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的被告知对象可以是哪些人?
(1) 患者本人。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
(2) 患者的监护人。当患者本人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患者的监护人就是其法定代理人。
(3) 委托代理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授权他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时,被授权人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4) 近亲属或关系人。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且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其知情同意权由其近亲属代为行使。(近亲属及顺序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考文献:《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知情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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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护理传真
责任编辑:张昕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