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未成年人节目不能含有肯定早恋的内容

  今年3月28日,国家网信办已指导组织“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等短视频平台试点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并将于今年6月在全国主要网络短视频平台全面推广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形成统一的行业规范。芥末堆实测三款短视频平台后发现,进入“青少年模式”后,用户的使用时段、服务功能、在线时长等都会受限,且只能访问青少年专属内容池。

  《规定》还提出,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全天播出未成年人节目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每日17:00-22:00之间应当播出国产动画片或者其他未成年人节目,不得播出影视剧以及引进节目,确需在这一时段播出优秀未成年人影视剧的,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要求。

  监管方面,《规定》提出,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节目监听监看制度,建立未成年人节目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通过“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方式,加强对机构和人员的监管力度。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给予警告、罚款或者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给予更为严格的行政处罚。对于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向被处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有权处理单位通报情况,提出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的处分、处理建议,并可函询后续处分、处理结果。

  出台背景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表示,未成年人节目一直是广播电视管理的重点,总局多次发文对此类节目予以规范。但近年来,部分未成年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中,出现炫富、炒作明星子女、包装“童星”、成人化表演、低俗调侃、侵犯隐私权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其中个别节目有“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回应社会关切,有必要针对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将未成年人节目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规范节目创作、制作和传播,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附《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