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净利落和痛快的自由–读罗斯巴德“自由的伦理”

  人们所拥有的所有权,包括自己的人身、意志、以及通过劳动所占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所有权,乃是人类自由的根基。

  没有什么别的大道理,只有“所有权”,也只需要“所有权”,我们就能把社会中的一切都规划清楚。公平、正义、道德、法律都需要基于“所有权”。

  “所有权”成了罗斯巴德的一把神奇的尺,用来衡量天地宇宙,也用来衡量沙粒微尘。

  原始占有、劳动增值、自由交换是实现所有权的规则。

  阅读到这里,还是可以引出很多疑问。罗斯巴德说,土地的原始占有遵循先占先得的原则,但土地资源必须与劳动相结合,才能确定所有权。

  哥伦布到新大陆后,树下一杆旗子,并不意味这他已把美洲大陆那1000万平方公里的无主土地收归西班牙了,除非他用犁,把那大平原从纽约一直耙到旧金山。只有被劳动结合了的土地资源,才可宣示明晰的所有权。就此,劳斯巴德认为,美国南北战争废奴后,不仅不需要补贴奴隶主失去黑奴的损失,还应该将奴隶主的土地按照劳动结合资源的原则分配给黑奴们,因为黑奴的汗水撒到了土地上。

  但是,未来若是科技发展,哥伦布们有了宇宙飞犁,一分钟内就把火星的地表耕了个遍,又浇上了水,那么是否土地就可以算是哥伦布的?科技和工具的发展,是否就此改变土地先占先得在本阶段的公平性?

  从罗斯巴德的理论出发,钓鱼之岛屿那自然是中国的,所谓“自古以来”就是指我们先来这个地方了。

  从“所有权”开始,我们进入自由的核心本质了。罗斯巴德直接给了个痛快,他说自由就是不被暴力侵犯所有权。

  这个理论是如此简单粗暴,用一句话就可以道出其真谛:自由,就是不挨打。

  只要没有被暴力侵犯人身及其他财产,那么人们就是自由的。自由的边界,就要划在这里,也一定要划在这里:暴力侵犯他人财产权。

  哈耶克说自由是不被强制,不以他人的目标为个人目标。为此,哈耶克汗牛充栋的分析了无数种情况。

  罗斯巴德就轻飘飘一句话:没有暴力侵犯行为。仔细想想,道理还是很充分的。若是无人敢碰你一根毫毛,可不就是有了绝对的自由了么。

  “暴力侵犯”与否成了“自由”的筛子。

  就此,罗斯巴德对各种社会问题进行了分析,他挥舞着“财产权”的尺,“暴力侵犯”的筛子,雄心勃勃的裁判整个世界。

  于是,很多引人深思的结论就出来了,其中最震撼的当属母子关系。

  罗斯巴德认为母亲是有权堕胎的,因为母亲拥有绝对的意志自由,她若不愿意,胎儿就是在侵犯母亲的人身,母亲有权利反抗。

  更震撼的是,罗斯巴德认为父母有权利饿死孩子,因为任何人都不可以被胁迫喂养他人,哪怕那是自己的亲生儿女。

  另外一个有意思的观点是,罗斯巴德认为根本没有“言论自由”之说,他强调,只有财产权,除此之外,言论自由乃是谬论。言论自由,只能根植于财产权。你可以在自己家里胡说八道,因为那是你的领土。你到隔壁老王家,说老王是个傻逼,老王可以把你打成半身截瘫,因为在老王家的领土上你没有任何自由。

  罗斯巴德在各种社会问题的分析上,就仿佛一个武林高手,轻松的制服了无数的强徒。他招数绝对简单,却招招直奔命门,没有任何略带温情的花架子。

  事实上的平等,集体中的安全与强大,共有的产权,这些曾经且正在迷惑人们的幻影,在罗斯巴德的笔下,连一毫秒的生命都不会存在。

  他在忙于构建人类本质上应有的道德和律法体系,功利主义所营造出来的这些小把戏,他看都不看。值得他回首一顾,深加批判的,倒是同处自由主义阵营的学者们。

  在“自由的伦理”中,高潮出现于论及“国家”的章节里。罗斯巴德的激进在此处显露无疑,这符合他对自由的认知,他认为自由主义者就应该是激进的,自由应该是关注事物“应该如何”,而不该关注事物“实际如何”。

  而在这一点上,哈耶克则略显含糊,所用招数仿佛太极。他用“自由社会生长出来的传统、风俗、规则”是人类理性所难以理解清楚的,所以,人们要保护自由权利,就要尊重传统,不要妄图用理性来构建新的规则。哈耶克的自由理论,就会关注事物“实际如何”。从这角度观察,哈耶克似是保守主义,为此哈耶克还写了文章洗地,大篇幅论述自己并非保守主义,而是辉格党一脉的古典自由主义。

  而罗斯巴德从自然法和人的本质出发,直奔伦理的价值体系,他理直气壮毫不妥协,他的自由是斩钉截铁的。

  不要跟我说什么传统和现状,我不是针对传统和现状,我只是说在座的传统和现状可能都是垃圾。

  即便国家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即便每一个地球人都属于一个国家,他依然坚定的断言,“国家”就是这个星球上最大的犯罪团伙。

  在暴力的支持下,强行征税,是国家!在一片土地上,垄断暴力的行使权,是国家!在无数方面侵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还是国家!

  没有一个国家,不是通过犯罪行为建立起来的;也没有一个国家,曾经停止过犯罪。以暴力侵犯个体自由,这就是国家的本质。

  虽然激进,但罗斯巴德并非愤青,他还是留了一个后手,他说:“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对待国家的态度,应该是这样的 ‘好吧,我知道你存在,那你就存在吧,但你要把行为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

  灯塔国自建立起来,就是人类自由的希望所在,但那些建国者们对待国家的态度,仿佛戒毒者对待美沙酮:国家是一种恶,但人们不得不接受这种恶。

  这些伟大的政治家,伟大的律法学者,他们能够凭理性和学识创造出最伟大的自由文明,但在国家这庞然怪兽面前,却低下了高贵的头。

  而罗斯巴德则大手一挥,去你的国家,不过是流氓地痞犯罪分子。若是有一个按钮,按下去国家就彻底消失,他一秒钟都不会犹豫。

  罗斯巴德的眼里掺不得沙子,在他看来,自由是一件再明白不过的事,也是一件不容任何妥协的事。用国情、民风、传统各种理由来拒绝或者延迟自由的实行,都是对自由的背叛。

  罗斯巴德的自由,是干净利落的,也是痛快的。物理学家们追求公式的简洁美,罗斯巴德在自由理论上,达到了这种美。

  了解罗斯巴德,仅只一个月。当时在微信群里听人提及罗斯巴德。听其言论,可知那人是个博学的,评论其人来也甚是尖刻。他说起某流行作家:“所说所著,无非抄抄罗斯巴德。”

  但他又补充了一句:“当然罗斯巴德的理论值得研究。”

  于是,从网上搜到了罗斯巴德的“自由的伦理”,又值出差,就在京沪高铁上来回10个小时中,读完第一遍。

  之后,又用了一周,读完第二遍。

  对自由的热爱,并不能回答自由带来的逻辑问题。自由来源于哪里? 为何我们要追求自由?自由从何种量度上优于强制?为何自由一定会带来繁荣?自由的边界在哪里?我们人类值得拥有自由吗?若是强制社会的效率高于自由社会,自由是否还值得追求?这种种问题,对于学历不高、读书不多、自诩的自由主义者我来说,都是黑洞一般难以探察。

  罗斯巴德则提供了一个晶莹剔透的理论体系。

  自由,是干净利落的,也是痛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