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开房需报备”不止是防范性犯罪

  即日起,杭州市西湖区各住宿经营场所,如发现携带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14周岁儿童开房的,或者未成年人单独或多人要求开房的,相关前台登记部门除按规定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外,还需进行“三询问一报备”,即询问相互关系、开房目的、监护人是否知情,并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备。

  保护未成年人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如何更好地保护需要持续探索。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不少建议涉及未成年人保护,譬如:有代表建议未成年人玩网游要刷脸;有代表建议建立未成年人收养举报通道。而两会之外也有相关新消息,如广州拟出台性侵者从业限制制度;杭州西湖区出台“三不宜”处置制度等。

  其中,建立未成年人“三不宜”(指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从事不宜职业、开展不宜活动)处置制度,之所以引发舆论广泛关注,首先是因为这一制度有突破,相比现有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更细致有创新。其次是因为缘于司法实践。西湖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大多有“三不宜”行为。

  从相关报道来看,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性犯罪的行为多发生在住宿经营场所。比如某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办案组统计发现,该组共办理未成年人强奸、强迫、组织卖淫案件32件56人,发生在宾馆、城镇小旅馆的多达28件50人。那么建立“三不宜”制度对未成年人开房进行“三询问一报备”,很有针对性。

  酒店旅馆不仅是涉未成年人性犯罪“温床”,还容易沦为未成年人吸毒、发生暴力的场所。所以,西湖区要求未成年人开放需要严格登记、“三询问一报备”很有必要,此举可压缩涉未成年人犯罪空间,从而更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显然这种制度探索很有现实意义,但如何落实制度对有关方面是考验。

  这是因为,“三询问一报备”能否落实,首先在于住宿经营场所。对于某些住宿经营场所来说,由于询问、报备比较麻烦,还影响客人入住率,能否严格落实有待于观察。之前《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要求旅馆登记和上传入住旅客信息等规定,一些小旅馆为了利益就未严格落实。所以落实制度不能靠旅馆自觉。

  其次,在于监管机制。西湖区10部门联合出台的文件明确成立联合管理小组,对“三不宜”所涉管理内容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接受举报、接受其他部门传递的举报线索等,发现问题后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规范和处罚。这种制度安排没有问题,但检查、抽查、处罚等需要相应力量。

  其三,在于监督措施。根据文件规定,群众如发现有涉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的,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相关小程序进行举报。显然群众参与监督对于监管力量是一种有效弥补。但能否把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举报机制设计为有奖举报,能否利用在线监控技术加强登记监督等,值得考虑,效果会更好。

  还需要指出的是,当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开房,除了要询问其相互关系,是否还需要证明相互关系值得探讨,因为相互关系有时也会出现假象。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建立“三不宜”处置制度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有益探索,值得肯定。希望西湖区相关部门在实践中继续完善该制度,也希望其他地方部门参考借鉴。

  鉴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比较多,未成年人保护形势严峻,能否根据司法实践和各地探索,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制度,也值得有关立法机关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