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3岁女生被诱惑卖淫,遭40多岁男子粗暴性侵,不堪细节披露

  2月4日,媒体披露了一件奇怪而可怕的事件。 重庆一名13岁初中女生被同学介绍卖淫,遭到一名40多岁中年男子的粗暴。 事件被媒体曝光后,舆论哗然,许多令人发指的细节被曝光后,更是触目惊心。

  2月3日,当地妇联称知道此事,并报警,同一天,当地派出所称目前正在处理此事。

  其实,最先揭露这件事的不是别人,而是受害女孩的父亲李老师。 日前,李老师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详细讲述了自己女儿的悲惨遭遇。

  李老师说她住在重庆市石柱县,女儿小丽今年13岁在上中学。 2022年10月,女儿被班上的2名女学生多次诱惑卖淫赚钱,但被女儿拒绝了。 后来,在同学的恐吓和诱惑中,女儿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当年12月11日,女儿被带到一名15岁初三学生的手中,经过化妆后,女儿被带到一个工地上,被一名40多岁中年男子粗暴性侵。

  李老师说,事发后,该男子给了3000元现金,其中2000元分给了该初中三年级学生,另外两名学生各拿了300元,女儿小李拿到了剩下的400元。

  12月14日,得知此事的李老师非常生气,立即报警。

  目前,此事已过去50多天,2月3日,有媒体记者与当地妇联取得联系,要求证实此事。 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知道这件事,目前警方已经立案。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女孩还不到14岁,好像是13岁。

  同一天,记者又联系了承办此案的石柱县三河镇派出所,了解事件进展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事件正在处理中。

  此事曝光后,在网络上也引起了巨大反响,有网友留言称,父母为了赚钱,没有时间教育、照顾孩子,可能造成了悲剧。 在这个事件中,家长和校长都不能承担责任。

  也有网友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不是未成年人作恶的护身符,强烈建议未成年人犯罪与所有成年人同罪。

  有网友站在法律的立场上评论说,参与此案的三名学生即使不承担刑事责任也必须记录在案。 对其四十多岁的男子,依照刑法规定,犯,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未成年人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