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宽严相济 精准帮教 法治护航涉罪未成年人圆了大学梦
——高新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侧记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庆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审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积极探索未成年审判新模式,全力挽救失足少年,努力让每一颗朝阳都能冉冉升起。
中学生小丽(化名),短期早恋分手后,得知对方林某说了自己很多坏话,觉得特别委屈,情绪逐渐变得抑郁、焦虑,一心想让对方付出代价,便于某晚带着刀具来到某KTV,想以此吓唬对方,不料却遭对方恶语相激。小丽一怒之下,举刀砍伤林某及林某的朋友江某。案发后,得知有人报警,小丽便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并向警方如实供述;林某和江某被及时送医,林某身体无大碍,江某为轻伤二级。
庭前调查明思路
因被告人小丽系未成年人,且经诊断患有抑郁症、分离转换性障碍,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案件公诉至法院时,小丽即将面临高考。
庭前,主审法官孙康凯带队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全面了解被告人家庭状况、成长轨迹、兴趣爱好等,发现其行为与家庭环境有着一定的关系。
经调查,小丽父母年纪偏大,父亲患脑血栓瘫痪在床,一家人仅靠母亲的退休金维持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解情况后,经依法综合研判,法官初步明确了审理思路和工作重点,并详细制定了一套帮教救治方案。
心理治疗助康复
案件公诉至法院后,孙法官第一时间依法会见了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小丽。此时的小丽精神状态极差,有严重的心理障碍,对抗、消极、麻木等情绪表现特别明显,存在一定的自杀倾向。
为全力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孙法官坚持因人而异、对症下药,立即启动心理干预机制,通过市法律心理学研究会专家人才库,联系到一名资深高级心理咨询师,为被告人全程提供免费上门心理疏导和治疗,全力助其快速康复。
经过心理咨询师多次疏导和治疗,被告人的精神状态有了一定好转,在法官和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下,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悔恨一时冲动给父母和自己的未来带来伤害,并哭诉着表达了积极配合治疗、全力备战高考的意愿。
民事调解走在先
为能取得对方谅解,让孩子得到从轻判处,就民事赔偿部分,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小丽母亲曾多次请求调解,但因江某身在福建,加之疫情原因,无法参加现场调解,后几经线上调解,均未能达成和解。另查明,江某住院治疗5天,共花费5400余元。
调解无效,案件被检察机关公诉至高新区法院。江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15万元。
因被害人谅解是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孙法官坚持附带民事赔偿调解先行原则,通过情、理、法等多角度对双方开展调解。经过多次线上沟通,虽未能达成庭前和解,但被害人的态度有了明显好转,对被告人家庭状况和被告人小丽的人生道路,有了一定的同情和谅解之心。
让位高考圆学梦
高考是人生大事,是改变命运的一次机会。为不影响小丽参加高考,孙法官按照救治方案,一方面鼓励其珍惜机会、积极备考,一方面全力做好被害人思想工作,讲解高考对于被告人本人及家庭的至关重要性。
最终,各方都表示理解,一致同意让被告人参加高考,待高考后再行开庭,让被告人在得到心理救治的同时,安心备战高考。
“妈,我很珍惜这次高考机会,尽力了,考得总体感觉还可以,相信自己一定能考上大学,圆了大学梦,不辜负孙法官和所有好心人对我的期望!”高考结束后,小丽泪流满面地对母亲说。
寓教于审促痛改
高考结束后,小丽逐渐释怀,并在心理咨询师帮助下,精神状态也持续好转。
案件如期开庭——“圆桌式”庭审,没有了居高临下的审判台,更有利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和恐惧,与法官保持近距离接触和更有效沟通。
孙法官结合被告人小丽的成长环境、生活经历和行为危害性,对小丽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庭教育,引导其认真反思、深刻反省自己行为的危害性。
被告人小丽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并特别感谢法院给予其参加高考的机会,并表示今后将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以此报答父母养育之恩。
作为附带民事被告法定代理人,小丽母亲泪流满面诉说家庭遭遇,并通过照片形式进行再现,感动了被害人江某。最终,经法官耐心调解,江某选择了谅解,接受对方6万元的赔偿请求。
定罪免处发“爱”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应从轻处罚;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从轻处罚;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案发后已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可从宽处理。综上,被告人小丽犯罪情节轻微。
为践行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根据上述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性,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小丽依法作出定罪免处的判决。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宣判后,孙法官当即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小丽母亲开展有针对性地家庭教育指导,责令其履行监护职责、多与孩子沟通、引导其正确行为方式。
“感谢孙法官,是你给了孩子一个未来,让我全家重燃生活希望!还有,我完全接受批评,孩子犯错,我有责任,今后一定改正,多关心孩子成长。”收到指导令后,小丽母亲向法官鞠躬说道。
封存“前科”护成长
让罪错未成年人放下思想包袱,回归正途,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这才是对未成年人最有效的保护。判决生效后,为消除潜在泄密隐患,让罪错未成年人“无痕”回归,法院依法对小丽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并依法向检察、公安机关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同时向小丽及其法定代理人一并送达,告知犯罪记录封存的权利与义务,让其充分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知悉犯罪记录被封存后,小丽和母亲放下了思想包袱,露出久违的笑容。
近年来,高新区法院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未成年人全案犯罪案件,在全案电子卷宗封面标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卷宗”,并以隐藏、加密等形式予以整卷封存;对未成年人参与的案卷封面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打码、遮盖的方式进行隐藏加密,全方位杜绝可推断出未成年人犯罪身份的渠道。
重燃希望上大学
“孙法官,我女儿考上了大学,特别高兴,谢谢你们!”小丽母亲在拿到女儿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激动地给孙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如今,小丽的心理障碍正在后期康复中,精神状态也持续好转。她表示,之前是自己没打开心结,太冲动,但经历这件事后,感觉自己真正长大了,今后一定严以律己做好人,努力回馈社会,不再让父母操心。为此,她还手写了一封感谢信,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她告诫广大未成年人,千万不要早恋,做事要三思后行,否则将后悔莫及,甚至锒铛入狱、毁掉前程。
关注孩子不“迷路”
在此,法官提醒,对于处在青春花季的未成年人来说,遇到令自己怦然心动的异性,情窦初开的他们,极有可能产生早恋问题,加之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不成熟,很容易上当受骗,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往往会打着谈恋爱的旗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
家长,是预防未成年子女被侵害的第一道屏障。作为父母,要时刻关注和正确引导孩子的动向,尤其遇到孩子早恋问题,要冷静对待,多进行心理疏导和情感沟通,向孩子分析早恋对学业及未来人生产生的负面影响,给出中肯、热情而严肃的忠告,以免孩子误入歧途。同时,要教育未成年人以学习为重,谨慎对待网络交友,避免掉入甜蜜陷阱。
作为司法机关,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审判政策、方针、原则,坚持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依法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早归航”,照亮未成年人前行道路,努力让每一颗朝阳都能冉冉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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