之甚少,这里可能存在幸存者偏差。那些经历了乱伦却没有受到伤害的人,更有可能平静地谈论自己的经历和感受,而那些被乱伦关系伤害的人,却很难开口讲出这种伤害。至于乱伦关系的发起者(爱好者),当然更有可能大放厥词说乱伦不会带来伤害。
咨询关系的设置,怎样是“专业”的,本身存在争议,会因不同流派、不同个人而有所不同。比如在时间问题上,严格的精神分析流派要求准点开始准点结束,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有很多特殊情况,比如突发意外等,导致咨询无法准时开始准时结束。这些情况,双方都可以灵活协商处理,但要尽量靠近公平、公正的原则,而非明显让其中一方吃亏。
常见在设置上的剥削包括:
1)按时间收费的咨询,由于咨询师的原因,比如迟到、早退、中途离场、临时失约等,而没有工作满相应的“时间”,也没有进行额外的补偿。
2)在咨询时间内做别的事情,损害了咨询质量,而没有补偿。比如吃饭、接电话、回信息等。
3)没有确保在私密的环境中进行工作,从而严格保护来访者隐私,比如因为咨询室装修,而临时在咖啡馆里咨询;比如视频咨询时咨询室所在空间有其他人出没。
——以上这些行为属于剥削的原因在于:咨询师出于自己的便利,损害了来访者应有的权利,且没有进行补偿。
公开发表来访者的案例,是只对咨询师有好处而对来访者没什么好处的事,甚至可能给来访者带来伤害。所以,案例的发表,必须经得来访者的书面同意,且发表的内容也要经来访者审核。
在私人场合透露来访者隐私,本质上与发表类似:咨询师可能通过这种行为,释放自己的工作压力、获得他人关注、为他人贡献谈资、或者炫耀自己,而这对来访者没有任何好处,甚至可能带来伤害。
这两种违背伦理的行为目前都非常常见。很多咨询师会认为,只要对来访者个人信息进行了“匿名处理”,就不算违背伦理,但这只是一种自我欺骗。如果你发现自己的故事未经你同意被咨询师发表在公开场合,只是名字换成了“小丽”、“Amy”,这就是违背伦理的行为。
另外,咨询师不应该在工作边界之外对他人进行“野蛮分析”。如果你在某个论坛上出于倾诉或记录的目的写下自己的经历或心路历程(也就是说,没有授权给任何具体的人),隔天发现这些内容被一位咨询师引用在自己的文章中,并据此对你进行了心理学的分析,那么,这种行为是违背伦理的。
而如果某人在公开场合,主动讲述自己的心路历程并希望得到咨询师的回应和分析,咨询师做了,是否违背伦理呢?要分情况看。
1)如果当事人完全能预料会发生什么,比如很多咨询师在网上开贴答疑,已经有其它内容可供自己参考,当事人可以预料大致能得到什么样的回应时,自愿进行暴露并要求分析,则咨询师的回应,只要没有带伤害性的语言和人身攻击,当然就不违背伦理。伤害性的语言和人身攻击的情况下则违背伦理。
而如果当事人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比如“心理访谈”类节目,如果邀请的当事人是完全不懂心理学的,在现场被引导,进行了超出自己预期的自我暴露,或被“心理专家”进行了给自己带来不适感的分析,则是违背伦理的。
——以上这些行为,本质上是剥削的,因为咨询师或其它利益方(杂志、电视栏目),为了自身利益(流量、收视率),而放弃了对当事人应有的保护和尊重。
咨询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专业关系,所以咨询师没有义务暴露自己的隐私,在一些情况下,过多暴露自己的隐私甚至会成为咨询的障碍。但以下信息,来访者有权随时提问、获得解答、并要求进行核实:
1)咨询师所属流派、采用的工作方法、原理和相关知识。
2)咨询师所在机构、组织、工作状态(是否自由职业)。
3)咨询师的职业资质、受训背景、从业年限、相关证书。
4)咨询设置的原因,或其它关于咨询的困惑。
虽然这些信息常常不能用于精准判断咨询师的“胜任力”,但来访者有权获得。而如果咨询师拒绝回答,则是有违伦理的,具体包括:
1)拒绝出示受训证书,或证书与公开描述不符。
2)对受训经历和资质进行微妙的歪曲和夸大。
3)以“这个问题你不需要知道”或者“有些东西你不该知道,否则咨询就不灵了。”等理由,拒绝回答来访者关于咨询的困惑。
任何个人隐私类问题,咨询师都可以不回答,不属于违背伦理行为。比如:
1)你有没有结婚?有没有生小孩?(虽然有的来访者希望找有育儿经验的人做咨询师,或者认为有家庭的咨询师才是合格的咨询师,但咨询师完全可以不回答这类问题,当然来访者也可以因此而不选择和ta工作。)
2)你的宗教信仰是什么?
3)你现在在想什么?
4)咨询时间之外你会想到我吗?
5)你喜欢我吗?
以下这些行为不属于设置剥削,没有违背伦理,但有时会被来访者误认为违背伦理:
1)要求来访者为自己预约但因自己的过失没有出现的咨询付费。
2)如果咨询师因在所在机构评级的上升而涨价,并不违背伦理,但最好尽量提前告诉来访者,让来访者有适应的时间。
3)在咨询协议内约定好,事先取得来访者同意并有专业理由的设置。比如有的咨询会规定一个最短时限,或要求来访者提出结束咨询时要预留若干次用于正式结束,这些都不属于违背伦理行为。
还有一些常见的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
1)有的来访者会给咨询师送礼物,小到一杯咖啡、一份点心、手工制作的小礼物,大到珠宝首饰、额外的金钱等。对于并不贵重、尤其同时具有纪念意义的小礼物,咨询师收受并不违反伦理。但如果额度较大,或礼物虽小但主动索要,则是违反的。
2)如果出于一方的责任而导致咨询无法发生,比如睡过头,当然是由这一方来承担。但如果遇到自然不可抗力,比如突发地震,而无法进行咨询,则相应损失不应要求来访者完全承担,因为地震是来访者无法掌控的事件。
首先想提醒的是,尽量避开最糟糕的选择,包括:
1)假装什么也没发生。
2)只做一件事:和咨询师切断联系,再也不进行任何互动。
如果你做了这两个选择之一,那么——这正是你的成长议题,建议你另找咨询师好好讨论。
如果咨询师违背了伦理,你首先可以简单判断一下严重程度,如果是比较严重的情况,我会建议尽快结束咨询,同时找渠道进行投诉和维权。
投诉和维权很重要,它是恢复关系平衡的手段。为什么前面说只结束咨询关系是个糟糕的选择呢?因为这意味着你受到伤害而没有保护自己或惩戒对方。
严重违背伦理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伪造受训经历——这意味着来访者一开始就把自己托付给一个没有胜任力的人。
2)隐私泄露——这部分带来的伤害也很大且很难弥补。
3)那些即便在普通人际关系里也会让你觉得“过分”的行为,比如动手动脚、言语挑逗、人身攻击……咨询关系应该是一种高质量的人际关系,如果你发现它连普通的人际关系都不如,那里面很可能有严重违背伦理的部分。
去哪里投诉呢?
对从属于机构的咨询师,可以去找ta所在的机构。
对自由执业的咨询师,可以去找ta的督导、ta所属的协会。
——如果以上两种方案失效,可以考虑诉诸法律或媒体曝光。
相对不严重的情况则包括但不限于:
1)咨询师主动向来访者打听有利于自己的信息,比如前面提到的炒股咨询师向来访者打听投资信息。
2)来访者一时冲动,送给咨询师一个贵重礼物,咨询师收下了。
3)咨询师因自己的原因迟到了,来访者后面有安排,咨询准时结束,咨询师却没有主动提出补偿方案。
4)咨询师冲动之下说了伤害来访者的话,情节不严重的情况下。
人无完人,咨询师也会犯错,出现这些情况时,可以不用急于结束咨询,而是向咨询师提出,要求道歉和补偿(常见的补偿方式就是退还或免除部分费用,毕竟这是咨询师唯一收到的实际的东西),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且咨询师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并有所改善,咨询关系仍是可以继续的。
如果咨询师拒不承认自己的问题,甚至进一步对来访者施加伤害或剥削,或者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启动前面提到的投诉方案。
当然,这里说的“严重”和“不严重”、“和解”和“不和解”,本身都不是非黑即白,而是灰度连续体。
没有咨询师不会犯错,在犯错这件事上,咨询师的态度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A、老好人态:啊,我犯错了,很抱歉。愿意补偿,愿意认错,你还有别的诉求吗?
B、防御态:我错了?瞎说,不是我的问题,是你自己的问题,是别人的问题,反正没我的事。
C、健康态:我错了?错在哪里?让我来看看:这个是我的问题,我认了;那个不是我的问题,你可能对这个事情有误解。
——这是一个简单的划分,很多人其实会在三种类型中间转换,比较健康的C被激惹时也会变成B,被打趴下时则变成A。所以要判断类型,最好不要只看一句话,一个回合,样本大一点比较好。
如果是B型,违背伦理的情节也比较严重,很可能越谈和解受伤越多,建议尽量投诉,找第三方帮忙解决。一般也不用考虑继续关系。
如果是A型,可以考虑和解或继续关系,但要留个心眼:这种人表面上会让你比较舒服,甚至白送你便宜占,但做ta的来访者会有盲点。ta把问题都揽在自己身上了,你的问题呢?你不正是为了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而来吗?
C型,有些地方让人舒服,有些地方让人不舒服,但事后多想想是有道理、有收获的。比较适合考虑和解并继续关系。伦理问题是越辩越明的,你不断提出质疑,他们也会很欢迎。
——以上都是参考,有时你自己的感受也很重要,如果你对什么事情就是不舒服,不用勉强或委屈自己,想办法去解决。
以下情况不属于违背伦理,而属于“工作失误”,但你同样可以要求道歉和补偿。
1)咨询师在咨询中睡着了。
2)经常忘记你告诉ta的事。
3)对你的表达做了错误的解释,让你感觉被误导。
4)做视频咨询时,ta的家人突然闯进ta所在的房间,干扰了咨询。
补充:
有的人会问:我的咨询师违背伦理并给我带来伤害,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虽然我一直放不下,但现在去追究会不会不合适呢?
建议你去追究。
且不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很多来访者可能想不到:几乎所有咨询师都有过违背伦理的行为,或轻或重、或大或小、或多或少。而咨询师的成长,就是这类行为从重变轻、从大变小、从多变少的过程。
一个重要原因是:伦理说到底也是种游戏规则,而国人本来就是最不喜欢遵守游戏规则的民族之一,大家都在这个文化的场域里,跑不掉。试想如果你做公务员,能保证一辈子都不利用职务为自己或家人提供任何便利吗?如果做不到,那么你肯定也无法成为没有任何伦理过失的咨询师。
事实上,在心理咨询行业,长期来看,遵守伦理是有经济回报的,因为能带来更好的工作效果、更稳定的咨访关系、更好的职业声誉。所以,一个人只要在这个行业待下去,这方面大多会越来越好,而不像其它行业那样积重难返。另外,咨询师在伦理上的成长,其实也是一个从“前现代人”到“现代人”的成长。把对游戏规则的敏感和尊重渗透到骨子里,其实正是这几代国人的一大发展任务。
而来访者可能更想不到的是:随着咨询师人格的成熟,ta会越来越意识到自己早年的各种不妥的职业行为。当过去伤害过的来访者出现在自己面前,要讨个说法,要道歉,要赔偿——当这一切圆满完成时,对咨询师自己,也是一种了结、解脱和救赎。成熟的咨询师一定不会拒绝这种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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