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需要法律保护 幼女自我保护教育更重要
海南万宁纪委监察局昨日(5月15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校长带女生开房案”最新进展称:万宁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涉嫌猥亵儿童罪的陈某和冯某开除党籍处分。万宁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给予陈某和冯某行政开除处分,检察机关也已对涉嫌猥亵儿童罪的陈某和冯某进行批捕。
让未成年人免受侵害是一个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更昭示着一个社会体系的文明程度。完善的法律法规固然是让幼女远离怪叔叔的一个途径,但是“校长带女生开房案”发生后,我们不得不开始重视另一个问题,社会复杂,在对未成年人学校和家庭教育中,自我保护意识是保护其不受侵害的更重要因素。
据14岁的林林回忆,2012年6月前,她一直就读于陈某所在的万宁第二小学,今年新学期开始后转到后朗小学。
2011年的某一天,六年级的林林和另外两名男生曾因逃课,被班主任送到了校长办公室。离开办公室前,陈某让林林记下他手机号。
林林称,2012年6月,她因小升初的考试分数和陈某联系过。还曾因不想上课,到陈某办公室要求其帮忙请假。陈某则主动发信息联系过林林,希望她能帮忙找女朋友。林林说自己从未真正帮忙。
2013年春节将近的一天晚上,陈某约林林到万宁当地的酒吧喝酒。林林赴约,期间被灌酒,后借故离开。林林称,这是开房事件发生前最后一次与陈某见面。
在中国,对幼女实施性侵害的案例中,有68%都是熟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会在熟人或熟络的圈子里降低,这就大大增加了性侵犯罪的可能性。
林林父亲回忆说,事件发生前几天,最多时家里能聚集6、7个女孩,这些女孩就是此次和林林一同前往海口的同伴。5月8日中午林林和6名女孩商量着想去海口,经联系后陈开车来接她们。陈给林林300元,临走时留下话,晚上可以打电话叫他过来。之后,一个女孩奶奶找过来,把其带走,剩下了6个女孩。
晚上,林林接到陈的电话,说已经在KTV开好了房间等她们过来。唱歌时陈某搂抱每个女孩。大家反抗,陈搂得特别紧。凌晨1点左右,陈某询问女孩子晚上哪里睡。陈某要求林林和他一个房间。林林说,拗不过陈某,最终,和另外一个女孩与陈某在同一个房间。夜里,林林目睹陈某下床,拿出一沓钱,称有1万元,和他发生关系,一人可以拿5000。
在披露的事实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个过程中有一个亮点,一行7人本可能同样遭受开放厄运,但是其中一女孩的奶奶由于过来接孩子回家,使得这个女孩避免经历这一次不堪的事件。
试想这群孩子如果家教严格,父母不允许单独出去夜不归宿,并严格追其行踪,结果就是孩子即使接到陈某电话唱歌也会被一个个“喊”回家或者接回家,可见家庭对孩子安全的重视和对其自我保护的教育确实能帮助孩子避免“灾难”发生。
学校作为教育未成年人的社会事业机构,本应承担起教育孩子学习知识、明辨是非、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责任,但是在教师队伍中混杂了一些蛀虫,对他们法律应该严惩不贷,社会更应该对其严厉谴责。像海南万宁那个违法乱纪、道德沦丧的校长,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通过此次事件,也应该唤起整个社会对于学校教育的关注,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只盲目关注学校的知识教育职能,能不能考好的学校,能考多高分是衡量好学校的唯一标准。而现在,残酷的未成年人侵害事件频发,学校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是不是也应该重新提高权重,成为成功教育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部分信息来源腾讯新闻~今日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