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论》
第二章 交换的动力
2.1
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交换是一种动力,然而就交换行为本身来说,交换也借助于某种力量来启动。也就是说,交换是以参与交换各方的需要,或者说是某种理由为根据的。对于生物来说,维持生命的存在和维持种群的延续,就是它对外交换的理由,这是本能的需要。这样的交换只能取得平行延伸的效果,只有量的变化,而没有质的提升。生物从无性繁殖演化到有性繁殖,这是生物进化过程中一次最伟大的飞跃。
由于雌雄两性的出现,交换不再是单纯地与外界进行交换,而首先是以雌雄之间内部的交换为情结,引导并统领着一系列交换的进行。这种以性活动为核心的交换随着生物进化层次的不断提高,最终演绎成为超越生存本能之上的特殊需要,而被提升为带有感情色彩的欲望,性活动并非是人类所特有的,然而只有人类才能创造出如此非富的情欲世界。在弗洛依德学派看来,性欲是激发智慧最具活性的动力。通常人们也都认可这样一个事实:性欲较强的人往往也是最富于想象力和创造性的人。在性欲的驱使下,为了吸引异性并获得特别青睐,自然要力图表现得格外出色一点,于是各种意想不到的花样都翻新冒了出来,世界才变得越来越精彩。
人类和其他高等动物在性活动方面,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类在进化中所形成的“性掩饰”意识和表现,已足以构成其心理活动乃至于社交活动的重要内容。在通常未受到严重干扰的情况下,动物对其性活动以及交配过程是没有任何掩饰的,毫不羞涩地暴露于同类面前。对那些伟硕健壮,精力充沛的雄性个体而言,在交配中似乎有意炫耀其威猛的充满阳刚风度的霸气。而那些相对较弱尚未取得绝对交配权的次等雄性个体来说,其对交配活动的追求,可能会受到更强个体的攻击,因而变得较为隐蔽,而有所掩饰。因而有理由说:“性掩饰”现象是一种弱态势之下的产物。当然,人类“性掩饰”现象的产生过程远非如此之简单,必然是各种复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在我们看来,“性掩饰”是欲望的一种变型,“性掩饰”的本质并非是对性以及性活动的一种漠视,而是以曲折隐晦的方式来表达对异性的追求,往往越是掩饰,反而对性的渴求越强烈。从医学的角度来看“性掩饰”与“性冷淡”尽管表面上有相似之处,都是两种绝然不同的概念。“性掩饰”是有关性心理活动的复杂反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内容,一旦与公众的道德观念融合起来,就会成为一种社会的行为规范,并且在一定的政治背景之下,个人的“性掩饰”便会演变成为对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禁欲主义,那么整个性质就完全变了。
2.2
我们只要对不同地区的历史作一番对比研究,就可以认定这样一个事实:当某个地区的经济正处于蓬勃发展的上升阶段时,社会对人们的性意识以及性活动都相对地予以宽容,对妇女的行为举止也较少地加以干预和限制。在我国的先秦时期以及唐朝的鼎盛时期,人们对于性以及与情欲有关的行为并无太多禁忌,对妇女的再嫁也并无异议。也即是说,对性有关的若干社会问题的认识和处理都控制在较客合理的范围之内。
拨开历史的迷雾,还历史人物的本来面目。其实孔子和孟子都是很伟大的人本主义者,只要看一看他们的原著,而不是后来宋儒的注释,就可以知道,他们并非是禁欲主义的倡导者。在我们看来,真实的孔子是一个很风趣且具有幽默感的和学生很亲和力的好老师,决不是后人强加给他的那种道貌岸然的官方版模样。孔子在对古代诗歌进行整理和编撰时,就把“关睢”一篇列为《诗经》之卷首,并且也未把如“桑中”、“墙有茨”等这样明目显露性意识的篇章删除。然而引起后人误解的,大概就是孔子评论其弟子颜回的那段话: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飘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孔子有弟子三千人,其中贫富不一,有钱的当属子夏,,而最穷的就是颜回。在艰苦的生活条件下,颜回孜孜不倦地学习,自然深得老师赞赏。。然而一箪食,一飘饮,在陋巷原本也是无奈的事,因此不能说孔子就鼓励清贫,提倡禁欲。虽然孔子也曾困于陈蔡,但他境遇好转时,也是主张“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其实孔子是个很值得尊敬的诚实的人。并非如后来的“理学家”那么虚伪。至于“批孔”则完全是一场政治闹剧,不足道哉。
人类的掩饰现象,最初从性的范围中,开始蔓延,再由经济扩展到政治的范畴,以“言行不一、表里不一”为特征的虚伪便大行其道了。中国封建社会中的那些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在公开的场合下宣扬着“万恶淫为首”的教义,而背地里却又是一些真正的色情狂。无数事例证明,那些禁欲主义的热烈宣传者,往往自身就是“纵欲者”。他们对人对己施行的是典型的双重标准。一方面要求他人禁欲,而自己却在纵欲。
纵欲和禁欲虽然走向相反的两端,却是同时并存的普通的社会不公平现象。在封建专制主义社会中,少数人的纵欲总是以大多数人的禁欲为代价的。所以说:主张禁欲的实质就是对平等权利的剥夺。因而禁欲也就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节俭,其罪恶的目的就在于混淆完全不同的概念。
2.3
由于“禁欲主义”的盛行,欲望被描绘成为一切罪恶的渊薮,所谓“存天理,灭人欲”最终被定格成为封建道德伦理的核心。然而只要深入剖析此处理论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社会环境时,便可以发现其中隐藏着的魔鬼------专制主义,而专制却总是以强权为基础的。
为了要求人们禁欲,也总是找些个理由,通常的做法就是要求人们效忠或奉献,而接受效忠和奉献的就是神和君,围绕着神权和君权就设置完成了一整套有形和无形的枷锁。神权和君权都是一种极端的强权,它要求人们无条件地毫无保留地甚至是心甘情愿地被其所屈服。平心而论,禁欲主义在中世纪的欧州也是十分猖獗的,教廷的淫威无所不在,然而其恶劣凶残的程度尚未能以超越中国的封建王朝时期。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封建帝王便公然宣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公然地把社会财富据为已有,把全体民众视为奴仆。其最为专横和残忍的典型事例,莫过于君王在占有众多女性的同时,却将众多男性予以阉割,为一己的淫欲得以扩张而剥夺了其他男性的生殖功能,彻底地扼杀了他们的生理要求。在这里人欲是没有了,但真正的天理又何存呢?一方面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欲望被压抑着,而一方面少数人的欲望却无限制地膨胀。此种极端的不公平也只有在交换极不公平的社会环境中才得以产生。当少数人凭借特权以逞私欲之时,大多数人却被告诫要“知足常乐”,而实际上所谓的“知足”也只能是勉强维持生存而已。
“知足”作为为人处世的一种基本态度;作为保持心理平衡的一种超脱态度;作为社会内部的一种稳定措施,原也是无可指摘的。如果这种“知足”长期定位于“一箪食,一飘饮,在陋巷”的水准上,并且经倡导而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国民性,这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在我们看来,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大多数人的欲望和需要处于被压抑状态时,社会交换也必然处于低水平、低层次、低效率的状态,其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也必然是缓慢的。
以较为客观的眼光来看,禁欲主义始终是一种消极的人生态度。禁欲主义的形成,不仅仅只是出于财富匮乏的物质方面的因素,而更多地取决于该地区与外界的联系程序,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之中,在没有外来比照的情况之下,“眼视则心不为之所动”。久而久之,也就成为了某地域的带有民族特色的习惯。
在生活中产生欲望,是人的天性,也是人的权利,是不应该被忽视的,也终究不可被遏制或消灭的。欲望被压抑得越久,其爆发的力量也越猛烈。无论是社会的历史经验或是人体的生理感受都告诉我们:欲望可以是天使也可以是魔鬼,既可以成为创造的源泉,也可以成为破坏的起因。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无论社会前进到某种程度,作为一种推动力,欲望永远都保持着它的原始性和非理性成份。
2.4
西方学者把人们的欲望划分成为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需要,在此,可以整理归纳如下:
生存需要:在人们的感觉中,饥饿和寒冷是最为直接的,并且这种感觉持续下去,也直接威胁到人的生存,因而历来都把维持温饱列为生存的第一需要。同时威胁人们生存的还有疾病带来的困扰,因而医疗和护理,也应列入此范畴之中,此外,人们对环境的安全也很关注,藉以庇护身体的居所也是生存的必需条件。然而令人感慨和恐惧的是,随着工业等产业的不协调发展,原本可以无需付出特别代价就能充分享用的空气和水,由于受到日趋严重的污染,如今也将被列入必须考虑的生存需要之中了。
生理需要:人们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其身体内分泌机制也发生着一系列变化,在此种变化与外界相关连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便也产生了一系列生理上的需要。随着原本潜伏着的性意识的苏醒,对异性的追求也就成为一种最强烈的生理需要。正如那个寓意深长的故事所说,小和尚不但不觉得山下“老虎”的可怕,反而越来越觉得山下“老虎”的可爱了。
心理需要:心理活动和生理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心理活动是生理活动的一种自然延伸。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心理活动也并非是人类所独有的生理现象。只不过是人类的心理活动已经形成了具有独特程序并且能够有效地影响其行为的指挥系统,只有在这个阶段,才真正产生了完整的明确的意识。正如性活动是动物的本能,而在发展到人类这个阶段时,性活动才上升成为了性意识。所以说,有了明确的意识,才有了明确的需要。
精神需要:人们的心理需要虽然起源于人们的性意识,但随着人类活动领域的不断扩大和社会发展阶段的不断前进,人们的心理需要也必然远远地超出性欲的范围而上升到了一个与整个社会诸方面相关连的较高层次。这种需要一旦与绘画、诗歌、音乐、舞蹈结合起来,也就必然成为对艺术的渴求,此种对美的欣赏就是一种高尚的精神需要。同样,一旦与政治结合起来,既可能基于道义和责任感而产生甘愿奉献的需要;当然地可能堕落为对单纯权力的追逐。一旦与科学研究结合起来,就会产生一种极其伟大的创新要求。而一旦与种种商业行为结合起来,那就是成为形形色色的既简单而又复杂的需要。而一旦与宗教和某种信仰结合起来,在宗教精神和信仰的强大推动作用之下,则将会达到一种更高境界的需要。
由于社会形态是复杂多样的,人们的欲望和需要也是复杂多样的。实际上,各个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们的各种不同层次的需要都是混合在一起的,难以细分,也无须细分。因为这些不同的需要都必须通过现有的交换手段或是利用原先积累的交换成果来予以实现。因而,政府和社会无需具体地去满足每个人的欲望和需要,政府和社会的主要责任就在于建立一个公平的交换环境,完善巩固交换的规则,切实保障社会中每个人参预交换的权利,仅此而已。可以说这种现代的科学管理的理念,精确地铨释了古代道家“无为而治”的管理原则。
2.5
长期以来,道家思想和道教文化都给人以飘飘渺渺、空灵虚幻的感觉。曹雪芹在《红楼梦》开篇中所塑造的“空空道人”也就成了道家人物的典型形象,然而这只是一种表象的浅薄认识。实际上道家和道教蕴藏着深刻的东方文化所特有的神韵,甚至透出一种狡黠的智慧。其实,在任何时候,由于目的和过程的同一性,人们的行为都不完全是盲目和毫无意义的。以现代科学的眼光来看“求仙得道”似乎是非常可笑和愚蠢的,然而“求仙得道”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它的目的,而在于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得到许多启示和感悟,同时也得到了欲望的满足。事实上许多探索的成果并非是原先计划所设定的目标,而往往是在过程中的“意外”收获。勇力追求,勇于探索正是道家精神具有积极意义的方面。
人们为了生存需要、生理需要、心理需要以及更高层次的精神需要而投身于交换的活动之中,应该说上述的这些需要就是交换的动力,显然,这也是一种表象浅薄的认识。根据上述目的和过程具有同一性的原理,我们可以得出几乎相同的推断,那就是:交换的动力不仅来自人们的欲望和需要,也来自于人们渴望参预交换的本能。人们不仅可以在参预交换的过程中调整或更换自己的目标,而且也可以在参预交换中获得“意外”的收获,而得到更大的满足和精神上的愉悦。
就整个宇宙而言,在生命和有智慧的生物(也包括地球上的人类)出现之前,无所谓意识,更无所谓目的。生命世界完全是天体物质由相互撞击而偶然形成的交换之中才逐渐产生的。所以说大量的无目的交换其意义决不逊于限量的有目的的交换。即使是在当前人欲横流的功利主义时代,也还随时随地发生着许多无目的的或是目的并不清晰的交换。
所以,我们的精典“悖论”就是:交换的动力就来源于交换本身。也就是说,人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其目的也就在于参预交换。在人生这个交换的大舞台上选择并扮演最适合自己的角色,与周围的其他人共同演绎出丰富多彩的人生喜剧悲剧或者闹剧。古人说“人生就是一场戏”,很有哲理的意味,既然大家都在演戏,就应该认真,但也无须太较真,达者当作如此观。
如果说每个人的生存是非经严格法律程序不容剥夺的权利,而参预交换则更应该受到尊重并得到全社会共同维护的最基本的个人权利;而为每个人提供参预交换的必要条件,则是政府的职责。人们参预交换的权利是否能够被充分认识和受到尊重与支持,是社会民主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我们看来,“参预”与“参与”是两个略有不同含意的概念。“与”仅仅只是一般性的协同加入;而“预”则有事先策划、积极主动的含义,因而“参预交换”比“参与交换”更具有独立意志,更有利于体现民主意识。
第三章 参预意识
3.1参预是本能和权利
参预是什么?应该说参预是人们之间相互接触的一个进行中的过程。只要是各方都能感觉到他方的存在,并且不忽视这种存在,接触就开始了。从一般的接触到特定关系被确认的接触,从泛泛的接触到深入的接触,某种交换便有可能在过程中产生。
在原始的潜意识支配下,参预是人的一种本能,也是一种天赋的与生俱来的权利,而作为一种反映参预行为状态的参预意识都是因人而异的。参预意识除了小部份可能与家族性格的遗传因素有关,可以说后天环境对参预意识的形成起着决定的作用,特别是与有目的的学习和培训直接关连。
作为某种行为的导向,参预意识的本质就是竞争。每一个生命的诞生都是竞争的结果。我们可以想象:当上亿个精子拥挤着试图自己首先穿透卵子的外膜而与之结合时,这是多么激烈的一场拼搏。当其中最具有活力最强壮并且是机遇最好的一个(或两个,极少有超过三个的)获得成功的同时,也就意味着所有其他“兄弟姐妹”遭遇排斥而消亡。无论在自然界或是社会中,参预和被排斥的同时存在,都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
以较庸俗的观点来看,任何一项具体的社会活动都可以视为一场共同参预的“游戏”。既然是“游戏”,必然要受到“游戏”规模和规则的限制。由于事先设定的规模限制,在一部分人参预“游戏”之中时,必然有另一部分人被排斥于“游戏”之外。“游戏”的规模大,其排斥性相对就较小,反之,“游戏”的规模小,其排斥性相对就大。由于事先设定的规则限制,对那些已经参预其中的人们来说,在“游戏”的过程中,一部分人也会逐渐依次被淘汰出局,而遭遇排斥。同样“游戏”的规则较为严格和苛刻,其排斥性也就较大,若是规则较为宽松,其排斥性也就相对较小。
在我们看来,婚姻“游戏”应该说是所有“游戏”之中规模最小而规则最严的,所以其排斥性也最为强烈。婚姻(或爱情)“游戏”看似甜蜜,实际上其“残酷”程度的指数是很高的。在此种“游戏”中被淘汰出局,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失恋”。经验告诉我们,“失恋”对于那些心胸狭隘、性格脆弱的人来说,无疑是最痛苦的精神折磨,若是当事人缺乏理智,不能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往往酿成悲剧。
在中国流传久远的最著名的爱情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就是男女双方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强烈反抗封建婚姻规则的典型悲剧。所谓的封建社会的婚姻规则就是必须遵从“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然而其核心却是封建的门第等级观念,也即是应该“门当户对”。无数青年男女就在此种荒谬的规则面前,被剥夺了参预的自主权,由此可见,“游戏”规则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虽有其存在的理由,但并非永远是天然合理的。所以,我们也有理由认为:在某项“游戏”的过程中,当本应主动参预的自愿的行为,一旦出了问题,它的合理性必然要受到质疑,从维护人性的角度考虑,就应该对规则进行修改了。
3.2? 竞争的必然性
在我们看来,弗洛伊德之所以伟大,其学说之所以受到心理学界的广泛关注,就在于他建立了一个以性意识为核心的行为铨释模式,人们的一般行为最终都可以从他那里找到最原始的根据,而成为研究的起点。
我们从雄性蟋蟀之间的搏斗中就可以看出,获胜的那只就会振翅鸣叫,并急速的前后耸动身躯,准备再来一次冲刺,显示着何等英雄的气慨。有相当一部人喜欢这种昆虫,也就在于欣赏蟋蟀的此种极富于人性化特点的炫耀行为。炫耀是给同性看的,更是为了吸引雌性而获得青睐,而炫耀的正是雄性的魅力。
对于人类来说,均称的肢体,强健的肌肉,灵动的姿态,以及力量和勇气,是构成男性魅力的要素。男人展示这种魅力,也是为了取悦女性。在社会进化的过程中,人们逐渐摒弃了原始的野蛮的带有血腥味的直接争斗,而选择了同样能够显示男性魅力的体育竞技方式。这是人类从野蛮迈向文明的大进步。要知道,在最早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运动员都是全裸体的,因为只有一丝不挂才能毫无掩饰地展示真实以表达内心的原始的意念。从纯粹的毫无杂念的艺术观点来看,裸体乃是最接近于自然的一种至美的境界。
然而不同民族或地区,人们对裸体现象或欣赏或反对,也大致反映在文化传统或精神状态方面的差异。而归根结底却是微妙地反映着竞争意识和参预意识的差异,相对来说,一个参预意识较强的民族,也是一个忌讳较少的民族。
既然有参预,必然就有排斥,这是不可避免的矛盾。“游戏”的规模不可能没有限制,“游戏”的规则也不可能没有缺陷。绝对的公平和公正是不存在的,但求得相对的公平和公正,却应该是人们共同努力的方向和前进的目标。
体育竞技可以说是最为古老久远的真正意义上的游戏,是人类“游戏”之祖。体育运动发展至今,也逐渐由单一的体能竞争转向综合的体能、智能以及技巧的竞争。人们在真实的参预较量过程中,同时也完成了选择与淘汰的过程,完善了具有虚拟价值的机制。因而体育运动的意义不仅在于强健体魄,而且在于体育竞赛规则为其他“游戏”规则的制定提供了一个较为公平、公正的典范。
尽管参预行为和竞争行为密不可分,但参预意识和竞争意识之间还是存在着微妙的差别。戴尔·卡耐基说:“大多数人都渴望超越别人。大多数人都在寻找自我表现的机会,就是这样才产生了竞走、跳高、长跑等各种比赛项目”。在我们看来,渴望超越别人,以表现自己最初就是以性意识为核心的,所以,我们可以称之为人类的弗洛依德情结。
随着社会发展的复杂化,人们之间的竞争也越趋于多样化,其中最讲游戏规则的竞争当数体育竞赛活动,而最不讲规则莫过于战争了,中国古代的兵圣孙子就曾说过:“兵不厌诈”事实也确是如此。春秋战国时代的宋襄公在泓水与楚军交战中就因为讲究“规则”奢谈“仁义”,结果一败涂地,落得个千古笑柄。然而,一意追求诡诈,不讲规则,终究也逃不过正义的惩罚,历史的辩证法就是如此。
3.3? 有关“杀机”的警示
虽然体育竞技和战争同属于人们之间发生的激烈对抗,二者都存在根本的区别:体育竞技始终是在友善与和平的气氛中进行并分出胜负的;而战争却是一种暴行,双方以生命为代价来决出胜负,战争是对人类自身生命的一种藐视。令人遗憾,从古至今的一些倍受推崇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似手都认为,只有战争才是解决纠纷和争端的终极手段,这一人类认识上的误区,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并且还在继续危害着世界的和平与安全。
老子在《道德经》第三十一章说:“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其所以不祥,就在于这种无规则的竞争,一旦开始,就难以控制战争以及由战争所衍生的瘟疫,饥饿所形成的严重后果。
玛雅文明在人类的历史上,曾有过无比的辉煌,然而最终在战火的余烬中湮灭,这不能不令人胆颤心惊乃致于毛骨悚然。正如道家经典《黄帝阴符经》中所警示的那样:“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用现代语言来解释,所谓的“机”,就是竞争的谋略和策划,属于参预意识的范畴。应该说,竞争本身是一种积极的因素,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动力,但竞争一旦脱离了应有的规则,并且到了双方都不择手段的地步,那么就必然要引发“杀机”。所谓“杀机”就是置竞争对手以死地的动机,一旦萌发此种“祸心”,天地人之间便失去了和平与安宁。“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就是说:因杀机星辰会改变运行的轨道和周期,从而导致相互的撞击,因此而遭遇巨变,然而最可怕的是被逼近黑洞而被吞噬,以致彻底湮没。“地发杀机,龙蛇起陆”,(龙蛇通常是指山脉的起伏和河流的蜿蜒)也就是说因杀机而引发地壳的异常活动,以致于山崩地裂,火山爆发,海啸和洪水泛滥以及气候的突变,而给生物的生存带来巨大的威胁。
天人感应学说是道家哲学的核心思想。道家认为:人类自身所产生的杀机,也必然会因感应而引发天地都萌动杀机,所以说:“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对此,科学家曾提出过警告,人类之间大规模的核战争的恶果,不仅仅在于造成亿万人的当即死亡,更甚者还在于其后续的影响。由于核爆炸之后,大气中的尖埃因剧增而形成经久不散的致密覆盖层,直接地阻隔了太阳与地球之间的正常交换,而导致地球气候环境条件的突变,除了极个别的例外,其他所有生命体将无一幸存,地球便又返回洪荒的原始状态。所以,在道家看来,“杀机”乃是破坏和平与和谐的元凶,正所谓“杀机一动,万劫不复”。
无论对于个人或者集体来说,在培育一种积极的参预意识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必不可少,然而在竞争的过程中却不应萌发“杀机”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随着人类正义和良知的复苏,我们相信:总有一天,人们会从崇尚暴力的噩梦中醒来,共同遵守公平公正的规则,以体育竞技的方式和平解决国际上的政治争端和经济纠纷,使地球回归原始的安宁。
3.4? 参预意识的层次
以道家先天与后天相融合的观点来看,参预意识既有与生俱来的秉性,又有在特定环境中逐渐形成的思想和行为定式。因而可以说,每个人的参预意识都有一个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培育过程。
第一层次便是:不能容忍他人忽视自己的存在。研究表明,婴儿在啼哭,不仅仅只是饥饿和感觉不舒服的表示,更重要是在提醒周围的人不要忽视“我”这个小东西的存在。事实上,个人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份子,在通常的情况下,都不希望他人忽视自己。所以,换位思惟的结果就应该是:每个人都不应该有意地忽视他人的存在,以及忽略他人的利益。从建立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来说,忽视他人是不道德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漠视比谩骂和攻击更具有伤害性。忽视他人,不但会自食其果,而且也是构成社会隐患的根源之一。
在第一层次上所显示出的这种广泛参预(与)权利对每个人来说,都应该是平等的。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活动的范围扩大了,相应的专业领域也增多了,一个人不可能进入所有的项目活动之中,并且每种项目都有其特殊的规模和规则,因而个人必然面对选择。应该说,选择是一种自主行为,是个人意志的表现。如果每个人的选择都得到普遍的尊重,或者说,每个人都尊重他人的选择,这就是民主精神的本源。
在我们看来,当个人已经独立地意识到,他必须面对选择的这一刹那间,也就意味着他已经进入到第二层次了。以法学角度来看,个人作为社会构成中最小的的但又是最完整的具备主体资格的实体来说,其基本权利和其他主体同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就保障个人权利来说,其独立选择权就有着特别的重要意义,社会或家庭代替个人作出某种选择,无论在程序上或是实质上都是不合法的。所以,个人在面对选择时,社会或家庭只能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而不应该包办。因为被动的选择只能与被动的心态,被动的行为相对应,必然不利于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而直接影响着实现其人生的价值。
如果说,参预意识停留于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只是为了生存的需要,那么到了考虑如何实现人生价值的时刻,也就标志着其参预意识已经进入了第三层次这样一个较高的层次了。只有在这个层次上,参预意识之中那种潜在的交换意识才得以突显出来。
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说过,交换的本质就是差异。当交换各方之间的差异作为交换的内容时,此种差异及其载体的品质和数量的相互比较,就形成了所谓的“价值”。因而,价值不是绝对的,而是通过比较产生的,作为传统经济学的核心命题之一,这是对“价值”这一概念较为科学而简捷的直接表述。作为一种行为,比较不仅是竞争的形式,也是竞争的内容,所以,用现代时髦的术语来说,“差异”、“比较”、“竞争”已经与“参预”在概念上构成了“链接”。这一组概念中的因果性和关联性也就十分密切了。
3.5增强参预意识的重要性
运动员在参加体育竞赛时,通常总是选择自己最为擅长或者有希望取得名次的项目来报名。这就是竞争中所应遵守的“优势原则”。当“优势原则”开始在交换活动中得到应用时,也就是标志着人们的参预意识已经提升到了第三个层次。
竞争优势的表现方向和显示程度,每个人都不会完全相同,都有着自己的独特形式和内涵。人们的这种竞争优势,也同样来自于先天和后天。先天的优势通常又称作“天赋”,人们的“天赋”是客观存在的,很大程度上是由其家族世世代代在进代过程中所积累的基因优势的遗传所决定的。然而“天赋”只有与后天的学习和培训连接起来,形成优化的组合,其优势才能得到充分地展示。
如果“天赋”没有被发现,或者一开始就被忽视了,或者是与后来的学习和培训不能形成理想的组合,甚至是相悖的组合,那么其“天赋”的资源也就白白浪费了。对个人来说是损失,对整个社会来说也是损失。
作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教育家,孔子所主张的“因材施教”就是把先天与后天完美结合起来以培育竞争优势的根本措施,因而,也就应该成为教育的最高原则。笔者在前面说过:交换的本质就是“差异”。没有差导,就是没有交换,只有人们之间普通存在的在不同领域之内所表现出的智慧和能力方面的差异,才是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可以设想,如果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如同一颗普通的螺丝钉,彼此之间在功能方面毫无差异,那么人类社会不仅失去了应有的光彩,并且其发展也会处于停滞状态。
在实际生活中,人们总是通过比较来发现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差异,一旦觉察到这种差异可能转换成某种价值,构成某种利益时,很快就会引发他的交换欲望,而此刻他的参预意识也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就整个社会来说,人们相互之间的差异越大,其交换的总价值量也越大,相应地人们对交换的参预意识也就越强烈。笔者在前面曾说过,随着生物由初级向高级的进化,同一种群中的个体差异也将会越来越大,这是自然发展和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差异不仅在客观上促进着交换;而且在主观上也促使参预意识的不断增强。因而,在通常的情况下,一个社会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是和该社会或该地区人们的总体参预意识相联系的。所以,经济发达程度越高,参预意识也越强;反过来,参预意识越强,经济发达程度也越高。在我们看来,要建成一个稳定与和谐的经济发过社会,普遍地提升国民的参预意识,乃是最根本的办法。
人们的参预意识作为主观的思想表现形态,虽然在交换行为中起着主导作用,然而交换本身毕竟是复杂的具有综合因素集合的行为。因而,影响交换行为过程的诸多方面,就包括参预主体和权利的关系问题。我们在论及上述参预主体、参预权利、参预意识这些基本概念以及这些概念之间的关连时,必然要涉及法律问题,这是读者应该予以特别关注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