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州司法所:“三度”融合,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回归“阳光地带”

  原标题:汀州司法所:“三度”融合,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回归“阳光地带”

  “我孩子今天如期解除社区矫正了,非常感谢汀州司法所两年来的耐心教育、真心帮扶,让我的孩子回归了正常生活,他会主动出去找工作养活自己。我也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孩子的关系缓和了很多,比以前更好了”这是汀州司法所对辖区内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赖某解除社区矫正时,其监护人内心的感慨之言。

  

  未成年人犯罪大多由于缺乏法治意识、行为控制能力、明辨是非能力、家庭有效监护等因素导致。长汀县司法局汀州司法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的特别规定,“宽严相济”“矫正有度”,力促每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矫正期”,“脱胎换骨”重新融入家庭和社会。目前,汀州司法所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在矫期间再次违法犯罪,实现矫正效果和社会效应“双赢”。

  依法监管有“尺度”,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门”

  汀州司法所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矫正方针,以预防再次违法犯罪为工作目标,采取“分类管理”和“个性化矫正”的手段实施教育管理。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管理区”,与成年人分开管理,有效防止“交叉感染”;落实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护人法定职责,要求监护人依法履行未成年人教育、监护等义务并每月书面向司法所汇报一次监护情况;执行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信息保密制度,对他们人员信息、犯罪信息、工作档案等严格保密,不公开进行教育、解矫宣告、奖惩训诫等环节,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整个矫正期间的隐私不被泄露,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学习教育有“力度”,拧紧遵纪守法“紧箍咒”

  汀州司法所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特点、成长需要、心理健康等对他们开展好法治教育、德治教育、红色教育、心理教育及家庭教育。开展法治课堂,邀请法律工作者定期前来讲授法律案例、讲述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走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家庭50余场次,鼓励和帮助家长改善亲子沟通方式,共同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成长进步。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观瞿秋白烈士纪念馆、长汀历史博物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和客家传统教育,润泽革命精神,传承客家孝老爱亲优良传统。积极邀请社会组织参与,与退休教师和优秀老党员成立未成年教育团体,探索建立家庭、学校、司法所“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关心关爱活动,扫除他们不良的犯罪心理阴影,鼓励他们重新扬起理想的风帆,以阳光的心态投入学习工作生活。

  

  关爱帮扶有“温度”,铺就融入社会“回归路”

  充分发挥团委、妇联、学校等社区矫正成员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必要的帮助,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健康走向社会打下一定技能基础,点燃他们“希望之光”。

  犯寻衅滋事罪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肖某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之后便一直赋闲在家,沉迷于网络游戏。了解情况后,汀州司法联合民政办、团委等多部门对其开展帮扶,鼓励其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为其联系相关平台资源,引导其创业。肖某也不负众望,兴办家庭农场,充分利用兴起的电子商务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人。因肖某的创业取得不错成效,被龙岩市关工委、长汀县关工委评为“青年创业标兵”。近年来,汀州司法所共协助多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完成义务教育或高等教育,为其解决公租房、享受低保、享受临时困难救助等问题困难,使他们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汀州司法所不断探索有利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新模式,不断完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机制,因人施教,持续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学习进步、能力提升、信心增强,重新扬起理想的风帆,驶向新生的彼岸。

  来源:长汀司法行政

  排版:刘鑫林

  审核:陈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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