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对我赤裸的上身开价300”女子自曝乳腺检查遭“围观”

  女子乳腺检查因医生闯入遭“围观”?

  大家晚上好,这里是浪花妈妈~

  医患关系长久以来都是热议的话题,

  相信许多人都有过去医院检查一些隐私部位时,却碰到异性医生的情况。

  在大多数医生眼里,工作时似乎没有性别之分。

  但这也常常会成为引起医患矛盾的原因之一。

  近日,陕西的董女士就经历了这样的事情,令她气愤不已。

  医院拒绝公开道歉?

  3月24日,一个“女患者正赤裸上身医生推门而入”的词条霸占热榜第一。

  点进去一看,一位家住西安的董女士痛述了前两天自己在医院的遭遇。

  

  事情是这样的,3月9日董女士和她的丈夫一起来到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做孕前检查。

  其中有一项是乳腺检查,需要患者脱光上身。

  在董女士刚结束检查,还没来得及穿衣服的时候,一位医生闯了进来问“你们这里有备用机器吗?”

  因为门被猛的推开带起一阵风,就把遮挡的帘子吹了起来,

  此时门外走廊有两名男士,听到动静也朝这边看了过来,就这样董女士赤裸的上身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突如其来的走光,让董女士感到极度的尴尬和害怕。

  当时就情绪非常激动的质问推门医生,并且还闹到了医患纠纷办公室

  

  在董女士向院方提出自己的诉求,希望该医生能公开的向她进行道歉。

  结果院方却二话不说地拒绝了,表示可以私下道歉,并且一直在强调他们的医生是无意行为,

  还对董女士说:“你要是生过孩子就没什么了,你太传统了。”

  但董女士不理解:难道我生过孩子我不传统就该被人看光吗?

  

  后续院方表示愿意出300元补偿,随后又加到了1000元,希望了结此事。

  对医院的这个行为董女士更加生气了,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他们给我暴露的身体标了300的价码,后来又涨到1000,我没想过要赔偿,我的诉求就是要求医生能够真诚地、公开在医院大厅的导医台前向我道歉,而并非给钱补偿安抚。”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件事也引起了大家广泛的讨论,但并不是一边倒,而是分成了两种意见。

  有的人认为医院本就有保护病人隐私的义务,自己也遇到过类似的经历,眼里无性别不应作为借口

  

  也有的人觉得董女士太小题大做了,医院是公共场合,哪里有隐私可言,而且医院也同意私下道歉,公开道歉的诉求太过了。

  

  浪妈觉得可能在医生眼里确实没什么,可是这件事对董女士造成的精神伤害是无法估量的。

  董女士自己也说因为当时是和丈夫一起去的医院,经历过这个事后,自己心里对老公也有点隔阂了,

  老公虽然没表现出来什么,但心里应该也不舒服吧。

  法律上是侵权

  看完这件事后,浪妈想起了之前一个类似的事件,

  但是院方的处理态度却是大相径庭。

  坐标哈尔滨,23岁的于某因为感冒去到省医院就诊,

  经过初步诊断后,医生建议于某拍一个胸片,来进行进一步诊断。

  

  于是,于某就来到了拍摄胸片的影像室,拍片的是位男医生,大约30岁左右,

  于某脱去外衣后,似乎不太行,医生又让他脱去里衣,

  之后见于某还穿着一个小背心,就干脆让于某把上衣全部脱光。

  当时于某就感到很尴尬,但是想着可能确实不太好拍,为了看病,就遵医嘱把上衣都脱掉了。

  但更尴尬的是,在拍片的时候,医生认为于某姿势不太对,就亲自动手纠正她的姿势。

  

  拍完之后,于某的衣服还没穿完,医生便打开了X光室的大门,

  上身还赤裸的于某就在其他排队等候的病人面前走光了。

  于某回家将此事告诉父母后,父母对于医生脱光上衣的要求十分不解,

  拍过胸片的都知道,患者在拍摄时,只要身上没有金属物就可以。

  

  于是父母就带着女儿去找医院当面质问,

  医院也没有推卸责任,省医院的负责人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都向于某诚恳的进行赔礼道歉,并且表示会对该医生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还决定引以为戒,对于拍摄胸片的须知事项进行上墙公布,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浪妈觉得哈尔滨这个医院的处理方式就非常值得借鉴,

  既解决了问题,也能让患者感到诉求被重视。

  

  像董女士的这件事,网络上有许多律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条表示,

  医生的贸然闯入导致董女士走光,是明显构成民事侵权行为的,应当对其进行赔偿并公开道歉。

  隐私安全应重视

  都说病患不避医,

  但是现在很多医院确实对于患者的隐私问题不太重视,

  比如经常会以教学为理由,带实习生参观患者隐私部位,但事先并没有征得病人的同意。

  虽然也理解在他们眼里人体器官只是器官,但却忽略了对病人来说是一件非常尴尬的事。

  

  同时,浪妈认为隐私安全对任何一个行业而言都是很重要的,

  而医院作为一个救死扶伤的地方,也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尊重患者的权益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