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儿媳把老公公打进医院

  张大爷今年70岁,是位退休老工人,和儿子儿媳住在一起。房子是张大爷用拆迁款购买的,产权是张大爷的。但张大爷的儿媳妇对张大爷不是很孝顺,用张大爷的话说,儿媳经常虐待他,儿子对媳妇的行为也听之任之。张大爷忍无可忍,将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儿子的继承权。近日,南京鼓楼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张大爷的诉请,撤销了儿子的继承权,同时儿子还必须尽赡养义务。

  其实张大爷和儿媳妇的紧张关系由来已久,几年来儿媳沈某经常打骂他,而儿子也不加劝阻。为此,2004年张大爷曾将儿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他对住房的所有权,以警告儿子和儿媳。后经法院调解,张大爷和儿子达成协议,确认房屋产权归张大爷所有,儿子尽完赡养义务后,独自享有该房屋的全部继承权。张大爷以为协议会对儿媳有所触动,但儿媳积习难改,在此后的4年内继续对张大爷任意辱骂,甚至拳打脚踢。至于砸张大爷的饭碗,不让吃饭的事时有发生。更为恶劣的是,今年3月,儿媳向张大爷索要手机,张大爷不给,儿媳恼羞成怒,操起一个不锈钢脸盆砸在张大爷的后脑勺上,张大爷为此住院。这也不是张大爷第一次住院。2004年,他曾被儿媳打得住进社区医院;出院后不久又被儿媳打伤,住进南医大二附院。2005年,手指再次被儿媳打伤,住进江东医院。不久头部被儿媳拳击打伤,住进社区医院。张大爷多次报警,但都没什么效果;而儿子对媳妇的行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儿媳妇见警察都管不了她,更是有恃无恐,她还给张大爷写字条,嘲笑、刺激张大爷。

  张大爷实在忍无可忍,伤好出院后,将儿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儿子在他去世后独自享有房屋全部继承权的协议。张大爷的儿子辩称,他没有纵容媳妇虐待老人,但矛盾是双方造成的,不全是媳妇一个人的过错,父亲也有不对的地方。但他表示同意父亲的诉请,听从法院的裁决。

  法院认为,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2004年的协议达成后,双方应该按协议自觉履行各自的义务。作为儿子,应该好好照顾父亲的生活,这不仅是履行协议的义务,也是履行法定的义务。儿子独自享有房产全部继承权的前提是,必须对父亲尽赡养义务。离开这个前提,也就丧失了继承的资格。而张大爷屡遭儿媳的虐待,做儿子的虽然没有直接打骂,但对妻子的行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法院最后判决,撤销张大爷和儿子签订的对房产的继承协议。法院同时强调,房产继承权被撤销后,被告作为原告的儿子,仍然要履行赡养父亲的义务。

  责编:汪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