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医学的角度怎么看心理伦理?
近日,由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标准与服务研究委员会作为指导单位,心榜主办,壹心理承办,知乎作为平台支持的“向变而生·第六届中国心理行业峰会”上,精神科博士、精神科副主任医师、心理治疗师韩雪老师分享了精神医学的角度怎么看心理伦理。
她认为实际上目前在谈的一些所谓的心理咨询,更想把它称作为心理干预。心理服务分布体系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任何活动可以使用的简单性的支持性的心理治疗。第二类,专门开展了心理支持的机构,带有一点专业性但是又没有那么高的要求。第三类,基于精神专科这种诊断体系。这三类实际上广义上都叫做心理干预,这种心理干预伦理原则跟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的原则是一样的,最基本的心理咨询和治疗的伦理原则保密、知情同意以及明确的告知。
第一点,知情同意,知情同意应该在一个个体理智、清醒、自愿的情况下来接受这种心理干预。不管是面对什么样的对象,一定要做到的第一步就是让来访者充分了解要给他提供什么样的治疗,预期的疗效,潜在有什么样的风险,以及他们在这个治疗中有什么样的权利。
第二点,保密。所有的干预措施都是必须在保护干预对象的福祉,心理干预最佳的利益是最大限度保护来访者个人利益,以及社会的整体利益。所以在保密的过程中要有一些保护个体又保护社会的整体利益的考量再利民。
第三点,不能在个人利益之外建立私人联系。关于个人隐私所有干预者必须对这些隐私做严格的保护,或者说在心理干预所谈及的所有内容都要受到尊重,不能随意录音,除非涉及到违法,威胁到个人安全的情况下。
当然,如果患者透露出想要伤害自己,或者对于他人有暴力威胁,或者涉及到儿童虐待,儿童性侵,在这几种情况下突破保密协议也是符合伦理的。但是这三个原则现在有实际存在的困难,就是关于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没有相关从业的法律和法规。
所以各位治疗师也好,咨询师也好,要明确自己的职能和范围,对自我的判断,要能够如实的知道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范围,不能随意表述,在工作中不能夸大治疗效果和个人能力,并且要在工作和活动的过程中不断的接受继续的教育以及继续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