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2022年11月23日发(作者:刘若英后来歌词)请假管理制度

  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的审批

  1、基层员工、班组长请病、事假,3天(含)以内的,由主管审核,厂长/经理

  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厂长/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

  2、主管级管理人员、厂长助理请病、事假,由厂长/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总监

  批准。

  3、厂长、部门经理请假,分管副总/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二、请假类别

  1、病假/事假

  ①病或私事申请的假期。请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有关人员的批准

  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或离岗的,以旷工论处。病、事假期间不计发薪资

  及福利。

  ②因患急病或急事自己不能及时来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后1个

  小时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向其部门主管或厂长(经理)请假批准方可,并由其部

  门主管于4小时内向人事行政部报备,员工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时应出具相关证

  明,否则按旷工论处。(此种情况每人每月最多不超过一次)。

  2、婚假

  ①转正后的员工结婚可申请三天有薪假。()婚假必须提前一个月

  提出申请,经主管、厂长审批后持有效结婚证书及户口本到人事行政部办理请假

  手续。

  ②员工申请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书二个月之内申请。

  ③员工在本公司只享受一次婚假:婚假假期限一次休完,不得分次休。

  3、丧假

  公司员工的三代直系亲属(嫡亲父母、子女、配偶、嫡亲兄弟姐妹、祖父母,

  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凭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死亡证,

  享受三天有薪假。

  4、伤假/公假

  ①员工因工作受伤,必须在受伤的两日内持本人书面《事故报告》(伤情严重

  的,可由部门办理)交厂长或部门经理签字认定为工伤假方可,并报人事行政部备

  案。

  ②伤假必须由区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病假诊断书或证明。

  ③伤恢复后,不论休假假期是否满都应主动复工,否则以旷工处理:工伤期间

  员工工资按有关规定发放。

  ④公司批准的脱产参加会议、培训学习、陪护住院员工等均属公假。公假

  期间员工工资按本人基本薪发放。

  5、探亲假

  ①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申请回家探亲,省内员工年探亲假10天以内,省外员

  工视路程远近探亲假10-20天,探亲假期中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不另计。

  ②探亲假一年只能申请一次,当年不休,第二年不累计:申请探亲假的员工应

  在公司生产经营淡季分批休假,并须提前十五天向本部门主管提出申请,报厂长/

  经理审批,人事行政总监批准。

  三、规定及说明

  1、公司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在部门/

  厂,一份交人事行政部。

  2、请假天数超过5天(不含)的,其工资顺延一个月发放。

  3、职务代理人制度:特殊岗位员工、部门组长及以上人员,在请假前需安排好

  职位代理人,否则不予批假。

  4、所有请假手续原则上均由本人亲自办理,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不得电话

  请假、他人代假。

  5、特殊情况要求续假的员工,应按规定办理续假请批手续。本人因特殊原因

  无法到公司续假的,应在第一次实施休假结束前提报部门主管、厂长/部门经理,

  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续假,回来办理续假手续时应出具相关的证明,续假假期超过三

  天的,厂长/经理应提报人事行政部同意方可。

  6、在请假期限内提前回到岗位者,应在当天办理销假手续。

  7、无正当理由一天以上未到岗位上班着,部门主管应及时将相关人员名单上

  报厂办或人事行政部,对部门主管蓄意隐瞒的,按《员工手册》第八章第四十六条

  第二款给主管记过处分。

  8、公司员工,如因个人原因经常请假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对其进

  行岗位调整。

  9、请假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4、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5、本制度从201*年7月26日起执行。公司考勤请假管理制度请假制度

  篇2:办公室请假制度

  办公室请假制度

  为加强办公室内部管理,保障我办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

  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自觉遵守机关作息制度。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集中精力,认真

  履行职责,不擅离岗位。请假或调休要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方可按规定办理审

  批手续。因公外出,要向科室负责人及分管主任报告,并告知综合科。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凡请事假、婚假、伤病假、公休假、生育假,及

  其他明文规定的假期,须书面履行审批手续,并具体说明请假事由和起止期限。法

  定节假日离开城区,一般干部须向分管主任报告,领导干部向主任报告,并保持通

  讯畅通。

  三、合理安排请假、调休制度。全体干部要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

  妥善安排假期。要严格执行事先请假原则,特殊情况应事后说明原因并补办手续。

  凡事先不请假,事后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未经批准擅离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事先不请假或擅离岗位导致当天发生的较大事件、重要电话、重要活动未能及时

  办理造成工作被动,甚至产生负面影响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审批权限。请假半天,由分管主任审批;一天以上,先报分管主任同意,由主

  任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主任审批。

  五、及时销假并将请销假纳入考核。假期结束要及时报相关主任销假。经审

  批后的请假单应及时交综合科统一保存,年终综合科汇总后,按有关规定纳入考核。

  六、遇紧急事件时或未能将工作安排妥当的,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岗,并

  处理好相关工作。如未能及时回岗造成工作上被动的,甚至产生负面影响的,将追

  究当事人责任。

  拓展阅读:公司办公室请假、考勤及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对办公室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办公室人员管理的各项制度,

  充分调动办公室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公司工

  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人员因故需要请假的,应履行请假手续,需要续假时,应在假期

  未满前持有关证明向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泉州招工wang效。请假

  人员请假期满到岗时,应到单位及时销假,不销假或逾期不归者,均以旷工论处。情

  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聘。

  第二条办公室人员请假应填写统一格式的请假条,并附有相应的证明,由公

  司负责人审批或签署意见后,方能休假。

  第三条请假人员在工作移交后方能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考勤及考核制度

  第四条办公室人员因事请假,必须有正当理由。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5

  天。泉州人事wang超过25天者,取消本年度评定资格。

  第五条办公室人员在事假期间根据实际请假天数,按照日工资标准扣发相

  应的工资。

  第六条办公室人员因病请假,必须持镇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经公司负责

  人批准后方能休息。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以旷工论处(急病例除外,但事后

  必须补办手续)。

  第七条泉州招聘wang办公室人员病假在5天以内(qiquha.)(含5天)者,

  工资照发;5天以上,15天以内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工资照发,不满三年的,

  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50%.超过15天一个月内按下列标准发给工资:在公司连续

  工作满五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从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在公司连续工

  作三年以上,但不满五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60%,从第二个月起工资停发;在

  公司连续工作不满三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50%,从第二个月起工资停发。

  第八条因病长期休养的职工,病愈复职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公

  司负责人同意后方能上班。上班后须经15日的试工期,试工期内旧病复发者,试工

  前后的病假连续计算,超出2个月者作自动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公司规定的休息日,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按办公室规定的值班日勤

  值班。

  第十条办公室人员出勤日每月不得少于25天,全年必须保证300天。

  第九条办公人员要按照公司生产、经营的特殊需要,坚守工作岗位,并保持

  24小时通迅畅通,如发现未请假离岗脱岗、故意中断通讯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办公室人员要认真填报《办公室考勤签到表》,作为对职工工资、

  奖金、福利发放和考察、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办公室人员迟到、早退一次,按日工资标准扣发半天的工资;旷工一

  天,按工资标准的两倍扣发工资。

  第十四条一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达到3天者,扣发全月工资。

  第十五条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

  7天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因斗殴、违章或不道德行为致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以旷工论处,

  除扣发工资外还应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并且不能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七条办公人员上班期间有私、要事外出,必须请假申请并累计时间,发现

  以上问题不符合手续作旷工处理。如私事时间在半个小时内可口头申请,超过半

  个小时,必须书面申请。

  第十八条办公室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在当日内完成本职工作,绝对不

  可延迟时间影响次日工作,如当日工作量较多,必须加班、加点完成,如给公司造成

  损失(声誉),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考核。

  第十九条本制度2010年4月1日起执行。请假管理制度城乡规划局干部休

  假请假管理规定请假条格式(附范例)篇3:城乡规划局干部休假请假管理规定

  城乡规划局干部休假请假管理规定

  实行干部休假请假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措施。安

  排好干部的休假请假,对于促进干部身心健康,调节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调动

  工作积极性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

  况,现就局系统干部休假请假等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年休假、婚、产假、探亲假、事假、病假

  (一)年休假

  1、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一次休假。其休假时间为:工作满1

  年以上不满10年者,每年可休假5天;工作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者,每年可休假

  10天;工作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以上假期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干部职工年休假,一般为本地休假,如果到外地休假,应在休假审批表上说

  明。

  3、探亲假、婚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只限当年使用,不能跨年度累计。

  (二)婚、产假

  1、干部职工结婚,由本人写出请假条,按程序审批。婚假3天,晚婚假18天(男

  25岁,女23岁为晚婚),具备晚婚假,总婚假为21天。(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在内)

  2、女干部职工休产假须填写请假报告,假期为6个月。其配偶护理假为一个

  月。

  3、女同志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15-30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者给产假

  42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计划外怀孕流产者,产假按事假对待。

  4、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同志,每班劳动时间内可以哺乳两次(含人工喂

  养),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一班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三)探亲假

  1、凡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干部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

  的,从结婚第二年可以享受探亲假;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

  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的待遇。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

  享受探亲假。

  2、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3、未婚干部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

  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干部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

  为45天。

  4、已婚干部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5、探亲假期是指干部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

  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四)事假、病假

  1、一次事假,原则上不能超过5天。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以上者,不再

  享受当年年休假,如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则不再享受下一年年休假。

  2、因病请假的,须写出请假报告,并附三等甲级医疗单位诊断证明。

  3、患有抑郁症、精神病者,如在家休养,请假时除持有相关医院诊断证明外,

  其亲属要将监管责任书一并递交局人事教育科备案。

  二、各类假期批准权限

  (一)县(处)级休假请假须报局长批准。

  (二)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局属二级机构正职领导请假,2日内报

  主管局长批准,3日以上经主管副局长、主管人事副局长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局属

  各级正职离开**一律按程序报局长批准。

  (三)机关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二级机构副职领导请假,需写出请

  假报告,2日内由科(室),二级机构主要领导批准,3日内报主管副局长批准,4日

  以上报主管人事副局长批准。

  (四)机关、二级机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请事假,2日内报所在单

  位主要领导批准,4日报主管副局长批准,5日以上报主管人事副局长批准。

  (五)凡5日以上病假需报主管人事副局长批准,一个月以上病假报局长批

  准。

  三、几点说明

  (一)本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

  别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

  育条例》、《婚姻法》、《劳动法》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干部休假工作

  的通知》(洛办文〔2007〕61号)文件,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

  (二)全局干部职工各类假期批准后,须将请(休)假报告交局人事教育科

  登记。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逾期不归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委

  市政府相关规定处理。

  (三)各类假期结束后,本人需及时到人事教育科销假。如遇特殊情况延长

  假期的,需办理续假手续,不得出现"口头"请假、批假现象。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

  自办理的,可委托科(室)或单位负责人按程序办理。

  (四)干部请(休)假时应主动安排好工作,向科(室)领导或相关人员做

  好交接,并留下联系方式,确保工作连续性。

  (五)凡干部外出学习、培训,需到人事教育科登记。干部出境、出国要按

  规定程序审批,并报人事、纪检部门备案。

  (六)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干部的请(休)假管理责任主体是主管科室、二级

  机构的主管局领导和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七)探亲假不适用于**市地区。

  (八)请(休)假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单位和干部个人考核体系。

  (九)本规定解释权属局人事教育科。

  **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2013年7月5日印发篇4: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对学生请假销假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

  定本制度。

  一、请假

  1.由请假人到班主任处领取并填写请假条;

  2.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学生请假必须要经学生家长同意,证实其请假事由是

  否真实)对学生的请假事由给予审核;

  3.班主任在审核无误后在学生的请假条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4.若学生的请假时间包括了午休、晚寝,请假人必须拿着班主任已签名的请假

  条到门卫处登记,以便生活老师查寝。

  5.出校门时请假人将已审批的请假条交给门卫,并登记,门卫审查核对无误后

  即可放行。

  6.当班结束时门卫将学生的请假条按班级分内存底,以便查。

  7.批假权限:

  ①两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②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由班主任审查核对签字

  后再交学校主管校长审批。

  8.所有的请假,班主任处必须有详细的登记。

  二、消假

  1.请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到班主任处进行销假登记。

  2.不履行销假登记的按旷课处理(从应到时间开始按45分钟一节计时)。

  3.在规定时间没有到校履行销假登记的,班主任应及时跟学生家长联系,弄清

  学生具体情况。若情况不明又没有续假的,班主任应及时将详细情况书面汇报到

  政教处。

  三、续假

  1.请假人若因紧急事由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续假的,一天以内的,由学生家

  长亲自电话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续假,

  2.若续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到校重新履行请假手续。

  航新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