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幼女开房案,别忘了“受害者视角”
海南幼女开房案仍在发酵。针对此前“4名女生处女膜完整”的说法,5名女生家长称,初查时5人处女膜均破裂。万宁市委宣传部表示,鉴定最终结论需公安厅审定。15日凌晨,两名嫌疑人已被批捕。
幼儿开房案引关注,究其原因,在于它呈现的多重断裂:校长与女生的角色关联堪称扭曲;案发后,当地警方抛出“主动联系”与“无性行为”说,也带有明显的倾向性。
“开房”情节,在公众想象中分外暧昧,但又处在法律认定的模糊地带。官方说法与公众经验化推测的碰撞,在所难免。消解歧异,只有靠完整证据链。可案情还扑朔迷离,侦查机关就认为“无性行为”,似乎匆忙了点。从法律上讲,幼女不具备性自决权,若校长作案属实,就算是女生主动邀请,也无碍罪行认定。再者,我国针对幼女的性侵犯罪认定中,是将“接触说”作为既遂标准。以处女膜完整与否来断言有无性侵,很冒昧。
而今,海南省公安厅正对案件进行侦查,更多案情信息,有望被披露。但比起案件的水落石出,需要注意的,还有对女孩“二次伤害”的避免。
媒体曝光此案后,诸如“校长给女生1000元钱”“认干爹”等细节,也成公众谈资。它也许确实会影响到个案裁量,也颇具八卦价值,但规避话题消费及无意识伤害,很有必要。据新华社调查,“女生收受校长1000元钱”的说法并不属实,双方并无金钱来往。有受害女孩在看到相关言论后,还出现情绪波动。在此过程中,舆论显然应理性克制,顾虑到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
再者,在当下,围绕鉴定结果,各方存在分歧。有家长表示:“我要带女儿到其他地方做鉴定去”。谁能断定,多次鉴定,不会让几名女孩心灵蒙上阴影?
幼女开房案,不能忘了“受害者视角”,在按图索骥、追寻真相时,不可背弃伦理,只求围观快感与知情权满足,罔顾女孩的精神状态。某种程度上,架空女孩的尊严诉求,轻佻地“扒隐私”,频繁鉴定,是对女孩的再度伤害。