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德伯家的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是一本非常特别的小说。它用一个看似很普通的男女故事,写了一群不同凡响的男女,让读者看到普通人身上最复杂最矛盾的一面。

  福楼拜也写这种反转人物,他认真写教养良好的爱玛小姐如何令人大跌眼镜的情人无数、服毒自杀。但是他很直接,包法利夫人如何成长,因何堕落,步步清晰明了。

  哈代不会。他小说中最正面的人物往往是最反面的。克莱尔因为苔丝被诱奸,即使相爱结婚也无法原谅。当他复归,也并没有挽回苔丝的生活,反而令苔丝归因泄愤于亚力克。初看之下,大概读者都会纠缠于亚力克这样的造孽者。但我倒觉得克莱尔善面下的自私冷漠更让人齿冷。

  苔丝会愤怒至杀人,也是很哈代式的,哈代觉得事不大不值得看热闹。没有极端后果哪能写出印象深刻的人物。苔丝的贫困与懦弱、克莱尔的自私与犹豫、亚力克的情欲与占有,都终结于苔丝的选择。

  而且哈代文笔平实、叙述完整,十几岁看也不难懂。我喜欢的双子座作家不多,哈代算一个。

  谢邀 @Lynda Gu

  《苔丝》是我个人很喜欢的小说,为此才读了哈代的《还乡》和《无名的裘德》。比较过后我还是觉得《苔丝》是写得最好的一部。J.Hillis Miller认为《苔丝》是哈代所有小说中对主人公投入感情最多的:"Hardy's feelings for her were strong, perhaps stronger than for any of his other invented personages"。同时还因为苔丝身上具备的丰富的隐喻符号和象征性,这一人物已经成为英国文学史上经典的人物形象了。《五十度灰》中女主最喜欢的便是哈代,男主送给她的也正是哈代的珍藏版小说,联想一下《苔丝》的故事模式,不难看出《五十度灰》的情色、伦理主题。苔丝几乎成为了英美(或者更多文化)人心目中的一个典型人物典型故事。

  《苔丝》发表于1891年,在当时引起了很大争议,有些评论家认为作品非常出色,但大部分评论还是批评其“不道德、低沉、消极”、无法认同,比如Henry James就公开写道这本书“充满了虚假和谎言”( “chockful of faults and falsity”)。但在当代文学评论中,《苔丝》还是受到了非常高的评价,比如Claude Simon说正是苔丝奠定了哈代在英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的地位。

  如果要评价这部小说的高明和精彩之处,以我的阅读感受来说有三点:1.Wessex小说的杰出代表;2.对象征和圣经隐喻的高明运用; 3.自然主义与宿命论的杰出代表。

  1.Wessex Novel

  作为哈代最为人熟知的一部作品,《苔丝》应该是Wessex小说的杰出代表了。哈代的小说因为其中对其故乡Wessex的描写而出名,也因为其中“环境—人物性格”紧密联系这样的写作模式而出名。

  哈代的小说善于描摹乡村生活环境,而且往往和主题相连,没有一笔是多余。从结构主义分析视角来看,景色描写可以构成《苔丝》的叙事线索和框架,可以说 每一段景色的描写都呼应着一定的人物心理和命运发展阶段。在苔丝每一次出场前, 哈代都用了很大的篇幅来描述那里的环境。比如少女时期的苔丝,宁静的布蕾山谷,美丽的河流和草地,比如即将失贞的苔丝面对着的暗流涌动的黑河,比如想要赎罪的苔丝,与宽容慈祥的大地,奔腾的河流逝者如斯。初读哈代一定会被他精美的语言吸引,既清新又华丽,细读又会发现其中巧妙的安排。哈代工于环境—人物的巧妙联系,能通过环境描写埋下伏笔,能用自然事物代替情节描述,能用自然意象折射人物心理,把人和环境变成了一个整体。

  其次,《苔丝》等小说也是是19世纪末英格兰农村城市化过程中种种变化和命运的杰出记述。作为过渡时期的作家,哈代善于捕捉农村的衰落和城市化的入侵。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比如Raymond Williams等,常常将《苔丝》作为英格兰资本主义侵入农村生活的典型文学素材,苔丝则是工业化进程中无法做出正确选择、遭受悲剧的典型乡下人。 当然,苔丝是乡下人却不完全是农民,她既是佃户的女儿也是一名工人。Williams 认为苔丝希望的幸福、进步生活(包括爱和性) 不是被工业化所毁,而是被地主阶级 (Alec) 和开明知识分子阶层(Angel) 以及伪善的基督道德信条所毁。破产的佃户、务工的女性、乡村与城镇的差异与冲突,种种悲剧都可能发生在这个号称“Victorian thrive”的盛世。

  2.象征性(Symbolism)

  哈代无疑是运用象征、隐喻和典故的大师,这在《苔丝》中有大量的例子。可以说《苔丝》本身就是圣经原形、神话典故和各类所谓“西方文化”传统隐喻的集大成之作。在学西方文论的时候,我接触到了包括Structuralism、Feminism、Biblical and Mythological Approach、Marxism等在内的十几个解读方式(approach);刚才提到的结构主义、女性主义解读、圣经与神话原型解读、马克思主义解读都提到过《苔丝》,而且都共同提到了哈代所运用的大量有结构、有意图的象征元素。

  因为哈代是典型的“环境—性格”小说家(Character-Environment novelist),大自然在他的小说中是不可忽视的叙事元素,举一些自然意象就能说明这部小说高超的象征性:

  A.水

  就像第一部分说的,每一段风景描写都代表了一个人物发展阶段,《苔丝》中水的描写就是这样。

  a. Maiden少女时期:代表生命力的河流

  Blackmoor 是Marlot 小村的母亲河,是哺育苔丝成长、见证她少女时期的河流。在这个时期,苔丝懵懂无知,小村和河流就是她的整个世界和全部认知:“The Vale of Blackmoor was to her the world, and its inhabitants the races thereof”(Hardy 34).

  正如圣经·创世纪写道,上帝创世的第五天发明的就是水: “Let the water teem with living creatures... Let the waters bring forth abundantly the moving creature that hath life... Let the waters be full of living things...every living and moving thing with which the water teems”(Genesis 1:20).

  b. Maiden No More失贞:作为分界线的河流

  Blackmoor河还是Marlot村和Shaston镇的分界线。少女时期的苔丝只在小村,她对外面的世界还是充满好奇的。而长大后去了小镇的德伯家务工,见到了Alec,读到后面就知道,也是在Shaston苔丝被诱奸。 “The Vale of Blackmoor was to her the world, and its inhabitants the races thereof. From...Marlot she looked down its length in the wondering days of infancy, and what had been mystery to her then was not much less than mystery to her now...the town of Shaston standing majestically on its height...She had hardly ever been far outside the valley”(Hardy 34).

  但Blackmoor这条河是危险的,“过河”就会陷入漩涡,满身“泥泞”:“the streams in Blackmoor...were slow, silent, often turbid; flowing over beds of mud into which the incautious wader might sink and vanish unawares”(Hardy 109).

  河流表面平静缓和,但河床下净是“泥淖”。"Incautious"不慎, "sink"掉入/堕落, "mud"泥淖/不洁,这些词用的也是极为高明。

  在镇上遭遇诱奸之后,苔丝的人生就被这条河隔成了两半: She was “somewhat changed—the same, but not the same; at the present stage of her existence living as a stranger and an alien here”(Hardy 96).

  c. 新生: 清洁与救赎的河流

  1. Purification: Washing

  生下孩子后,苔丝在Froom Vale山谷做女工,其间她常常去的是Froom河。她把这一片新环境当作了洗掉过去、获得新生的地方: “the new air was clear, bracing ethereal” “more cheering than the old place she knewwell”(Hardy 109). “The Froom waters were clear as the pure River of Life shown to the Evangelist”(Hardy 109) .

  这典故来自创世纪中, Genesis 2: “And the Lord God made a garden in the east, in Eden;And a river went out of Eden giving water to the garden; and from there it was parted and became four streams”(Genesis 2:8,9,10).

  除了苔丝自己的“清洗”,苔丝还用这条河为她的孩子受洗。在小说的后期,Froom河成为了洗礼之水。更重要的是,除了清洗的功能,水还有“忘却”的功能。除了wash这个词,哈代还常常提到“forget”这个词:“After wasting her palpitating heart with every engine of regret...common sense had illuminated her. She felt that she would do well to be useful again—to taste a new sweet independence at any price. The past was past; whatever it had been, it was no more at hand... and she herself grassed down and forgotten”(Hardy 96).

  “忘却”这个概念来自希腊神话的Lethe河——忘却之河。 “Whatever its consequences, time would close over them; they would all in a few years be as if they had never been”(Hardy 96).

  所以,不同的水鲜明地代表着苔丝不同的心理和命运发展阶段,几乎可以说自然力量就是带动命运发展的力量,再一次体现了环境和人物的紧密相联。引一句本校刁克利教授《英国文学史与经典选读》教材里的话:“Man is driven by a combined force of nature, both inside nature and outside environment.”

  B.色彩(红色)

  在圣经(新约)Revelation篇中, 红色被认为是欲望、暴力的充满危险和罪恶的颜色,也常常和圣洁无暇的白色做对比。在一点在哈代的小说中是常见的,比如《苔丝》中红色的意象:苹果、草莓、红玫瑰等,往往是和性、罪分不开的。

  i. 苹果和草莓

  Springer说红色的果实在基督文化或圣经文化(“Christian code”)中是带有性诱惑的隐喻的(Springer 39). 《苔丝》在描写少女苔丝的时候常常提到她鲜红的嘴唇,在花园里还把红唇与草莓、红玫瑰相比,带有强烈的性暗示。Alec第一次见到苔丝就被她的红唇吸引: “Let me put one little kiss on those holmberry lips, Tess”(Hardy 54)

  随后在花园里尝草莓的片段也极富性隐喻:“They had spent some time wandering...Tess eating whatever d’Urberville offered her. When she could consume no more of the strawberries, he filled her little basket with them”(Hardy 40).

  Alec d'Urberville领着苔丝逛花园、让她肆意地尝草莓是带着坏笑的。如果从圣经原型的角度还原这个场面,Alec或许就是诱食禁果的毒蛇?

  整个章节有37处描写苔丝的双唇,而且大多会强调其红润的色泽。Thomas Hardy 自己都在小说里说道: “It was a moment when a woman’s soul is more

  incarnate than any other time...sex takes the outside place in presentation”(Hardy 177). 后来苔丝质问Alec,Alec也愤愤不平,你又凭什么诱惑我呢: “...why then have you tempted me? I was firm as a man could be till I saw...that mouth again—surely there never was such a maddening mouth since Eve’s!”(Hardy 342).

  ii. Rose

  第一次见苔丝,Alec就被她的美貌吸引,和之前的草莓一样,红玫瑰也用于描写苔丝的红唇,是强烈的性隐喻。Alec以献玫瑰花的方式调起了情:“Her rosy lips curved towards a smile, much to the attraction of the swarthy Alexander”(Hardy 37). “...the two passed round to the rose-trees, whence he gathered blossoms and gave her to put in her bosom. She obeyed like one in a dream...til she could affix no more”(Hardy 39).

  哈代写道,软弱、害羞的苔丝就这么半推半就地接受了调情:“half-pleased, half-reluctant”(Hardy 39). 而此时作者以第三人称写道,红玫瑰早就暗示了这一场引诱可以引发的巨大悲剧:“As she innocently looked down at the roses at her bosom, there behind...was potentially the ‘tragic mischief’—one who stood fair to be the blood-red ray in the spectrum of her young life”(Hardy 40).

  哈代运用象征和隐喻的伟大之处在于,他让每一个自然事物和场景不仅仅成为随机的出现,而是让其成为强大的心理投射力量,在读者心中树立起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意象:

  “rather they are symbolic expressions of the inner psyche which becomes accessible toman’s consciousness by way of projection, mirrored in the events of nature”(Jung 6).

  其他红色的事物包括马死掉时鲜红的血沾满了白色的裙子,德伯家的红色大房子,还有苔丝看到的一大块警示牌写着 “You shall not commit”(暗指圣经十条律令之七:Exodus 20:14: “You shall not commit adultery. ” )等等,都是暗示性、罪孽,都在重现或重塑圣经与神话的种种故事模式。在《苔丝》中,圣经意象不仅作为伏笔、暗示、隐喻的结构主义之用,也作为哈代自己对基督信条传统的一种反问。总之,哈代在这部作品基本已经把圣经和神话原型写作推向了极致。

  C.伊甸园及其它圣经典故

  基于刚才大片的关于玫瑰花、草莓、苹果的描写,不难看出Alec家完全是一个伊甸园的再现,而其中会发生的也就是偷食禁果了,在小说后期,Alec也明确说过苔丝就是诱惑他的夏娃: “...why then have you tempted me? I was firm as a man could be till I saw...that mouth again—surely there never was such a maddening mouth since Eve’s!”(Hardy 342).

  在苔丝和Angel相识相恋的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里,小说也多次将二人明确地称为亚当和夏娃,将Alec称为毒蛇。

  此外,在书快结尾的时候,苔丝和Angel一起走向巨石阵。巨石阵从前被认为是异教徒的庙宇,很多人将这一幕解读为,苔丝将作为违反了贞洁信条的异教徒在此受刑,成为人祭(human sacrifice),因为石头与人祭是紧密相连的。总之,不就苔丝就被处以死刑。

  总结来说,《苔丝》使用象征和典故的精巧复杂是很高超的。西方文论这门课的教材作者Wilfred L. Guerin 说:“没有任何一部文学作品仅仅是因为写得漂亮就流传后世的,一定是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有象征性、普遍性”:

  “No literary work survives because it is merely clever, or merely well-written. It must partake somehow of the universal and, in doing so, may contain elements of the archetypal” (Guerin 175).

  3.自然主义与宿命论(Naturalism)

  哈代自称非常相信“the merciless fate”,苔丝的故事也堪称宿命论文学作品的集大成者。再抄一句英国文学课教材里的话:“His writings reveal a profoundly pessimistic sense of subjection to fate and circumstance.”

  刚才也说过,哈代的宿命论最独特的就在于,命运是被自然的力量推动的,人物的心理和命运发展都由自然景物带动。苔丝作为乡村大自然哺育的一个姑娘,其命运都被自然景物、动物所推动.苔丝的悲剧始于不小心让家里的马撞死在路上(马的名字叫Prince,白马王子?),于是必须出去务工补贴家用; 在Trantridge, 她做起了牲畜家禽的饲养工作; 在Froom valley山谷做奶工的时候遇到Angel,等等。

  说到自然主义不得不提美国的德莱塞。我个人的阅读感受是,不管是嘉莉妹妹,还是苔丝,不管是珍妮姑娘,还是无名的裘德,德莱塞和哈代的宿命论的悲剧是有很强的震撼力的。这种震撼可能不像莎士比亚悲剧、《红字》那样大开大合,但是是一种小人物默默挣扎却又卷进漩涡的可怒可叹的无声的悲剧。包括全书最出名的那句“Justice is done.” 写得极其轻描淡写,用词极少,不加修饰不加语气。一个能在田园风光极尽丰富的词藻和细腻的笔触的作家,偏偏就在这些判断性的叙事语言中平静简短。苔丝姑娘做为牺牲品被处死,所得判词仅仅是一个“正义的处决”,就在读者辗转这一巨大的讽刺、五内郁结的瞬间,全书戛然而止,这种悲剧震撼效果是巨大的。

  我当时看完这本书时,对结局十分反感。我没有全面了解过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和人物身份,无意评价他们观念的对错,只是这个结局透露出来的意味让当时的我内心十分不快。

  不这样,其实没法儿结尾对吗?克莱尔无论如何不可能突然改变他的观念,这也是有悖主旨的;苔丝做的事也无法一笔勾销。他们不可能再在一起了,且至少是从小说来说,不可能有某种妥协。这本来就是这本书所要表达的悲剧所在。

  而结尾,却像一个畸形的“大团圆”式结局,每个人看似实际上都得到了可能的最“好”结局:苔丝虽值得被同情,我们要抨击逼死她的坏人和社会观念,但她在当时的现实却已无没有一种“体面”的走法,唯有一死最“干净利索”;克莱尔如此“完美无暇”,不能接受苔丝这虽是悲剧,竟理应再得到一位毫无“污点”又同样美丽的妹妹(竟然还是妹妹,而不是另一位女子!我想这更强烈地暗示了一种“替代品”的意味)!

  我所提到的这类结局,大概就像《简爱》那样。简和罗彻斯特在一起了并不是完美结局,虽然说着灵魂的平等,简其实深知阶级带来的差异太大以致即使能以当初他们各自的身份相爱,也不可能就这样(符合小说意旨地)共同生活。所以必然是简经过历练后变得更成熟,罗彻斯特也失去了他全方面碾压简的各种优势(顺带以简单利索的方式处理掉了不可能留下的前妻的麻烦),他们才能够真正在一起(相爱、互相吸引和真正的婚姻生活是不同的)。这个结局在我眼中是同类的,但是它就合理得多,透露出来的意味也不让人像那样地反感。

  我多希望全书能在苔丝被带走判处死刑那儿结尾,留给我完整的悲剧和情绪,来体验和反思。而如今我看到这个问题时,心中升起的,却还是满满的诧异和反感。

  我的看法浅薄,有一些表述用词也不甚在意,因为实在是一位业余读者。但请理解,虽然我在谈论主观看法,但态度是客观的。表述中我用了一些可能不太好听的词,但那没有“物化”或贬低的意思。

  因此先谢过所有愿意耐心理解我的回答的人,也为我疏陋的表达能力和知识抱歉。欢迎讨论,欢迎大神指点。如果看法不同,如果愿意交流请向我解释,而不是攻击。

  《德伯家的苔丝》是我最喜欢的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所以看到这个题目就想来回答(ˉ▽ ̄~) ~~完全是因为小说,哈代成为心中的神呀。

  看到大神们的回复简直春心荡漾ヾ( ̄▽ ̄)~

  那我就从我最喜欢的一点——小说中优美的文字表达说起吧。

  ——————————————分割线敬我的神————————————————

  美丽的布蕾谷中低矮盘结的树篱,一行一行纵横交错的灌木丛像一张用深绿色的线结成的网,被铺在田地永远不黄、泉水永远不干的白垩纪山谷,如果返回到裘利厄?凯撒创始的旧历时间,还能在马勒村五朔节的下午看到手持柳条儿和白花儿、身穿纯白色连衣裙的在紧身衣下跳动得热烈迅速的生命;广袤的爱敦荒原边上枝叶呜咽的杉树林子,存留着克莱最后一次对苔丝承诺“我永远也不能把你撂了,反正我都要用我的全力来保护你”的记忆。还有黄昏夕照下阿波特?森奈尔附近的金色的巨人山;水中长着睡莲的清澈的佛卢姆河,就像那位福音教徒看见的那条生命河一样纯净,流得也快,就像一片浮云的阴影,流过铺满卵石的浅滩,还整天对着天空喃喃絮语……

  哈代的小说实际上就是一幅近代风俗习惯的绘画,《德伯家的苔丝》的优美形式,丝毫不亚于绘画艺术或造型艺术的杰作。他毫不保留的运用“中景”、“层次”、“点”、“线”、“面”等绘画术语,勾勒画面的内容与形态,因此,在读小说时,每个场景都会在我的脑海里生成画:克莱第一次走进马勒村时,他踏在白色的小路上,低矮的树篱的枝条纠结在一起,大气是清澈透明的,染上了一层浅蓝。在他的身后,山峦尽收眼底,太阳照耀着广阔的田野。这就是一幅从山脊看向布蕾谷的俯视图,看向那些广阔的生长茂盛的大片草地和树木覆盖着大山中间的山峦和小谷。

  绘画的基本语言是色彩,哈代对色彩的浓淡、冷暖、强弱有着独特的辨别力,小说中仅红色就有正红、朱红、粉红、淡红、紫红、玫瑰红等词汇,这些图画也正因为哈代运用的色彩词汇而变得更加动人,这样准确而细致的描绘人与自然呈现出的各种颜色强化了景的美,让人完全沉浸在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对草原牛群的描写,优美的牧歌情调呼之欲出:

  “苔丝眼前这些千百成群的牛,从东边很远的地方一直散布到西边很远的地方,……它们点缀在那一片青绿的草地上,像密得和阿勒思露或者沙雷的画上画的市民一样。红牛和黄牛身上柔和的色彩,都和夕阳的光线融合为一,但是披着白色外衣的牛,把阳光反射过来,使人目眩。”

  这一段出现了光的投射,说起光色描写,苔丝被捕时的段落堪称经典,一切比例与层次都通过光线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画面前景里,苔丝躺在祭坛上,太阳的光线照射在她没有知觉的身上,透过她的眼睑射进她的眼里。包围她的警察位于画面中景,他们的脸和手都仿佛镀上了一层银灰色,而他们身体的其它部分则模糊不清。作为远景的石头柱子闪耀着灰绿色的光,而平原仍然是一片昏暗。和小说的其他段落一样,即使是全书最为悲伤的部分,哈代也没有用令人情绪紧张的抽象形容词来形容环境,依然优美无比,仿佛为美丽的苔丝量身定做,引起人含泪的微笑。

  这些优美的文字绘画,不是个别的书页插图,孤立的占有某一空间,而是一系列循着主人公苔丝的移动轨迹而贯穿小说始终的乡村图画。随着主人公由明朗到晦暗的悲剧性的不断展现,画面色调也由暖色调向冷色调转变。

  小说里,五月后半月的马勒村,游行会的妇女们在日光辉煌的映射下穿着白色长裙,手拿着柳条儿和白花儿舞蹈,她们满头蓬松的云鬟在日光下掩映出各式各样的金色、黑色和褐色,这是一幅维多利亚风俗画。在明朗的亮色调里,哈代特地给苔丝的头上扎了根红带子,这一点红,使得整个画面显出春意盎然的热烈气氛,青春活力的苔丝自然而然的成为一片白色队伍里的焦点。

  秋天的纯瑞脊,景物的精神,月光的精神,大自然的精神,氤氲成混沌一气。这层雾好像把月亮的光悬在半空,朦胧幽暗,揭示了深一层的现实:在那样美丽的一幅细肌腻理组织而成的软縠明罗上描绘一种粗俗鄙野的花样。哈代用笔的优雅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

  麦收时节的马勒村,画面上是金黄的麦地,红色的收割机和裙子手绢,粉红色的褂子,黄色的手套,这章哈代命名为“旗鼓重整”,暖色的画面表现着苔丝生命力的复苏。

  夏天的牛奶厂,一幅幅的画面是红色、黄色、白色的牛群,红色、黄色、紫色的杂草,粉红色的黎明,橙黄色的夕阳,甚至连三个女工挤在窗口的画面也是红发、黑发、赤褐发混在一起,红色的光线烘着她们的脸,衬托了苔丝的幸福。哈代还通过对苔丝与克莱散步时光的色瞬间变化和晨夕大气的描写,表现苔丝兴奋快乐的精神状态,这是小说中很温暖的地方。

  而自从苔丝对克莱坦白后被弃,小说画面再也没有艳阳和暖色。晨光颜色黯淡,薄暮阳光冷清,画面色调由暖变冷:

  “冬天的棱窟槐连一点青绿的草都没有,整棵的灌木或者大树,都好像是一幅明显触目的素描,用白色的线条画在灰色惨淡的天空和天边之上。”

  而可怜的苔丝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匍匐在褐黄的土地上拔萝卜,再读到苔丝躲雨的情节,整颗心都为孤苦伶仃的她揪了起来。最后城里的尖塔高阁上飘扬的黑旗,宣告了苔丝生命的结束。明知结局如此却依然猝不及防,再想多从文字中找出更多的话也是没有的了,哈代只留下一个词“黑旗”。

  在那些美丽如画的自然环境里,到处都弥漫着社会的浊气,它们破坏了人间应有的欢乐、平等和幸福。人世间的惨剧应该被所有人直面,我想这应该就是哈代优美的文字绘画所要告诉我们的。

  参考过张世君教授的评述,其余完全是本人感受,说的不好还请原谅~任何使用请注明出处。

  

  《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著

  《德伯家的苔丝》:哈代性格小说的代表作

  宗城

  1891年,在伦敦的大街小巷,许多英国人在议论同一本书。他们中的一些人是批评家,读完后很生气,认为这本书大逆不道,亵渎了基督教和英国社会的神圣传统。于是,这些人在报刊上发布评论,批评这本新书。

  可与此同时,这本书却在伦敦的贫民窟中传阅,许多农民和工人,尤其是其中的妇女群体,读完之后潸然泪下。她们为这本书的主人公而哭,为她的悲剧感到不值。那一年,这本书的作者托马斯-哈代收到许多信件,有破口大骂的,也有致以感谢的,一半是抨击,一半是感激。一百年后,骂声早已消逝,赞美留存世间,这本书也成为了作者本人的代表作、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经典,受到后人的热情传颂。它就是我今天要讲的小说,书名《德伯家的苔丝》。

  在介绍这本小说前,先来了解作者。哈代是19世纪著名的小说家、诗人,被英国另一位大作家伍尔夫誉为“英国最伟大的悲剧大师”。他的一生跌宕起伏,亲眼目睹了两次工业革命、二月革命、普法战争、巴黎公社、十月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可他最留恋的却不是伦敦这样的大都市,而是故乡多塞特郡。多塞特郡是他重要的写作素材,故乡的一草一木被他铭记于心,哈代大部分的小说都在描写他所熟悉的故乡,小说中描写的地点大都有其原型。

  今天,这些地点成为名胜古迹,指引人们寻找小说的秘密。也是因为故乡的生活,哈代才能写出《德伯家的苔丝》这样清新洁净的文字:“在他身后,重山莽莽,阳光灿烂地照射在广阔的田野上,使整个景物毫无遮掩的呈现在眼前,一条条小路白晃晃的,一排排树篱低矮地盘结着,大气清澈无色。”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杰出的作品,也是英语文学中最伟大的作品之一。全书共四十万字,是哈代的“威塞克斯系列”小说中的一部。小说共由七部分组成,都围绕着苔丝这个女主角展开,描写了一位纯洁女性的幻灭历程,是十九世纪现实主义文学的里程碑之作。哈代在《德伯家的苔丝》里塑造了经典的女性形象苔丝,这也是其“性格小说”中的典型女性。在这部小说中,哈代用一个副标题表明自己对苔丝的态度,他认为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性”,在维多利亚时代,哈代的看法是十分激进的,因为在小说中,苔丝不但失去了贞洁,还犯下杀人大罪,可是哈代却公然为其辩论,一生不改变自己的看法。

  

  托马斯·哈代

  (一)

  苔丝到底是一位怎样的女性,能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哈代又为什么坚持说她是“一个纯洁的女性”?我们先概括情节,然后把重点落在苔丝身上,来分析她的命运悲剧。

  苔丝出生于一个贫苦小贩的家庭,这个家的原型是哈代的外祖母家。原本,他们一家人与世无争,虽然贫穷,倒也没有经历大的磨难。但有一天,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人告知是武士世家德伯的后代,他得意忘形。苔丝的母亲对这件事也信以为真,等苔丝回到家后,她就对苔丝说起这桩天大的好事,她得意洋洋地说:“这个话只要一传出去,一准有一大批跟咱们一样的贵人,坐着大马车,上这儿来拜望咱们。”由于姓氏的巧合,苔丝的父母想让女儿到当地富人德伯太太家去攀亲戚,好在经济上得到帮助。

  实际上,德伯太太家与古老的武士世家毫无关系,她的丈夫是靠放高利贷起家的暴发户,从北方迁到这里,德伯这个姓是他从博物馆里找来的。苔丝到来后,德伯家的长子亚力克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其实,亚力克一直觊觎着苔丝。三个月后,亚力克在冲动之下奸污了她。苔丝被侵犯后,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可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折。她的痛苦不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村里人耻笑,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打工。

  在牛奶厂,苔丝与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相爱并订婚。苔丝对温文尔雅的克莱十分崇拜,但她担心克莱不接受自己的过去。她几次想把自己曾被人诱奸的事告诉克莱,但都因种种原因而没有办到。结婚前数日,她曾写了一封长信将往事告知克莱,她把信从房门下边塞进克莱的屋子,结果却塞到了地毯下面。直到新婚之夜,她终于把这件事情告诉克莱,但是克莱没能原谅她。克莱做了一个很不负责的决定,他丢下苔丝,独自奔赴巴西。这让苔丝重新陷入痛苦之中。

  克莱离开后,苔丝仍在一些农场打工糊口。造化弄人,她再次遇见亚力克。亚力克纠缠苔丝,不得到她决不罢休。就在此时,苔丝的父亲病死,母亲身体虚弱,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全压在苔丝肩上。眼见“弟弟妹妹失学,房子租赁到期,一家人被撵出村子无处安身”, 家庭蒙难,自己受辱,苔丝本来还对克莱念念不忘,而此时,她已经濒临绝望,她的信仰乃至她对克莱的爱几乎都要动摇了,就是在这样一种绝境下,苔丝写信给克莱,语气激动而决绝。为了维系家庭的生存,苔丝的母亲接受了亚历克的帮助,而代价是,苔丝要成为亚历克的情妇。

  此时,克莱开始反省自己过去的行为,他决定回到英国找回苔丝。造化弄人,与克莱重逢,让苔丝更加矛盾,她对亚力克重新燃起憎恨的火焰。因为就是这个男人,让他两度失身,让她在世俗眼光中丧失做人的资格。一个夜晚,苔丝回想起自己承受的种种苦难,她在冲动之下,将怒火汇聚在锋利的刀刃上,一刀捅死了亚力克。在与克莱一起度过幸福、满足的最后五天之后,苔丝被捕,最终被处以绞刑。

  鲁迅说:“悲剧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小说的结尾,哈代庄严肃穆地写道:“‘死刑’执行了,用埃斯库罗斯的话说,那个众神之王对苔丝的戏弄也就结束了。德贝维尔家的骑士和夫人们在坟墓里躺着,对这件事一无所知。那两个一言不发的观看的人,把身体躬到了地上,仿佛正在祈祷,他们就那样躬着,过了好久好久,一动也不动。黑旗继续不声不响地在风中飘着。他们等到有了力气,就站起来,又手拉着手往前走。 ”

  

  改编成电视剧的《德伯家的苔丝》剧照

  (二)

  苔丝之所以会引发争议,与三个方面有关。

  第一,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卫道士看来,苔丝的行为有伤风化。我们知道,在这个故事中,富家子弟亚力克诱奸了苔丝,按照维多利亚时代的观念,如果此事暴露,人们非但不会怪罪亚历克,反而会苛责苔丝,怪罪这个年轻女性不知廉耻。亚力克在小说中的一段话就反映出这种社会观念。在侵犯苔丝后,他利用亚当被夏娃诱惑这段故事来指责苔丝,声称是苔丝诱惑了他才导致悲剧发生。亚力克甚至把苔丝形容为巴比伦巫婆,而后者是宗教经典《启示录》中的一位淫妇,也是一切可憎事物的母亲。由此可见亚历克对苔丝的看法。而事实上,当时很多文化界名人也是这么看待苔丝的。

  第二,在传统基督教观念持有者看来,苔丝违背了基本的基督教教义。苔丝本来信仰上帝,她曾和其他乡下女孩一样背诵《圣经》,细心地学习过阿荷拉和阿荷利巴的历史。阿荷拉和阿荷利巴是两个在埃及行淫的女子,耶和华说:“必有义人审判她们,因为她们是淫妇。我必使多人来攻击她们,使她们抛来抛去,被人抢夺;这些人必用石头打死她们,用刀剑杀害她们,又杀戮她们的儿女,用火焚烧她们的房屋,好叫一切妇人都受警戒。”这段话令苔丝饱受煎熬,因为如果按照耶和华的观念,她是那个淫妇,她是否活该忍受唾骂、遭受命运的惩罚?

  讽刺的是:《圣经》非但没有庇护她,反而让她被张口闭口信奉上帝的人玷污。亚历克和克莱都曾传播基督教教义,但在现实里,他们都无法恪守耶稣基督的教诲。比如亚力克,他在与苔丝重逢时,已经是一个披着黑袍的牧师,背诵着耶稣基督的经典,可是,他的内心却依然保有对女性的轻蔑,他得到苔丝的方式暴露出他的自以为是和表里不一。显然,哈代的这些处理激怒了一批基督教信徒,他们认为哈代把矛头指向了基督教。

  还有一个例子可以彰显哈代对陈腐教条的批判。在被亚力克强暴后,按照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观念,苔丝大可以顺水推舟,成为亚力克的骈妇,但她并没有顺从亚力克,她冒着被唾骂的风险,离开亚力克,独自生下孩子,而在这个孩子濒临死亡的时候,她擅自给孩子施行受洗。在教条的信徒眼里,私生子是不可以被公开受洗的,但苔丝却冒然行使这个本该属于牧师的职责,因为,基督教流传着一种说法:一个人生前未受洗礼,死后必下地狱。而苔丝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死后下地狱。

  第三,苔丝的行为体现出她对父权社会的反抗,这让一大批人惴惴不安。在这部小说中,亚力克代表着父权社会,他自以为是,骨子里蔑视女性,捍卫着自己作为一个权力主导者的尊严。小说多次体现出亚力克的自以为是。比如:在重新遇见苔丝后,亚力克百般纠缠苔丝,他骂她是傻老婆,欺骗苔丝说,克莱再也不会回来了,他威胁苔丝:“你记住了,我的夫人,你从前没逃出我的手心去,你这回还是逃不出我的手心去。你只要作太太,你就得作我的太太。”为了得到苔丝,亚力克没有征得苔丝的允许,就与她的母亲达成交易,出卖苔丝的个人权利,由此可见亚力克的爱是多么自私。而苔丝对亚力克的复仇,就象征着饱受压迫的女性对父权社会的绝望反抗。

  

  (三)

  作为哈代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一部包罗万象的小说,接下来,我从三个主题入手,来把握小说的主旨,从而让读者深入了解这部小说。

  小说的第一个主题,是性格。

  在哈代看来,一个人的性格有时决定了他的命运。苔丝就是一个典范。

  苔丝是哈代很喜欢的一个人物,代表了哈代对传统乡土社会美好一部分的怀念。

  他在小说中对苔丝描写道:“她是一个娟秀俊俏的姑娘——同有些别的姑娘比起来,也许不是更俊俏——但是她那生动的艳若牡丹的嘴,加上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就为她的容貌和形象增添了动人之处。”

  哈代想描绘的不只是苔丝外表的纯洁,还有她在性格品质上的纯洁。他希望让威塞克斯人的淳朴良善都集中在苔丝身上。所以,苔丝生活在一个淳朴的环境里,年少的她缺乏人生经验,在遇见克莱前,她甚至连恋爱都没谈过,她一直都在努力寻求道德上的纯洁,罪恶里的救赎。因为这份对纯洁道德的追求,她被亚力克奸污后,毅然离开德伯家独自求生;她看到折翅的鸟儿垂死挣扎,会泪流满面。

  讽刺的是,恰恰是苔丝的纯洁为她招致祸患,她的美丽和纯洁让亚力克垂涎。哈代细致地描绘了亚力克对苔丝的渴望。小说写道:“她站在那儿,光艳照人,就像她年轻生命的光谱中的血红色光芒。她有一种品质,这种品质现在却变成了对她不利的因素;也正是这种品质,引起了亚历克·德北的注意,使他把目光集中在她的身上。”于是,亚力克频繁接触苔丝,他与苔丝没有认识多久,就对苔丝说一些放荡的话语。有一次,苔丝坐在他的马车上,他故意让马车速度放快,好让苔丝害怕,然后他就对苔丝说:“苔丝,你要是让我吻一吻你那副樱桃小嘴,再不就让我亲一亲你那片热乎乎的小脸蛋儿,我就叫马停下来。”

  最终,亚力克在一个夜晚夺走了苔丝的贞操。对于天真纯洁的苔丝来说,那一夜是“留下终身遗恨的惨痛的一夜”。小伙描绘了苔丝内心的煎熬:“她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罪恶的化身,被人侵犯了清白的领域。”苔丝被人侵犯,可是,因为她内心对纯洁的坚持,“她却把自己想象成这个环境中的一个不伦不类的人”。

  哈代似乎有意将这种讽刺进行下去。在与克莱的相处中,纯洁再一次成为整个矛盾的触发点。一个追求纯洁的男人,遇见一个真正纯洁的女性,反而失望了。

  这个追求纯洁的男人就是克莱。他将苔丝视作纯洁的象征、理想的妻子,于是,他主动向苔丝求婚。然而,当苔丝在新婚之夜鼓足勇气,坦白自己曾被人奸污,克莱的幻想却破灭了。克莱从小接受牧师的教育,他所追求的纯洁是精神上的,也是身体上的,本来,他以为苔丝白璧无瑕,是“大自然的女儿”,可原来这个纯洁的女子已经失去了贞操,这让克莱无法忍受。

  可以说,克莱内心的真实欲望宗教观念,一直在交锋。他无法摆脱社会和家庭灌输给他的观念,所以无法接纳一个失去贞操的苔丝、一个不纯洁的苔丝。在潜意识里,克莱对苔丝给予同情,但他又无法摆脱当时的伦理道德束缚。

  在哈代的笔下,纯洁的品质不只体现在苔丝的身上,还有其他的劳动女性。比如牛奶厂的女性工友,她们都喜欢克莱,但是当苔丝与克莱在一起,她们并没有阻挠,而是真诚地送上祝福。在她们的身上,读者也能感受到纯洁。

  与书中的男性角色相比,哈代对女性更加偏爱,他之所以对女性倾注如此深厚的同情,跟他的出生环境有很大关系。小时候,在贫穷的乡村,是母亲想方设法把哈代送进新创办的乡村小学,让哈代从小接受教育,这让哈代对母亲十分感激;另一方面,因为从小生活在乡村,哈代对女性的困境深有体会,他目睹了乡村女性遭受的剥削与压迫,为此愤懑不平。

  (四)

  下面进入小说的第二个主题,出身。

  苔丝的贫苦出身让她早早学会独立。她的父亲是一家之主,却好吃懒做,使整个家庭负担沉重。而她的母亲是一位传统的家庭主妇,照顾孩子等脏活累活都在她的身上。苔丝的父母收入不多,却要抚养包括苔丝在内的七个子女,其中有一个一岁的婴孩、一个三岁的女孩,还有比苔丝小的三个女孩子。为了维持整个家的生计,苔丝不得不帮助父母分担事务。“她感到自己就像是一个马尔萨斯的门徒,来看待她母亲糊里糊涂地给她生下的一群弟弟妹妹”,苔丝对她的弟弟和妹妹很疼爱、呵护,一放学回家,她就到附近的农田里割草、收庄稼,或者帮母亲挤牛奶、搅奶油。

  苔丝虽然出身不好,却没有埋怨父母,恰恰相反,她极力维护自己的家人,如果有人嘲笑她的父母,她会生气。小说开头,当村庄游行队的姑娘们笑话她的父亲说大话时,她说:“我告诉你们,要是你们拿他开玩笑,那我就一步也不再跟你们往前走!”而自始至终,哪怕家人出卖了她,她也没有表现出决绝的反抗。为了整个家的利益,苔丝愿意牺牲自我。所以,当父亲去世,家庭住处的契约到期,一家人无处安身、饥寒交迫,苔丝被迫接受了母亲与亚历克达成的交易。

  纯洁的苔丝拥有很强的责任心。她的责任心塑造了她的人格魅力,却把她推向悲剧的深渊。小说有这么一段:“苔丝因为是把她的父母拖进泥淖的人,所以心里一直在默不作声地盘算着,怎样帮助他们从泥淖里摆脱出来。”在小说的第一章,苔丝原本不愿意去德伯家攀亲戚,但是,在与弟弟一起送蜂蜜进城的路上,她遭遇事故,家里唯一的老马意外死亡,她觉得这是自己的责任,为此想要帮助父母摆脱困境、弥补过错。小说写道:“苔丝心里总有一种她惹了祸的沉重感觉,因此这就使苔丝对她母亲的愿望,比平时顺从多了。”所以她才会改变主意、投奔德伯太太家,这才有了后面的故事。表面上看,是苔丝的父母的虚荣心酿成了过错,其实,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苔丝性格中的责任感。

  苔丝的责任感贯穿整部小说,在她与克莱的相处中也有显现。原来,苔丝和克莱相处地十分融洽,克莱多次向苔丝求婚,足见他对苔丝的爱意。可是,苔丝却觉得自己有义务把她的过去告诉克莱,包括她曾经被亚力克诱奸的事情,因为她觉得自己有责任把自己的一切都让所爱的人知道,否则就是对对方的不公平。可就是因为苔丝的坦白,让克莱的幻想破坏,从而离开。苔丝不得不重承受肉体和心灵上的新的苦难和折磨。

  同样是出于责任感,苔丝才会杀死亚力克。她对克莱说:“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

  苔丝把杀死亚历克当作自己的责任,看成他救赎自我所要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为她的丈夫,也为了这世界上和她一样遭遇不幸的妇女!

  (五)

  最后,来看看小说的第三个主题,命运。

  苔丝的身上体现了个人在命运面前的渺小。苔丝的原名其实是苔蕾莎?德比,德比是德伯这一贵族姓氏的误拼,当苔丝的父亲被人告知是贵族的后代,他就做起春秋大梦,希望攀附沾亲带故的贵族子弟。巧合的是,商人亚历克的家族为了博取名声,冒领的正是德伯这个姓氏,于是,两个本来毫无关系的家庭,就这样产生了联系,而这也正是苔丝的父母在穷困潦倒之际,让苔丝去亚历克家攀亲的原因。命运从人出生的一刻就捉弄了苔丝,她却无能为力,所以在小说中,她不止一次表现出对命运的感慨。比如,在得知亚历克对自己的觊觎后,她说:“我但愿自己没有出生——不管是在哪儿或任何别的地方!”

  而在《德伯家的苔丝》结尾中,哈代深情地写下:““死刑”执行了,用埃斯库罗斯的话说,那个众神之王对苔丝的戏弄也就结束了。”这句话里的众神之王,出自希腊悲剧家埃斯库罗斯的悲剧《被囚的普罗米修斯》,《被囚的普罗米修斯》正是西方文学史里经典的命运悲剧。值得注意的是,哈代对宿命的理解让人联想起古希腊悲剧大师索福克勒斯。后者笔下的俄狄浦斯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他杀父娶母,最后自己刺瞎双目,流浪而死。哈代与索福克勒斯不同的是,他并不只是借助于一个个偶然事件来展开他的故事,他把人物的命运和性格紧密结合,使故事情节更加合乎情理,因此,他的故事更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哈代是一个宿命论者,他对个人的命运在总体持有悲观的看法。他认为左右人类命运的,除了一个人性格的原因,还有社会内部不可克服的矛盾和神秘莫测的宇宙意志。哈代强调宇宙的不可知性,在强大的宇宙力量面前,人类渺小如蝼蚁。当一个人面临环境的冲突,他就会被命运支配,甚至在人生的一些偶然场合,命运也会降临到个人身上。

  比如在小说中,苔丝替醉酒的父亲驱赶货车上路,命运之神就捉弄了她,使货车与邮车相撞,撞死了构成她家唯一生活来源的、拉货车的老马,苔丝为此于心有愧,这才违心地答应父亲前往亚力克家的庄园,为后面的悲剧埋下伏笔。

  哈代对命运的思考不只局限在个人身上,除了我们刚刚提到的苔丝的悲剧,整个苔丝家庭乃至乡村的衰败,也被赋予了宿命的味道。哈代的宿命论甚至倾注在景物描写中,我们可以注意到,小说对苔丝的故乡的景色的描写,是有明显的色调变化的,从开头的春意盎然,到结尾的晦暗肃杀,环境变化所隐喻的不只是苔丝的悲剧,也是整个乡村的衰败。

  可以说,《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宿命论的代表作。它是哈代命运观的一个总的浓缩。

  透过苔丝的悲剧,哈代在为饥寒交迫的破产农业户发出声音,也在重新伸张失落的人文主义精神。哈代或许比其他人都要清楚:一个新时代即将来临,旧时代不可避免地要消逝。到那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将会彻底改造传统的乡村。但是,哪怕自己无法改变这种历史潮流,他仍要记录那些即将消逝的美好,做一个负隅顽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