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平台创新应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作者:李一陵
日前,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意见》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要求网站平台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
网络直播新业态的迅速兴起,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吸引了众多未成年人用户。但未成年人打赏等问题引发监管与舆论关注。为此,2021年2月,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提出网络直播平台应依法依规引导和规范用户合理消费、理性打赏,并强调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赏服务。《意见》重申“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的监管红线,既有利于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网络环境,更好保障其在互联网中的权益,也有利于健全网络直播退款机制,提升群众消费纠纷处置效率,促进行业在规范中实现良性发展。
落实“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要求,平台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平台越大、责任越大,青少年用户越多,越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平台。平台要从“塑造什么样的未来人”的高度来看待这一问题,从健全账号注册、资质审核、日常管理、违规处置等方面入手,加强全流程管理,扎牢青少年保护的篱笆。
在这方面,作为短视频头部平台的抖音进行了持续的探索。抖音于2020年便上线预防未成年人直播消费的巡航和拦截机制,规定不允许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建立了事前预防、事中拦截、事后核实退款等流程。为预防未成年直播消费等现象的出现,近日,抖音又一次升级了机制,如系统检测到消费帐号疑似未成年人,将立即对帐号弹窗并要求实名认证,用户拒绝认证或认证为未成年人后,消费将被系统拦截,帐号禁止在抖音充值。这些举措是落实《意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必然要求,也体现了头部平台的责任与担当。
禁止未成年人参与打赏,更深层次的意义还在于,引导平台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贯彻在互联网产品开发、模式应用中,推动平台转变产品和模式开发思路,从而助力于防沉迷目标的实现。
同时,斩断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的可能,不仅提前规避了未成年人参与直播的风险,也将有力引导平台以及主播持续优化内容生态,通过不断开发优质青少年内容来吸引青少年,最大限度发挥短视频平台的正向价值。比如,抖音所推出的“向上!中国少年”“天宫课堂”“中科院跨年演讲”等直播内容。
当然,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不断强化技术手段是必需的,但这也不是万能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网络环境,需要一个多方协同生态的形成,包括政府强化监管,经纪机构和主播自律,监护人的主动作为,学校网络素养教育提升,都不可或缺。(李一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