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医保局:三举措织密未成年人医疗保障防护网
今年以来,利辛县医保局全面贯彻上级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利辛县未成年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文件精神,重宣传、严监测、强保障,以务实举措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重宣传,确保应保尽保。一是县医保局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渠道,线上通过网站、公众号,线下通过电视台、村村通广播、标语条幅、宣传栏等,扩大全县医保费征缴政策宣传覆盖面,尤其是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确保政策宣传到个人。二是县医保局对新生儿参保实行“动态参保”政策,新生儿落地之日起,即可凭相关身份证明参加医保,不受参保缴费期时间限制。三是为方便新生儿及时办理医保,县医保局积极做好服务,线下在县政策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线上在“皖事通”平台开设“新生儿参保”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保尽保。
严监测 ,实现信息共享。为确保未成年人特别是困难儿童及时享受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县医保局通过系统标识、定期推送的方式,实现与乡村振兴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县医保局在定期推送乡村振兴部门个人自付10000元以上名单中对14周岁以下儿童进行重点标识,由乡村振兴部门采取对应的个性化帮扶政策,截至目前已标识1906人次。同时,为确保14周岁以下儿童及时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县医保局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对14周岁以下重点人群进行身份标识。2022年度标识未成年监测对象793人,低保对象7584人,孤儿1340人。
强保障,落实医保待遇。全局经办人员逐一梳理对照上级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特殊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对未成年人苯丙酮尿症等罕见病患者,在省内特定机构门诊就诊产生的医药及专用食品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将生长激素缺乏症纳入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参照住院给予补偿,有效缓解了特殊病儿童家庭医疗负担。(徐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