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未成年人犯罪,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很快被释放。?

  6月26日,据一位母亲爆料,3个月前,孝感市高新区的初二14岁女生小静,放学后回到自家楼下按电梯时,被躲藏在楼道里的小学同学黄某持刀挟持至4楼一间未装修的空房内,试图抢劫强奸。小静在3楼平台上被发现时,全身赤裸,脖子、手臂和腿上都有伤口。而更令他们难以接受的是,行凶者黄某当晚被抓获,但因其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很快被释放。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这种问题突然多了起来,收到了不少这类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的邀请。

  我只想说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把眼光放在刑法的规定上,出现了未成年人犯罪,最大的疑惑应该是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为什么现在有些未成年人做出犯罪这种过激行为,该如何通过教育来避免,这比降低刑事责任能力更有意义。或许在不少人眼里,修改一个法条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比做好教育简单的多,但是即使降了刑事责任年龄,在以后肯定还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如何看待12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如何看待10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如何看待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等等。这种方式完全治标不治本,很多人完全搞错了关注点。

  我觉得未成年保护法应该要明确一个正确的观点,那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要保护的是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而不是保护犯罪的未成年人。就如孝感市高新区这个案子来看,受到保护的明显是犯罪的未成年人,受害人反而没有得到保护,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改名叫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我个人看法,针对未成年犯罪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情节严重的成立未成年监狱成年后刑期未满的转入正常监狱,情节一般的对其进行罚款,限定活动观察区域一定时间,期间再次出现违法乱纪行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进行管治,并且涉及校园欺凌及其更加恶劣行为必须要以档案记录在册,学校定期进行犯罪行为讲座,加大学生的守法意识。

  最近未成年人犯罪比较火。我来说两句。

  因为罗翔老师说的要修改犯罪年龄,大家炸了,众说纷纭。

  我只是觉得,对学术而不要针对个人,他只是喊出了老百姓的真心话而已。许多知识分子,学术

  者、大咖等等说的,难道一个法学院博士不懂吗?而罗老师只是用最浅显易懂的话说了出来。一个

  生命的陨落对于一个家庭是多么大的打击,很多学生可能不懂。像我未有结婚生子之前也不懂,甚

  至说不喜孩子。所以说年龄很重要,就像老人说的:长大你就懂了。(所以说年龄很重要)最近大

  连案,看到一个10岁稚嫩的女孩儿被一个无家教、无人管、内心冷血、满嘴脏话的13岁恶毒男生杀

  害,非常震惊,简直人神共愤。因为未满14周岁所以管教三年。合理吗?公平吗?合法吗?伤心欲

  绝的孩子家人该怎么过?但是法律给出了答案,合法!又有众多人说是“个案”,所以修改年龄太

  过于小题大做;因为未成年人犯罪率低,所以这是被过分关注了。简直了。个案不是案?犯罪率低

  就不是犯罪吗?这些答案大家心知肚明,现在偶尔站出来一个说说话的人却被过分解读“私货满

  满”! 难道如今社会还是一个个“雨我无瓜”吗?只能上上头条,刷刷热门,然后销声匿迹,没有

  了。。。

  还有一个讨论说,无关法律,关于教育。法律的作用的确没有那么大,但是如今法律慢吞吞,教育

  滞后,普法不够全面,以及家庭的种种负面因素等等的确让孩子们不知后果,不计代价的去“作

  恶”。但几架马车同时需要一起用力,哪一部分的缺失都是不行的。(这部分接着说的话 说几天几

  夜也说不完)这时,当需要法律的时候就要站出来,而不是一笔带过的处理,然后定个“个

  案”。。。

  通过很多未成年人犯罪的事情,我个人只是希望我们法律能够慢慢走上来,赤脚也行,最起码在

  走。。。还有我们祖国的花朵都能够安全健康的美丽绽放,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

  个人还觉得:思维固化,书读死了,学的再好的“法”也没用。

  说实话,我也不是很懂这些,说说个人感觉。我觉得要教育和刑事方面两头抓,单独靠教育是阻止不了未成年犯罪的,未成年教育在我看来是分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能犯罪的我想家庭教育是帮不上什么忙了,学校教育的话按照我10多年在学校的经历,最多只能顾到一部分,顾不到所有人。单独靠刑事也不行,我想未成年人中不思考后果大有人在,要搞事了根本不会管后果或者就是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