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汉中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另附就业服务指南
亲爱的2023届毕业生们:
青春扬帆,梦想起航。又是一年毕业季,风华正茂的你们,即将踏入社会,开启人生新航程。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祝贺!
就业创业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梯,是逐梦青春、成就未来的起点。党和政府对此十分关心,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你们就业创业创造条件、增添助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各方,强化政策落实,优化不断线服务,为你们就业扬帆保驾护航!
——如果你已落实工作单位,请及时办理就业手续。你需要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跟进缴纳社会保险,确认档案转递去向,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你入职的企业,也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如果你还在求职,我们将助你一臂之力。你可以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登录“秦云就业”小程序,进行实名登记,免费获取“1131”就业服务(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可以关注“汉中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招聘信息。
——如果你有志自主创业,我们将为你搭建平台。你可以申请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活动,学习创业技能,提升创业能力;可以申请创业基金贷款,解决创业资金不足的困难。
——如果你暂时不考虑就业,也请珍惜韶华、加油充电。积极参加就业见习、技能提升、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丰富阅历、增长才干,积蓄厚积薄发的力量。
——如果你家庭困难或是有其他特殊难处,也请你不必过于担心,我们将为你们开展“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优先为你们推荐岗位、提供服务,助你们尽快实现就业,通过就业成就人生梦想。
这里也提醒大家,在参加线上线下求职招聘时,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虚假招聘、黑职介、乱收费、培训贷、扣证件等求职陷阱。如发现侵权行为,请立即投诉举报。
最后,衷心祝愿你们早日找到心仪的工作,在青春的新赛道上逐梦未来,在壮阔的新时代里成就理想!
汉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7月
全市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通讯方式
汉中市人才中心
0916-2247726 (综合与交流科)
0916-2247782 ??0916-2213100
(人事代理开发科)
0916-2248886 (人才科)
汉台区人才中心?0916-3183797
南郑区人才中心?0916-5518169
城固县人才中心?0916-7218057
洋 ?县人才中心?0916-2938705
西乡县人才中心?0916-6211115
勉 ?县人才中心?0916-8652320
宁强县人才中心?0916-4229950
略阳县人才中心?0916-4826997
镇巴县人才中心?0916-6719057
留坝县人才中心?0916-3922338
佛坪县人才中心?0916-8912906
服务项目清单
一、人事档案转递
(一)档案托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免费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二)代理服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在办理实名登记及档案托管业务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党团关系接转等相关手续。
(三)实名登记
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时到生源地或居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免费享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创业服务。
二、求职招聘服务
(一)专项活动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关注全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根据个人意愿参加全省每年定期举办的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春(秋)季专场、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服务行动、金秋招聘月、就业服务周等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专项活动。
(二)公益招聘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定期举办的各类公益性招聘活动。
(三)其他招聘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经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
三、就业能力提升
(一)就业创业指导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就业创业指导活动,了解就业形势、法律法规、就业政策、求职技巧等,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有创业意愿的,可免费享受政策咨询、项目开发等创业指导服务。
(二)就业技能培训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可申请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活动,提升就业能力,获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三)就业见习活动
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活动,见习期间享受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四、创新创业扶持
(一)创业培训
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可申请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活动,学习创业技能,提升创业能力。
(二)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
毕业5年内在汉中市行政区域内创办公司制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有过“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西部计划”“村官计划”“应征入伍”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放宽至毕业7年内)、留学归国人员及在校硕(博)士,可按规定向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享受个贷不超过10万元、联合贷款不超过50万元的无息贷款。
五、就业援助
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及长期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享受人社部门“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
来源:汉中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编辑:王航
责任编辑:党刚
主编:霍蓉
审核:彭健?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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