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之死》:一个简单的案件,多个复杂的议题

  瓦尔特·本雅明在其论著《历史哲学论纲》中说道,“把过去的事件不分主次地记录下来的编年史家依据的是这样一条真理:任何发生过的事情都不应视为历史的弃物,只有被救赎的人才能保有一个完整的,可以援引的过去。”其实,不仅是发生过的事情自有其历史意义,曾在历史上划下痕迹的王侯将相或平民百姓,也构成一部自洽自足的编年史。

  《公主之死》聚焦于北魏兰陵长公主被驸马殴打流产致死案(刘辉殴主伤胎案),作者详细讲述了该案的来龙与去脉,进而由小见大,由点及面,不仅探讨了婚姻暴力、性犯罪、亲属容隐、连坐、夫家认同、男尊女卑等重要而深刻的法律及婚姻伦理议题,还“分析了儒家官僚集团与皇权在确定涉案人员罪名及刑罚轻重方面的共识和分歧,深刻揭示了汉唐之间几百年里女性的法律地位情况、法学和司法的传承状况”。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著名历史学家罗新的《漫长的余生》,在这部著作中,罗新教授说道,“我们关注遥远时代的普通人,是因为他们是真实历史的一部分,没有他们,历史就是不完整、不真切的。我们还应该看到,对普通人的遮蔽或无视,是传统历史学系统性缺陷就是一部分,是古代社会强烈而僵硬的不平等体制决定的。”是的,史书中尽是王侯将相和英雄豪侠,但留下寥寥文字的普通人,也是历史运转之轮的一部分,体现着人之为人的意义。

  尽管本书中的兰陵长公主并非历史中的小人物,但在法律史的讨论之外,作者还提出了另一个十分深刻的议题,那就是历史中的女性地位问题。从性别史的角度而言,女性在漫长的古代社会中无疑处于弱者地位。正如作者所说,当我们讨论妇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时,不能只是分析女性在各种条文和案例中的处境,也必须检讨女性利用法律的机会和参与立法的可能性。诚然,对于握有大权的女性,学者和一般人一样,永远都会争论:她们究竟有没有、有什么,以及有多少女性意识?尽管如此,女性想要改变命运,似乎总是得站上权力运作的枢纽位置。

  的确,在性别史的漫长年代,女性无法拥有自我身份,而身份恰恰意味着对自我命运的掌控。正如上野千鹤子在《从零开始的女性主义》中所说,所谓强者的特权,就是可以无须对弱者展开想象力。由于权力关系不平衡,弱者会直接受到压迫,因此不得不思考。弱者必须考虑强者,对强者展开想象力,但强者不需要对弱者展开想象力。

  从这个角度来讲,《公主之死》有机融合了历史与法律,从单个案件探讨了多个深刻而有价值的议题,不仅是一部优秀的法律史著作,还是一部微观史学的典范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