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开良方”附条件不起诉 迷途少年蝶变大学生
苍梧县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对症开良方”,实施精准帮教,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了涉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重新修正人生航线,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近日,该院办理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陈某甲等四人寻衅滋事案”获评为“2021年度广西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
据统计,2020年至今,该院共对10名未成年人适用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截至目前,已有6人因监督考察期间表现好,已由该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以听证促公开
准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苍梧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始终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既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注重维护被害人及社会利益。为更好地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以及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及时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该院在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时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依法听取了公安机关、法律援助律师、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人的意见,通过在听证会释法说理,获取社会各方的理解,同时最大限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改恶向善、回归正途。
斗殴双方涉案人员互相谅解、赔礼道歉、握手言和
建立健全异地帮教机制
确保帮教效果
当前,未成年人跨地区犯罪已是一种常见现象,同时出现了涉罪流动未成年人异地帮教难等系列问题;针对流动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苍梧县检察院先后与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乳源县检察院签订了异地帮教协作机制。苍梧县检察院与户籍地检察机关相互配合,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共同制定帮教方案。同时,该院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帮教,让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在“家门口”接受更直接、有效的帮教,有效克服了路途遥远等现实困难。
与广东省乳源县检察院签订了异地帮教协作机制
强化家庭教育指导
精准设置附带的条件
苍梧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了解到部分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过于溺爱或者对涉罪未成年人疏于监管,没有及时严厉制止其不良行为,从而导致未成年人逐渐走上犯罪的道路。为此,苍梧县检察院向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并邀请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师对家长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强化家长的监管责任,同时精准设置附带的条件,要求涉罪未成年人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改正抽烟、喝酒等不良行为,在家积极帮助父母干农活、家务活外,还要积极参加学校、村委、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让其体验到父母劳作的艰辛和进一步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邀请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师为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不起诉后定期联系
巩固帮教效果
2020年以来,苍梧县检察院先后对六名未成年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了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会上,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对六名未成年人开展了教育,告诫他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要遵纪守法,学好一技之长,回报社会;同时依法告知六人将对他们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顺利回归社会;此外,检察机关与六名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学校、村委等约定保持定期联系,在不起诉决定宣布后的六个月内,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状态和行为表现,共同巩固帮教成果;经回访,目前一名未成年人顺利考上了大学,一名未成年人的学习成绩在所就读的初中成绩名列前茅,四名未成年人工作稳定,各方面表现良好,其余人员的生活已经走上正轨。
检察官到四名未成年人就读学校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
检察官到四名未成年人所属村委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
加强宣传报道,彰显检察温情
引导社会对涉罪未成年人采取
宽容的态度
检察机关对六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旨在引导社会减少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有色眼光,让群众理解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厚爱又严管”的鲜明态度,共同帮助迷途少年重新起航。该院的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先后得到《正义网》《广西法治日报》《平安梧州》《西江都市报》等媒体报道,让更多群众了解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每一个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就像一只在大海里迷失方向的小船,我们未检工作的意义,就是要用爱心、诚心、耐心帮助这群迷途少年找到正确的方向,为他点亮一盏希望的明灯,照亮前行的道路,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今后,苍梧县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创造机会。END
来源:苍梧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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