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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与 “私”的道德化

  ———对先秦时期 “公”“私”内涵转变的考察

  皮迷迷

  【摘要】日本学者沟口雄三注意到中国的 “公”与 “私”独有的伦理色彩,但他将这种伦理色彩归因于先

  秦道家 “天”的观念并不准确。先秦的 “公”与 “私”从最初的具体身份指称,转变为表示 “公正”与

  “偏私”的抽象道德概念,在先秦文献中有迹可循。“公”的伦理色彩并非全然来自道家之 “天”。从 《礼

  记 ·礼运》可以看出,虽然 “公”在儒家语境中获得伦理色彩,但它的基础在于儒家对 “共”的理解,与

  道家 “天”的观念无关。

  【关键词】沟口雄三;公私;先秦;天下为公

  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7)03-0155-06

  作者简介:皮迷迷,上海人,(北京 100871)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生。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 《中国的公与私 ·公私》一书中指出,中国和日本对 “公”与 “私”有着

  十分不同的理解。中国的 “公”有两组含义:“第一组是 《韩非子》的所谓 ‘背厶’,即 ‘解开围

  圈’的意思,由此产生与众人共同的共,与众人相通的通,在 《说文解字》中,是作为 ‘私,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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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反义——— ‘公,平分也’;而第二组是从 《诗经》的例子推出的:‘公’是对于 ‘共’所表示的众

  人共同的劳动、祭祀场所———公宫、公堂,以及支配这些场所的族长的称谓,进而在统一国家成立

  ①

  后,‘公’成为与君主、官府等统治机关相关的概念。” 日本的 “公”,与中国之 “公”的第二组含

  义相近,但没有第一组含义。表面看来,这种差异并不大,但沟口指出:随着中国的 “公”第一组

  含义的不断发展,“到了宋代,则与天理、人欲等概念结合而得到深化,时至近代,更是发展出了孙

  ②

  中山的公理思想等”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的公私,特别是第一组,公正与偏邪相对,具有正与不

  ③

  正的伦理性”。

  沟口试图解释这种伦理色彩从何而来,他的推测是:“‘平分’和共同体全体成员之间分配的公

  平性密切相关,因而与此相反的排他性的独占会作为 ‘奸邪’受排斥,这种共同体内的分配规则很

  ④

  可能成为道德原则。” 沟口特别指出, “公”因 “平分”而具有的道义性,在 《礼记 ·礼运》的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一段中表现得非常明显。他认为 “这种大同的 ‘公’可以说是指共同体内

  ⑤

  的 ‘平分’的终极状态”。但这还不能解释 “公”为何会与 “平分”相关,沟口将之归结为 “中国

  式的 ‘天’的观念”,沟口注意到最初将 “天”与 “公” “私”这些概念连在一起使用是 《老子》

  《庄子》,在这些文本中,自然界的 “天”不私一物的属性成为君主治国时所效法的对象。因此,沟

  ① [日]沟口雄三:《中国的公与私 ·公私》,郑静译,北京:三联书店,2011年,第5—6页。

  ② 同上,第7页。

  ③ 同上,第9页。

  ④ 同上,第47页。

  ⑤ 同上,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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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哲学》2017年第3期

  口得出结论:“中国的公 ·私……从道家思想吸收了天的无私、不偏概念作为政治原理,而包含了公

  ①

  是 ‘平分’、私是 ‘奸邪’,即公平、公正对偏颇、奸邪这种道义上的背反 ·对立概念。” 简言之,

  在他看来,“公”最初是从先秦道家那里获得了 “平分”之义,然后这种 “平分”发展为一种道德

  的分配原则,在 《礼记 ·礼运》中得到体现,从而使 “公”获得道义性。

  擅长治明清思想的沟口雄三注意到中国的 “公”“私”所特有的道义性,可谓慧眼独具,但沟口

  对这种道义性来由的解释却值得商榷。仔细考察先秦文献,会发现 “公”与 “私”的内涵在先秦经

  历了复杂的发展变化,不只是道家式 “天”的观念赋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