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案例
【案例1】谢某与张某是同班同学,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约定在校体育场“摆场子”。后谢某又叫来小明、小韩、小轩等四名同学,张某叫来小利、小王等五名同学,九名年满16岁的未成年人持木棍在校体育场殴斗,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这九名同学均因持械聚众斗殴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启示】面对严重的后果,参与的人大多说没想到会有那么重的后果,这就是令人痛心的地方。因为,一方面,未成年人本身经验不足,可能出于义气受邀参加,对后果考虑不周;另一方面,群体效应使得参与人在共同参与的活动中失去自我,或者自己的理性、力量无法与团伙的行动相抗衡。所以,打群架是非常危险的,可能触犯多个罪名,比如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千万要注意克制自己,决不能参与打群架,否则,留给自己的只有悔恨。
【案例2】2020年寒假,高二学生小曹(化名,17岁)骑电动车去超市,在十字路口等红灯时,后面一辆面包车摁起了喇叭,小曹回头多看了面包车两眼。绿灯了,面包车驾驶员经过小曹时大声说“你瞅啥”,小曹不甘示弱“瞅你咋地,你还敢打我呀?”面包车驾驶员随即下车与小曹理论,后二人发生打斗,过程中,小曹拿出随身所带的折叠水果刀将面包车驾驶员捅伤。案发后,小曹父母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10万元,小曹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启示】在路上我们常常看到宣传标语“不要打架 打输住院 打赢坐牢”,打架的成本有多高?可能很多人都没有算过,但检察官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打架的成本绝对高到青少年难以承受。打架双方往往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更多的是从“你瞅啥”“瞅你咋地”这种偶发的矛盾引起的,小曹因为逞一时之勇将他人捅伤,不仅给自己的家庭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更因一时冲动为自己留下了终身的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