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一起女大学生私密照泄露引发的荒唐伦理悲剧

  每个人都拥有诸多最基本的权利,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等,这些权利都是不容他人侵犯的,法律中对这些权利也有着相关的法条来进行保护,侵权就意味着要承担责任。

  小望(化名)家住南京,时年18岁,正是最好的年纪,但她却在最好的年纪碰上了最坏的人。小望没什么别的爱好,就喜欢在网上和别人聊天,她这个年纪的人往往对社会处于一种懵懂的状态,但又充满了向往。

  因此小望在网上特别喜欢找那些已经进入社会的哥哥姐姐聊天,2013年暑假,小望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赵某的男子,赵某称自己24岁,刚从大学毕业,如今在某医院实习。大学毕业、实习医生,这些都让小望感到向往,因此她对赵某就自然而然地有了崇拜之心。

  之后两人聊得很多,小望似乎有问不完的问题,赵某每次也都会耐心地给她解答,还经常会给小望说一些他在社会上见到的事。这一切都让小望这个没有经历过社会的女孩感到不可思议,她没想到赵某才二十多岁就经历了这么多事,因此她对赵某的崇拜更加深了。

  在向往社会的同时,小望其实对爱情也有着一丝属于自己的幻想,而赵某似乎就恰好与她幻想中的爱情不谋而合,于是小望对赵某就有了一丝情愫,但是出于少女的羞涩,小望一直没能说出口。

  而此时赵某却直接向小望表明了自己的心意,而且还邀请小望一起去宾馆当面聊一聊,此时小望已经被赵某突如其来的表白扰乱了心神,而且她内心也对男女之事充满了好奇,因此她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随后小望便与赵某在酒店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但小望的噩梦也就此开始。不久之后,赵某再次要求小望去酒店与他幽会,但经历了上次的事之后,小望开始后悔了,她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她很清楚当时因为一时冲动与赵某发生的事意味着什么,因此这一次她拒绝了。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赵某竟然发来了几张小望的私密照,还扬言小望不按照她说的做,他就把照片贴到小望的学校门口去,小望害怕了,她哀求着赵某将照片删掉,但赵某不肯,说要让小望陪他三次,然后再考虑删不删照片。

  小望完全乱了阵脚,她不知道该如何去处理这件事。她不敢让这件事传出去,因此她只能按照赵某所说的去做,但是赵某却始终不肯删掉照片,一直威胁着小望。不知多少次之后,小望终于崩溃了,她大哭了一场,然后鼓起勇气去派出所报了案。

  根据小望提供的证据,警方很快就将赵某逮捕归案,在警方的审问之下,赵某很快就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调查,赵某其实不是什么刚毕业的大学生,他其实已经三十多岁了,2000年时他从一所大专毕业,之后一直都没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

  因为他这个人没有一点进取心,而且还好吃懒做。而赵某不仅在生活上苟且,在思想道德上也极其败坏,为了满足私欲,他将自己伪装成刚毕业的大学生,专门去诱骗那些涉世未深的小姑娘。

  小望也不过是其中一个而已,但小望却是最单纯的一个,刚与小望聊了几句时,赵某就发现了这一点,由此他便设法去诱骗小望,果不其然,很快小望就被他打造出来的人设所吸引,接着他便顺水推舟,利用小望对爱情的向往以及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将其骗到了宾馆。

  而且赵某这些年来从那些被他骗过的小姑娘身上总结出了一个特点,即使她们心甘情愿地上当受骗,但第一次事后一定会有一段后悔的时间,为了将小望套牢,赵某便趁着小望熟睡时拍下了她的私密照,并将其当成了继续侵害小望的倚仗。

  他的手段实在太过卑劣,可怜单纯的小望,竟主动一步步地走进了赵某的圈套中,并受到了无法挽回的伤害,但好在她报了警,否则赵某对她的侵害还远不止于此。而赵某也必须为他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QJ妇女、JY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JY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J的;

  (五)JY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后赵某得到了应得的惩罚,但他带给小望的伤害却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愈合的,小望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将生活在痛苦中,心理上受到的伤害,小望可能要用一生去治愈。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教会孩子如何防范这些不法分子的卑劣手段是很有必要的。

  总有一天孩子要踏入社会,要独自去面对社会中的种种险恶,父母毕竟不能庇护他们一辈子,因此他们就必须自己去学会如何辨别这些,父母则是最好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