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事件

  简介:2015年7月14日晚,一段发生在三里屯优衣库试衣间中的不雅视频在朋友圈和社交网络疯传,引发舆论关注,有网友质疑此事件为优衣库营销行为,而优衣库官方回应否认营销炒作此事。随着舆情不断扩大,北京警方在接到相关举报后,立即对此事件展开了调查,并在7月19日通报调查结果,传播视频者被依法刑拘。相关舆情在7月15日达到顶峰。

  一、事件回顾

  

  二、传播分析

  2.1、传播趋势

  2.2、传播路径

  

  7月14日,“试衣间不雅视频”首先在微信平台被传开,新浪微博用户@我这么漂亮我一定不能死最早将其转至微博平台,@伊能静、@聚美陈欧、@谷大白话等大V关注并发布相关博文,该事件迅速引发舆论关注。7月15日,搜狐媒体平台转载了微信公众号“乐活上海”的文章《众里寻她千百度,都在优衣库呢,约吗?》,央广网、齐鲁晚报、网易新闻等网站媒体也相继报道此事,话题舆情热度迅速上升。7月19日,北京警方通报调查结果,法制周报、北京青年报等媒体报道事件进展,舆论关注度随着时间推移逐步下降并趋于平息。

  2.3、传播节点

    三、倾向性分析

  3.1、媒体报道分析

  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6日,媒体关于“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事件”的新闻报道约20300篇,报道的主要网站为:中国新闻网、中国广播网、新华网、人民网、工人日报等网络媒体。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关键词提取、主题聚类分析,可知其倾向性如下:

  

  (1)报道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热传的新闻占28%

  7月15日,“中国新闻网”发文《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网络疯转》,文称:昨天晚上,一则“三里屯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里疯转,并且附有不堪入目的照片。尽管大部分视频随后已被删除,却依旧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怀疑这是优衣库进行的营销,甚至爆出了疑是视频当事人的微博账号。

  (2)报道优衣库回应不雅视频事件的新闻占24%

  7月15日,“中国广播网”发文《优衣库否认试衣间视频系炒作:请正确使用》,文称:针对北京三里屯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事件,优衣库官方微博15日上午否认营销炒作此事,并回应道:已在第一时间向相关媒体平台进行举报,敬请广大消费者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正确与妥善使用优衣库店铺提供的试衣空间。

  (3)报道警方查处优衣库事件的新闻占23%

  7月19日,“人民网”发文《北京警方通报“试衣间不雅视频”最新调查结果》,文称: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晚间通报了发生在北京市朝阳区某服装店试衣间不雅视频事件的最新调查结果,其中一人因将淫秽视频上传新浪微博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3人因传播淫秽信息被依法行政拘留,视频中的两名当事人,警方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4)评论优衣库事件的新闻占17%

  7月17日,“工人日报”发文《“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事件的罪与罚》,文称:无论这一“试衣间不雅视频”是谁制作上传的,是否系营销炒作,都不得不承认,在上述事件中,不雅视频中的当事男女恐怕都不是完全无辜的受害人,因为在试衣间做出如此不雅的行为,不仅是一种有违道德伦理、公序良俗的行为,甚至也可能是一种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我们认定商家的“试衣间”也是一种虽然私密但仍属于特殊类型的公共场所的话。

  (5)其他新闻占8%

  7月17日,“新华网”发文《“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或暗藏木马 莫冒险点击查看》,文称:每有热点事件出现,木马就会乔装打扮、乘虚而入。“优衣库试衣间”事件发生后,流氓软件和木马也闻风而动。安全专家介绍说,不法分子将木马病毒程序命名为“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等,在网络上传播。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的好奇心,诱骗用户关闭安全软件。一旦用户选择放行木马,就可能面临账号密码被盗、强制捆绑安装大量软件、浏览器主页遭篡改等一系列侵害。

  3.2、网民话题分析

  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6日,网民关于“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事件”的言论有126.8万条。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关键词提取、主题聚类分析,可知其倾向性如下:

  

  (1)有关优衣库不雅视频事件处理情况的言论占33%

  7月19日,“新浪微博”用户“人民日报”:【优衣库不雅视频事件:男女主角等5人被警方带走】据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报道,北京警方已在7月15日晚,带走包括优衣库不雅视频男女主角在内的5人进行调查。警方调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①究竟是谁发布的这段不雅视频②这起事件究竟是不是商家的炒作行为。

  

  如图所示此篇微博传播1026次,影响面4060.23万人(图片来源:蚁坊软件舆情监测系统)

  7月15日,“新浪微博”用户“Vista看天下”:【优衣库回应视频事件:不是营销炒作 请消费者正确使用试衣间】针对北京三里屯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事件,优衣库官方今日上午做出回应,否认营销炒作此事,并称已在第一时间向相关平台举报,敬请广大消费者遵守社会公德,正确与妥善使用试衣空间。

  7月20日,“新浪微博”用户“头条新闻”:【北京警方:正处理优衣库视频中当事男女】刑法未对公共场所发生性行为作规定,但道德层面上,二人行为确有不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此外,共4人因传播淫秽视频被拘留,其中1人上传视频被刑拘。

  

  如图所示此篇微博传播662次,影响面4263.72万人(图片来源:蚁坊软件舆情监测系统)

  (2)质疑不雅视频事件涉嫌炒作的言论占26%

  7月15日,“推特”用户“月光博客”:“优衣库三里屯店试衣间”是场网络营销闹剧:1、营销的目标是推广优衣库和京东的“在线试衣”服务。2、视频应该是拍摄于几个月前,这样相关的监控视频都会找不到。3、视频于凌晨发布,可以避免早期被监管部门叫停。4、营销成本很低,就是请了男女两个演员的成本,利用色情进行营销永远是低成本的。

  7月21日,“微信”用户“光谷科技金融网”发文《优衣库说没营销炒作,你相信吗?》,文称:如果真是优衣库官方精心策划了这一场闹剧,股票上涨显然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有评论指出,去年优衣库便推出虚拟试衣,然而市场效果并不理想。今年以来,优衣库的营销部门一定为如何推广这一产品绞尽脑汁。有一些网络爆点其实满足了人类人性中最原始的欲望,比如情色、暴力、攀比、虚荣等,不雅视频便包括在内。优衣库很有可能借着此次事件,继续推广它的“虚拟试衣”。优衣库用这样的方式来营销,格调虽然不怎么高,却给很多想要借网络营销的公司上了一课。

  7月15日,“新浪微博”用户“圈内狗”:早晨一起来,被各种优衣库、三里屯无码视频刷屏,更有人借势扔出了几个不知道真假的视频男主和女主的账号,虽然都极力否认,但是他们的瞬时间搜索量和关注度比一般小艺人还多很多。圈里的人看了纷纷感叹圈外的人真会玩。看是否炒作和营销取决于看谁获利,你认为谁获利最大呢?男主女主?还是优衣库?

  (3)讨论试衣间是否属于“公共场所”的言论占18%

  7月20日,“微信”用户“衡阳县普法”发文《优衣库不雅视频事件中的法治视角观察》,文称:如果单纯从“公共场所”的定义来看,试衣间因其隐私性,不符合公共场所的概念。有人认为,在试衣间内,做出那种举动并没有什么不妥。毕竟,在私密的空间中,我们可以做自己所喜欢做的事情。但是,我认为并不能这么机械地就将试衣间定义为不属于公共场所。在这个事件中,我们知道优衣库的试衣间与外界的间隔,仅仅是一块帘子,一块布做的帘子。消费者在试衣间内试衣,隔了一块布,就有大量的行人在走动。对此,我认为应该将公共场所的概念进行“扩大解释”。显然,对消费者来说试衣间是一个隐秘的空间,但是在这起事件中,仅仅在隔了一块帘子的试衣间中,做那种事情,于情于礼都是不妥的。

  7月26日,“新浪微博”用户“曾郎说事”:【试衣间怎么能算公共场所】优衣库试衣间视频事件发生后,近日读到《试衣间应是“公共场所”》一文,令人诧异。试衣间也好,公共厕所也罢,关上了隔间的门,外人根本就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何事,怎么就扰乱了治安?确切的说,这种空间算作是临时住宅。

  7月19日,“腾讯微博”用户“郑一呼”:【优衣库试衣间不涉及隐私】公共场所的试衣间虽相对稳密,但绝不是闺房,乃属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淫乱有伤道德风化!更何况在校女大学生,从视频看极其放荡纵欲,竟至公共场所寻找刺激,不管是谁上传视频,都应严惩这对狗男女。这样的学生走出校门也必然为害江湖!

  (4)呼吁理性传播切莫侵犯隐私的言论占14%

  7月15日,“腾讯微博”用户“马张芳”:【尊重隐私,珍爱自己】今天最火的热点话题就属优衣库试衣间了。相比优衣库不雅视频本身,网民、媒体和营销者的后续跟进更是汹涌澎湃。传播视频、转发个人信息、人肉搜索、借势营销轮番冲击网民眼球。在大众的集体狂欢中,有没有人认真思考下,我们每个人是不是都可能成为这种网络暴力的受害者?

  7月24日,“微信”用户“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发文《“优衣库”隐私之殇》,文称:优衣库不雅视频的流出,不论事件的男女主角是否因传播淫秽信息而受行政处罚,但可以很确定的是他们私密视频未经允许,被他人放到了网络上,引发了众多人的围观,一时转载下载无数,给视频中主角的隐私权造成了严重侵犯。媒体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有担当责任意识,对网络用户发布的信息、视频等内容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将侵犯隐私的内容在第一时间内禁发,防止侵犯隐私权的事件发生。而不是任其发展,赚足人气,营造网络的万人狂欢。

  7月17日,“腾讯微博”用户“中国青年报”:【优衣库不雅视频里的“罪与非罪”】法学专家们认为:网民观看此视频的行为并未构成违法,但如果观看完视频后,又将其在公共空间传播,这一行为可能构成违法。当事人不雅举动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网民“人肉”过程中如果使用非法手段,则有可能侵害当事人隐私,构成违法。

  (5)其他言论占9%

  7月16日,“推特”用户“fufuji97”:这次的优衣库试衣间事件只让我想到了那句古朴的真理:草榴和91porn的网友是TM全中国素质最高的人群,看到偷拍视频,他们回复的永远是感谢LZ,顺便赞赏下女主角的身材和男主的能力,之后一切都风清云散,没人会记住,没人会人肉,没人会编段子,没人会狂欢。

  7月15日,“新浪微博”用户“知乎大神”:优衣库,国产电影里杀出的一匹黑马,仅靠一部手机自导自演就获得了如此多的好评,虽然剧情有点短,但是相比其他青春片来说已经非常良心了。今夜,我们都欠优衣库一张电影票!

  7月19日,“新浪微博”用户“连鹏”:看了警方通报,优衣库视频是男方传给朋友时流出的。这些天看到所谓行业人士大骂这是商家无底线营销。你说,作为有知名度的企业,傻逼才这么做。互联网正扫黄呢,要做点啥也不敢露脸不是。现在两个当事人还待进一步处理,这男生挺恶心的,拍就拍了还分享个屁啊。这也提醒女生们,警惕渣男,要保护好自己。

  四、关注人群分析

  4.1、原创及转发分析

  

  由上图可知,有36.2%的网民针对该话题发表了原创观点或消息,而其他63.8%的网民转发了这些信息,帮助话题大规模传播,增强了话题的影响效果。

  4.2、关注人群性质分析

  

  由上图可知,网民言论主要来自微博的草根阶层(普通+达人),占91.7%。其余言论来自微博的认证用户群(名人+企业+其他+媒体+网站+政府),总共占8.3%。认证用户的言论又以名人微博最多,他们作为意见领袖发表了代表性的观点,在舆论场中具有较大的话语权;其次是企业微博,这些微博给予了行业性的分析和建议,其中“优衣库”的企业微博在事件起到了回应情况以及危机公关的作用。

  4.3、关注人群地域分析

  

  由上图可以看出,事发地——北京的网民对事件的关注度最高,其次是广东和上海。广东、上海的经济水平相对较高,各层面的人群分布丰富,居民的网络信息交互频繁,故网民关注度较高。

  五、点评与启示  5.1、专家点评

  

  5.2、启示

  7月14日晚间,一对青年男女在优衣库试衣间内进行性爱行为的不雅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一时间,“试衣间”一词充斥各类社交网络媒体平台,成为当下最红的搜索热词。

  随着不雅视频的急速传播,互联网迎来了新一轮的大众娱乐“狂欢”。短时间内,“优衣库”、“试衣间”等词刷爆微信、微博平台,而“优衣库视频门”事件在迅速占领网络热门话题榜的同时,亦引发了众多商家、营销号和段子手的创意大比拼。男女主角火了,涉事门店成了京城一景,就连涉事品牌也在“无辜”中枪后成为了搜索热词,各种脑洞大开的段子也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为舆论推波助澜。借着视频病毒式的传播,普通市民的窥私欲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全民狂欢过后,只要有心剥开那层轻浮的欢乐外壳,不难发现,在这场所谓的狂欢背后,所有的参与者都是可悲的。涉事男女主角不用多说,被网友人肉,私人信息被事无巨细地在网上曝光,这无异于再一次脱光了衣服曝露于大众眼前,只是这一次没有意愿可言。

  涉事品牌虽然成为搜索热词,但将长时间地被人将其与色情、低俗、腌臜等内容联系到一起,这对于品牌形象的经营无疑是一场灾难。而那些借势炒作的企业和商家,除了在短时间内博得了的消费者的注意力,在树立品牌正面形象上来说并无太多益处,反而有可能让消费者因为“信息疲劳”产生负面情绪。

  最为可悲的,莫过于以看客自居的普通网民。色情视频被任意传播于社交媒体间,不仅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会对未成年人带来负面影响。另外,普通网民追捧极具私密性视频满足自己窥私欲的同时,无异于是对侵犯隐私行为的一种鼓励。如若个人隐私演变为大众娱乐的消费物品,面对大众的“狂欢”,谁会愿意逆大众之愿,来保护个人的隐私?谁又能肯定,下一个被当成大众娱乐的主角,不是自己?

  来源:鹰眼舆情观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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